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把別人的寵物踩死了怎麼辦?

發布 寵物 2024-06-0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道歉 · ·這是最真誠的··看看它是什麼狗,如果它貴了,就對主人說好話......付點錢就算了......

    請記住,小動物也是一種生命......

    如果是我的狗,我會哭死的......

    只要你把自己的感受奉獻出來,就會不一樣......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只寵物死得很慘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寵物狗屬於個人私有財產,依法受法律保護。 故意毆打寵物犬致死屬於破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寵物犬的**價格較貴、金額較大,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從給予治安處罰,行為人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害他人身體、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排除障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總結。 如果寵物被別人殺死,首先要收集證據,並要求對方賠償寵物本身,以及精神損害。

    如果寵物被別人殺死,首先要收集證據,並要求對方賠償寵物本身,以及精神損害。

    對於損失的價值,法院要求寵物主人承擔提供證據的義務,如果友涵不能證明自己的損失,且不主動申請辨認,無法確定價值的存在,被法院駁回。

    應提供**、購買協議、證人證言等證據。

    對方現在的態度是什麼。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您好,寵物被別人打死索賠:要按照寵物在市場上的價值進行賠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賠償。

    故意毆打寵物犬致死屬於破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寵物犬的**價格較貴、金額較大,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如果走得好,寵物被別人殺了:根據寵物在市場上的價值來計算賠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賠償。 如果寵物狗的**價格較貴,則涉嫌故意破壞公私財物,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自然人的人身權益受到侵犯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方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特定個人意圖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寵物是個人的私有財產,依法受法律保護。 故意殺害寵物屬於破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寵物狗的**價格較貴、金額較大且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從給予治安處罰,行為人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7條: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排除障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寵物是個人的私有財產,依法受法律保護。 故意殺死寵物是破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寵物狗的**價格較貴,金額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處罰,同時,行為人還必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第一百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排除障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陌生人問路,說好路,開始被壓碎了。

    寵物狗。 我不小心把它壓死了,對吧?

    狗多大了。

    在門口的路邊。

    養了11年。

    如何補償。 這不再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東西。

    因為它是不可替代的。

    車主只付2000

    除了寵物本身的價值外,您還可以要求精神慰藉。

    這是不可能的。

    2000只寵物本身還不夠。

    這是現在談判的結果嗎?

    她那邊是什麼樣的態度。

    只給2000? 別的就不說了?

    你想起訴和解嗎?

相關回答
32個回答2024-06-07

那你喝酒就砸了別人的招牌,你肯定要為別人買單,沒辦法。

39個回答2024-06-07

拒絕承認自己的錯誤可以分為兩個層次:

一是無知。 >>>More

4個回答2024-06-07

事實上。 你只是不知道你是否能接受他。 從你說的“我真的不想讓他離開”這句話中可以看出。 >>>More

44個回答2024-06-07

在你的生活中要有選擇性,只處理有效的人際關係,如果關係不舒服就放手。 >>>More

14個回答2024-06-07

你應該和她談談,聽聽她的想法,有時候不一定是女人的理由,也不一定是她乙個人有問題,如果你真的愛她,我想你不會放棄,如果她堅持不改變,那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散去,記得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