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你要是和哥哥兒媳關係好,可以勸他們,讓他們和好,畢竟已經20多年了,不可能因為一件小事就動不動就離婚,如果你和他們關係不是很好,那就算了,就當成不知道一樣對待, 不要干涉他們。
-
在他們20多年的婚姻中,他們可能積累了太多的矛盾,隨著時間的流逝積累起來,形成了乙個無法解開的心結,而這個小小的爭執成為他們離婚的導線,最終促成了他們離婚的結束。
-
爭吵後離婚要麼是重大危機,要麼是過於衝動。
問清楚,說服它。 畢竟,他們已經結婚20多年了。
-
這場爭執可能剛剛引發了他們的離婚。 可能是在20多年的相處中,他們無數次懷疑過這段婚姻,積累到最後爆發,所以不要隨便評判別人的婚姻。
-
一方面可能是衝動的結果,另一方面可能是結婚20多年,慢慢積累對彼此的不滿,最後由乙個點衝突引起的。
-
凍三尺不是一天的冷,結婚這麼多年,怎麼能因為一點小小的爭執就離婚,肯定是久而久之積累的,作為別人,你只能盡力勸阻,至於結果,你不能勉強。
-
這樣的感情基礎並不牢固,因為一點小小的爭吵就要離婚了,如果有孩子,就不應該了。 現在的婚姻太脆弱了。 沒有責任感。
這樣的婚姻不值得後悔。 如果你說離婚,你會離婚,那就讓他們走吧。 等待命運為他們安排。
-
有可能是他們衝動了,也可能是被壓抑了很久,覺得自己的生活不快樂,所以選擇了分開。
-
在這種情況下,就意味著他們的關係不穩定,根本沒有關係,否則不可能因為這麼一件小事而離婚。 他們的感受還有待考驗。
-
矛盾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積累,當積壓達到一定程度時,恐怕是一件小事就能造成。 你必須知道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
我真的過不去! 否則,我不會為了孩子而離婚。
-
不是因為一件小事,而是因為積壓的問題太多了。 一旦它遇到火星,它就會爆炸。
-
太倉促了,相識就是緣分,不要盲目離婚。
-
它可能已經觸及了底線。
-
如何處理對方提出離婚:如果雙方也想離婚,雙方可以約定離婚,並處理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等問題。 如果雙方不想離婚,他們拒絕離婚請求,離婚不能達成一致。
另一方只能起訴法院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表達離婚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認定、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要主動向老婆認錯,答應她盡快把那20萬賺回來,以後什麼事都和她商量,以後就不會再這樣了。 最好多給老婆買一些禮物,或者帶她去吃燭光晚餐,總之,盡你最大的努力去獲得老婆的原諒。
而且你可以請你老婆的朋友幫你撮合,只要你讓朋友轉達給你老婆,你不想告訴她,但你又不敢告訴她,你準備找機會以後再說。 即使你犯了錯誤,你也要給它乙個機會,你不能不給它乙個機會。
最好讓你的兄弟給他的妻子買一些禮物,並向她說聲謝謝。 比如嫂子:多虧了你那20萬塊錢,不然我和哥哥這輩子都結婚都沒辦法。
我哥哥沒什麼可以還你的,所以以後你要是有什麼困難,只要開口就行了,哥哥一定會幫你的。 而且我會盡快還清那20萬,你千萬不要跟我哥哥離婚,這樣我一輩子都忍受不了。
-
你走了,你就走了,有什麼大不了的。
-
和你的兄弟一起生活一輩子對你有好處。
-
你可以給你弟弟20萬塊錢,我相信你有20萬錢就可以再娶乙個。
-
離開吧,反正你沒有得到你老婆的同意,你為什麼要留著你老婆。
-
那就離婚,以後想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不用後顧之憂,和媽媽哥哥幸福相處,過上幸福的生活。
-
快點回去,還是堅決離婚。 其實,如果你支付20萬元,就已經意味著你要離婚了。 它包裝的是什麼?
-
唯一的辦法就是讓你哥哥盡快把那20萬還給你老婆,你爸媽可以做到。 別的也沒用。
-
那麼就很難離婚和你住在一起了。
-
就像很多人說那個女人幫哥哥伏地魔建議男人娶弟弟妹妹一樣,我也建議你好好離開,把那20萬給你哥哥兒媳婦,你就娶了哥哥兒媳婦。
-
讓弟弟先把10萬還給妻子,然後再走。
-
如果你不想離婚,你可以給你妻子的兄弟或兄弟20萬,如果他娶了他妻子,否則傻瓜不會和你離婚。
-
尊重,你沒有,你只是乙個自私的人,離婚,你對你的妻子不再有愛了嗎? 她不會對你滿意的。
-
就這樣吧! 你再給你岳父岳母20萬!
相關回答58個回答2024-06-12我覺得她的婚姻有問題,兩人吵架了,我想起了你。 渴望得到你的愛撫。 我誠懇地勸你遠離她,珍惜當下,為了家人、孩子、自己,不要理會它,不要聯絡她。
25個回答2024-06-12有共同的價值觀。 倒不是他們把對方當親戚,他們一直都是戀人,而且都喜歡看戲,乙個喜歡做飯,乙個喜歡吃飯,我覺得這就是這段感情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