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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孩子應該跟著爸爸走,因為女人有了孩子,就很難找到新的婚姻,而男人有了孩子,什麼都不影響,爸爸也不會嫌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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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心目中,父親對母親的評價通常比對父親的評價高得多。 如果乙個母親想要獲得撫養權,她必須學會在孩子面前肯定前夫的人格,這樣她才能贏得擁有孩子的權利。 否則,她只能肯定一半的孩子,從而傷害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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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應該跟著爸爸這邊走,因為媽媽一般都很好,對孩子習慣了,不能狠心,所以交給爸爸的時候可以更加懂事成熟,同時女人的收入也不如男人高,所以應該交給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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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我來說,如果離婚了,我覺得孩子應該跟著爸爸走,因為在成長的過程中,孩子雖然離不開媽媽和爸爸,但最後的手段還是應該和爸爸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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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乙個家庭破裂後,孩子對任何人都不會幸福,但如果非要做出選擇,我覺得還是陪媽媽比較好,因為畢竟是我自己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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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有一定的意識形態,那麼我覺得你應該跟著她的想法走,因為孩子的意見真的很重要,你不跟著她的意見走,強迫他跟著自己不喜歡的黨走,那麼不管是父母還是孩子,生活都會很艱難,如果他沒有某種意識形態, 那麼我建議去有錢人。因為你沒有錢,你怎麼能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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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離婚是非常有利的。 是的,如果要離婚,孩子應該跟著哪位父母,我個人認為是經濟條件好的那個。 這樣,孩子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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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孩子多大了,如果小,根據離婚雙方的經濟角度,如果還是十歲以上,就要看孩子自己的選擇,他會選擇自己想追隨的那個,他會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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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母親再婚,除了母親,其他人都是外人,和父親一起,除了繼母,其他人都是親戚,還有爺爺奶奶、阿姨、叔叔! 知道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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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沒有好媽媽,這可不是空話,大多數父母離婚,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多選媽媽,法官也會偏袒媽媽那邊,當然,孩子長大了,選擇自己選擇。 沒有人可以取代母親! 它與物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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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的一方,沒有重大過失的一方,離婚不要太倉促,會對你的孩子產生太大的影響,對你的婚姻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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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哪位父母更有責任心,有撫養孩子的能力,也看爸爸媽媽哪一方能得到更好的照顧,但最重要的是孩子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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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附屬品,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當然前提是,當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斷時,讓孩子自己選擇,父母應該遵循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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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它因人而異,家庭、經濟和性格都被考慮在內。 而離婚對孩子不一定是壞事,要看你如何引導,不好的家庭氛圍對孩子的影響很大。 如果乙個女人離婚了,她必須再婚嗎?
即使你再婚,你也應該知道如何用過去的教訓來選擇。 離婚後,父母對孩子的愛不會改變,子女的撫養費、探視費和陪伴費也不會減少,也不是斷絕關係。
如果是我,我會讓孩子跟著我,雖然女人帶著孩子賺錢肯定不容易,但只要努力,生活總會越來越好! 至少我可以和他們一起長大,我不會詆毀他的父親,只是一種不同的相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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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和父親好,父親的愛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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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把女人的愛放在首位,真實環境的需要可以給孩子更多的成長空間,在女人的延續生活中,可以更好地體現母親的角色,在不耽誤母親繼續愛的角色的情況下,如果孩子屬於女人,男人很難接近孩子, 因為他的責任和義務也會對女人的延續生活產生更大的影響,進而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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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人都愛自己的孩子,和父親在一起是對的,因為如果離婚後雙方都組建了新的家庭,那麼和父親在一起的人除了繼母之外都是親戚,除了母親之外都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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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與高貴的政黨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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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的父母善良懂事,他們就像那邊一樣,才能把孩子教育好。 那邊的父母不講道理,謹慎,很在乎,看不起人,不大方,也不大方,跟著這樣的父母,也會把孩子的性格帶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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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要食物的母親在一起,而不是和身為官員的父親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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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著父親,除了繼母,其他人都是親戚。
孩子跟著母親,除了母親,其他人都是局外人。
這難道不是原因嗎? 但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母親最愛孩子,父親畢竟是男人; 不如我媽媽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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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跟著你父親,至少家裡還有比較靠譜的親戚。 和媽媽在一起,靠不住的親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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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家庭最重要的是和睦,俗話說,好家庭萬事萬物,離婚對孩子危害太大,還是和父母在一起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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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人有再婚的想法,她會留給父親,因為父親那邊都是親戚,如果她再嫁給母親,就只有乙個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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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隔壁,我生了兩個女兒離婚後去KTV陪酒,兩個女孩和爺爺奶奶一起住在前夫老家,母親一分錢都沒給,繼母也不想見她,每次見到她,她都會說她給孩子多少錢, 而且這筆錢是她自己的孩子用的,沒有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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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孩子,孩子想跟誰就跟誰,我沒有那麼多要求。 孩子自己選擇,人生的路很長,自己選擇的路會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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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是否有權選擇和誰一起去,取決於孩子的年齡。 如果孩子年滿八歲,孩子有權選擇與哪一方一起生活,但這種選擇只被考慮在內。 這並不是說你選擇誰就一定和誰在一起。
離婚後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嗎?
離婚後,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根據我國法律,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種義務是無限期的,不能是有條件的,也不會因離婚而消除。 當子女未能履行撫養義務時,不能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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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父母離異的,子女可以隨父母一方上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子女可以到最近的戶籍地上學,也可以在父母或者其他孝順監護人工作或居住的最近地點上學。 學齡兒童、青少年在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工作、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應當為其提供平等的義務教育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免考。 各級地方人民**應確保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在其戶籍所在地最近的學校就讀。
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學齡兒童、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戶籍以外的地方工作或者居住的,當地人民**應當為其提供平等的義務教育條件。 具體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保障本行政區域內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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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雙方可以協商決定子女撫養權;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上訴以解決此事,法院一般會做出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監護權判決。 將從生育率、經濟收入、教育水平、工作性質、生活習慣、居住環境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
但是,兩歲以下的孩子通常判給婦女。 對於10歲以上的兒童,法院將優先考慮兒童的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由陪同人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老春丹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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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婚時,如果子女已經成年,法院只需要准予離婚並解決財產分割,不再解決子女的問題。 如果8歲以上的父母之間就8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與父親或母親同住發生爭議,應考慮該兒童的意見。 2歲以下的孩子應獎勵給母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未滿兩周歲的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與父親同住:(一)患有傳染病或者長期未治好的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同住的;(二)父親要求子女同住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與父親生活在一起,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法律分析:1、兩歲以下兒童原則上與女方同住。 但是,如果雙方達成協議,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他們也可以與該男子一起生活。 >>>More
中國很多婚姻都是即興創作的,離婚的籌碼太大了,一天天。孤獨的晚年和未來的婚姻的利弊取決於個人。 根本沒有幸福,抑鬱,沒有生活質量,寂寞老去真的更好。
也許你已經有了乙個你想去的專業,所以這個時候不要急於改變。 如果你喜歡它,你不妨試一試。 大學裡的課程都是“跳過”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