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子女有沒有盈餘判給男方,離婚後在什麼情況下判給男方子女

發布 社會 2024-06-04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至於子女撫養費問題,要從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角度,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但不能只以經濟狀況為依據。 但是,母乳餵養期間的孩子一般都判給被撫養的婦女,如果不是母乳餵養,就要看看哪一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並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如果一方在以後的贍養期內不適合撫養孩子,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新的訴訟,以改變孩子的撫養權。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 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周以下的孩子將與父親一起生活,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3、二周歲以上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一致,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或孫子, 兒童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5. 如果10歲以上的父母之間就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與其父親一起生活發生爭議,應考慮該兒童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允許。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要看雙方的情況,哪一方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如果孩子超過10歲,也要考慮孩子的意願,這些事情一定要由法院考慮。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離婚,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孩子將判給男方:

    1、八周歲以上兒童自願跟隨男方,男方有撫養能力;

    2、對於兩歲到八歲的孩子,男方的養育條件比男方好;

    3.女方有傳染性疾病,兩歲以下的孩子判給男方。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兩歲以下的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

    年滿兩歲的二歲子女的父母不能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在祖正的婚姻家庭生活中,男方一般都顯得最強勢,所以在子女監護權方面,相對來說,男方是相對被動的一方。 在相同條件下,孩子被判給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在以下情況下,男方完全有可能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1)婦女患有惡性傳染病或其他影響孩子生長的嚴重疾病。

    2)婦女長期不回家,不履行撫養義務。

    3)該男子已經絕育或喪失生育能力。

    4)男性年齡較大,再次生育的機會較小,而女性處於較好的生育期。

    5)女性有不良習慣或其他可能影響孩子成長的質量問題。

    6)婦女收入低,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

    一般來說,父母是孩子的直接監護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的監護權所有權沒有直接影響。 但是,如果父母雙方都忙於工作並且其他條件相同,則照顧孩子的祖父母或祖父母的建議可能會有所幫助。

    1. 離婚後,在什麼情況下,孩子會判給女方?

    從女方的角度來看,在什麼情況下,法院更有可能將孩子判給女方監護?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 這主要是因為孩子還處於幼兒期,需要母親的母乳餵養,母親對孩子比較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歲多,但女方做過絕育手術,男方沒有做過,男女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更有可能判給女方。

    3、孩子一直和母親住在一起,如果離婚改為和父親住在一起,孩子的生活習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影響了孩子的成長,孩子更有可能判給女方。

    4.在夫妻關係不大的前提下,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差距等,如果男方對夫妻關係破裂有過錯,例如有證據證明存在婚外情, 等等,孩子更有可能被判給女人。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 考慮到虐待對兒童的發展有不利影響,法院通常會將孩子判給婦女。

    6、如果男女雙方都沒有明顯的缺點,各方面條件相容,如果女方的思想素質更好,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孩子,獲得孩子監護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10歲以上兒童隨母親隨意同住。

相關回答
8個回答2024-06-04

當然不合適,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贍養費大約是非直系受撫養方總收入的20%,可以協商,而且這個總收入必須有證據,指的是可以拿到收入證明的部分(通常是銀行對賬單),再根據你收入證明上的數字乘以20%, 當然,對方可以對你拿出的證據提出異議,並要求提供證據進行調查,如果協商無果,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如果雙方不能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女方暫時不能支付子女撫養費, 等到男方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出來後再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向男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More

33個回答2024-06-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雙方應當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計生事業單位或者縣級以上農林農場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第乙個孩子是殘疾子女或者第乙個雙胞胎(含多胞胎)都是殘疾子女,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並且在醫學上被認為能夠生育另乙個孩子;(二)再婚夫婦,再婚前一方生育了兩個以上子女(含合法收養,下同),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再婚夫婦再婚前各育有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認定未成年子女與原配偶同在,新合併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婦,再婚前雙方各育一子女,新結合家庭只有乙個子女,但該子女是殘疾子女,不能長成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定可以再生育子女; (五)夫妻雙方均未婚前生育過子女,但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鑑定患有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再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是獨生子女,只有乙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連續五年在礦山或者深水區工作,目前仍在從事該工作,只有乙個子女的; (8)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有乙個子女,為女孩。 根據你的情況,你可以生孩子。

10個回答2024-06-04

朋友,我覺得這件事情你要冷靜客觀地思考,既然你選擇了離婚的路,如果你沒有再婚的想法,那你就應該堅持下去,因為在離婚的那一刻,你已經對孩子未來的家庭構成做出了結論,因為這對孩子不公平, 讓他盡快適應這個生活環境,因為就算父親總是來看也只是幻覺,我有幾個朋友也離婚了,他們說得對,為了孩子應該在離婚之前,既然你選擇了這條路,就讓孩子和我好好適應, 如果因為孩子而無法承受他的家庭,現在你也應該考慮不打算再婚,讓孩子和你快速適應現在的新生活,不完整的孩子會缺少很多東西,但孩子總會長大,只要你引導得好,孩子就會長大。

30個回答2024-06-04

我覺得孩子應該跟著爸爸走,因為女人有了孩子,就很難找到新的婚姻,而男人有了孩子,什麼都不影響,爸爸也不會嫌棄。 <>

7個回答2024-06-04

看來你不是協議離婚的? 這就是訴訟,法官應該考慮孩子的意見和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發展的觀點。 當然,另一方父母有義務支付贍養費和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