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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一男一女離婚的條件是雙方關係破裂,其中一方患有風濕病不是離婚的條件。 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涉及婦女的撫養權,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應當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配偶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且不改的人;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異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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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費問題一般通過協商解決,兩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可以通過法律諮詢吧詳細詢問律師,看看自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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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監護權通常基於誰對孩子生活更有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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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年齡以及目前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人對監護權的所有權有更大的影響。 具體而言:(1)兩歲以下兒童的監護權一般歸母親所有; (2)對於2歲至8歲兒童的監護權,法院主要參考平時誰比較照顧孩子,目前與哪一方同住,然後是雙方的經濟狀況,最後是雙方的學歷、戶籍等因素做出綜合判斷; (3) 八歲以上兒童的撫養權主要取決於兒童的意見,法院通常會判給兒童表示願意與之生活在一起的撫養權。
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對於六歲以上的兒童,法院在決定撫養權時也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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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根據孩子哪一方更有利於成長做出判斷,當然,如果孩子已經可以做出選擇,孩子的意願才是第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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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授予有利於孩子發展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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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將根據孩子的意願或婦女的能力給予孩子健康的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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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肯定的是,做乙個比母親的愛更偉大的父親的勇氣。
但選擇權屬於孩子。
還是第一選擇,生活條件是第二選擇。
我想為你而戰,但不是為了孩子的所有權,而是告訴你。 即使判給女方,您也有權隨時見到嬰兒。 做乙個好父親並不容易。 你必須面對你的餘生。
婚姻複雜的人需要更加體貼。 一旦你有了婚姻的經歷,你就不必像美麗的已婚人士那樣問同樣層次的問題。 在我看來,失敗的婚姻也比那種不懂得愛的人要強大得多。
更何況,在這件事上,我覺得你只是沒有好過一段婚姻,還是個好父親。 一定會找到更合適的人。 因為每個人都不是瞎子。
我的導演也離婚了,孩子判給了母親。 現在他有了乙個比他小12歲的新妻子,非常體貼,女兒對他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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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判給母親,孩子十歲時被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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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是還是按照孩子的意願! 建議雙方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孩子的成長和未來! 畢竟,他們是自己的親生孩子,都是為了孩子!
孩子只有一歲多,法院不能根據孩子的意願來判斷! 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斷! 主要取決於男女倆中哪乙個更適合孩子的成長!
它不會僅僅基於經濟狀況! 放心! 更何況,正如你所說,孩子一直都是男人付錢的,也就是說男人有經濟能力!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離婚後,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撫養孩子的經濟責任,所以啊,經濟能力不會是主要依據! 我們現在需要做的,是如何讓法庭相信男人或女人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成長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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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狀況,情感基礎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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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如何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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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有孩子,而女方努力要孩子,其實也要有判給女方的條件,下面我們來聽聽律師怎麼說判給女方的離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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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在離婚時不同意撫養孩子,那麼法院將不准許離婚。 因為離婚涉及離婚子女和子女撫養費等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那麼法官只能駁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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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起訴。 大兒子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小兒子會獎勵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如果有2個孩子,一般養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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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般規則,2歲以下的兒童應跟隨該婦女。 2到10歲偏向女性,但也要看實際情況,變數比較多。 10歲以上的兒童應諮詢。
原則上,2歲以下的孩子由母親決定,10歲以上的孩子要聽,2歲和10歲的孩子要考慮雙方的經濟狀況和其他因素來決定。
也有利於兒童的健康成長。
1.判決是基於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原則。
2.哺乳期,2至10歲的母親一般根據各自條件與母親或法院協商,並就撫養10歲以上子女的問題徵求孩子的意見。
總之,孩子的年齡、性別、父母的經濟條件、撫養條件等,都要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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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孩子,大女兒6歲,小女兒3歲,老婆在外面有個小輩,我今天回來生大女兒,怎麼辦,我們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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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將優先考慮有能力撫養孩子的父母。 還有一點是看以色列方在離婚時是否有過錯,法院會優先給無過錯的一方,如果你有能力支援,有沒有過錯,那麼基本上就判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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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願意生孩子,他們大多會判一人一,但一定要提前提出,可以隨時去對方探望孩子,對方不得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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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的,可以准予離婚。 對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但母乳餵養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費,如果不是哺乳期,要看出一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和承擔,一般為人身的一半。
忠告:結婚是一件大事,結婚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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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1、既然你老婆有精神病,沒有工作能力,她就像個廢物,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為了孩子,我勸你盡量不要離婚! 2、如果實在不行,一定要分開,那麼法院也會根據兩個條件來決定孩子由誰撫養,一是看夫妻雙方誰有撫養能力或者經濟條件更好,二是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看看他們願意和誰在一起, 最好的方式是一人,這樣更公平。
至於證明孩子在你身邊更有利,就看你是否有經濟能力和時間照顧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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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具體情況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考慮和判斷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孩子未滿2歲,一般會判給母親,如果孩子超過10歲,法官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如果有 2 個孩子,通常每個孩子乙個。 但是,事情沒有絕對,法官會做出綜合判斷,判斷孩子和誰住在一起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果一方有一些惡習,並且有證據表明跟隨他的孩子不利於孩子的發展,法官通常不會判給該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 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與父親生活在一起,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3、二周歲以上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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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的律師提供以下答案:
如果雙方能夠談判達成和解,請尊重談判。
如果不能通過談判解決,則兩歲以下兒童的監護權原則上是婦女的權利。
對於兩歲以上的兒童,根據雙方的情況,以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為原則確定。
對於10歲以上的兒童,應考慮兒童自己的意見。
具體法律依據,可在網際網絡上查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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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根據孩子的生活條件來判斷的......
同樣的情況也會在母親這邊......
疼痛:關節、肌肉、肌腱等疼痛是風濕病最常見的症狀,主要表現為關節疼痛。 根據疾病的不同,疼痛的性質、部位和程度也不同,表現包括熱痛、冷痛、痠痛、腫脹痛和遊走性疼痛,主要表現在四肢。 >>>More
我想告訴你,類風濕是一種終生的疾病,就像樓上寫的一樣,藥用的藥很多,而且這些藥也很多,需要通過實驗室測試來檢驗,不是一般人自己能學會掌握的。 我建議大家可以繼續服用中藥,但是很多患者都表示服用中藥控制症狀很好,但控制病情是關節變形,這些都不理想,可以同時服用中藥,以西藥系統**,現在有很多新藥和好藥, 盡快控制病情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
對於風濕病來說,預防遠比**更有意義,運動、飲食療法對預防骨病有一定的作用,預防骨病的主要食物如下:(1)熱食:具有抗風濕和感冒邪的作用,如辣椒、蔥、辣椒、虎杖、茴香、大蒜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