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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女兒長得一點都不像女孩子,她只是在外面打架,每天抽菸像個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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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樓下的車庫裡住著一家人,孩子們只是在外面胡鬧,吵架,從不認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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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班上乙個女生說自己家每天有多少錢,有一次家長會,他爸爸在我爸爸面前吹噓自己認識那個大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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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同事的孫子是我見過最可怕的孩子,小男孩三歲多的時候,媽媽給他生了乙個妹妹,他覺得自己失寵了(其實家裡人對他還很友善),整天嘀咕著, “我遲早會殺了你。”
結果,在他妹妹不到一歲的時候,有一天他把她從陽台上推了下來,當場摔死了。 一家人傷心欲絕,但沒辦法讓警察懲罰他們。 聽到這話,我真的豎起了汗毛,這小子長大了肯定不是乙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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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是一對熊夫妻,不管兒子是對還是錯,兒子在外面是對的,都沒有理由談論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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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兒子,從小長大了,年紀還在啃老,哥哥還在養家餬口,不知道哥哥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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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樓上比較小,我真的能忍得了,晚上玩玻璃球,爸媽不在家,奶奶也照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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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兒子,一到我家就轉過來,姐姐一次都沒打理,說是自己家,別人家也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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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乙個朋友的孩子從小就有點欺負人,他們不在乎,任其發展,給別人丟了四五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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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樓上的熊孩子總是把樓下人家的車砸壞,他爸媽也沒再管了,說沒事,孩子就是調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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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法律,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在很多情況下,“熊孩子”也是“熊父母”教育失敗的受害者。 因此,當我們對“熊孩子”的可恨行為咬牙切齒時,我們不能放過他們的“熊父母”。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缺乏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有些“熊爸媽”一直都是無意識的,甚至認為自己的孩子出了點“小禍”,無非是“錢能算”,頂多是回去訓斥孩子或者揍他們,哪怕他們在外在和在內都“盡到了責任”。 正是這樣的父母,讓孩子在“熊”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所以除了承擔民事責任外,還應該接受一些屬靈的洗禮,學會如何做父母。
2014年,超過10,000名父母因孩子沒有正常上學而被告上法庭,其中超過10,000名父母被法院判有罪,超過9,000名父母被罰款172英鎊,甚至有18名父母被判處監禁。 當然,這種讓父母“坐在一起”的規定還有待商榷,英國人認為“懲罰父母是不得已而為之”,但罰款和監禁可以讓父母充分意識到孩子逃學的嚴重性。 那麼,當兒童成為校園暴力的施暴者,成為公共秩序和公規、道德規範等良好風俗的破壞者,當兒童無所畏懼、不知悔改地侵犯他人權益時,是否也應該充分意識到這些行為的嚴重性?
每乙個“熊孩子”的背後,幾乎都有乙個問題家庭或“問題家教風格”。 有的家長不正直,孩子就是這樣,家長對問題視而不見; 也有家長用錯了輔導方式,雖然發現孩子的成長方向不對,卻不知道該怎麼辦。 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這些家長補課都是必要的,這也是他們作為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如何補課是另乙個話題,需要相關部門和法律等專家的集思廣益,在筆者看來,哪怕只是一部強制性的《熊爸媽》**相關教育宣傳片,也總比沒有好。 除了懲罰之外,“熊孩子”惹麻煩後的賠償和反思,呼籲全社會遵守和維護公德和法治,建立和傳承良好的家庭風風,而不知不覺中和春風雨,可能是乙個緩慢但更根本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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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場合打罵孩子,帶孩子闖紅燈,告訴孩子沒車敢打我們,用手扔垃圾,不分場合大聲喧嘩,無所顧忌地抽菸等熊爸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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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熊爸媽很不講道理,明明自己的孩子錯了,但是當他們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別人批評的時候,就會覺得別人沒有一點寬容,反而轉過頭來罵別人,以保護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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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紅綠燈、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當著孩子的面罵人、不分場合打罵孩子、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無視自己孩子的錯誤、不分場合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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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就是把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比起來,貶低他們,打自己的孩子! 還有強迫孩子不上學的興趣課! 也有家長在孩子犯錯時毆打和大吼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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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僅有熊孩子,還有熊父母,有的孩子犯了錯誤,對方打電話給父母質疑,但父母不聽解釋,認為自己打孩子是對的,而是質疑別人的孩子。 這也是典型的熊父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