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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文獻記載,秘密結婚是中國古代存在的一種習俗。 早在漢代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對冥界婚姻的一般印象是指生死結合,但也有新娘和新郎都已去世的情況。 婚禮應該如何進行?
從阮昌忠教授研究的六條規則的故事和案例來看,大多是用神牌代替死者,沒有將死者的屍體移到大廳,打扮得很漂亮作為個人記錄的記錄。 據文獻記載,在北宋時期,如果一男一女在成為父母之前就去世了,那麼一家之主就會請媒人談婚事,因為是談鬼的親戚,所以這種媒人也叫鬼媒人。 當男人和女人下定決心後,他們必須準備衣服、酒和水果作為祭品。
有意思的是,祭祀時,還會有兩個座位,每個座位上都有一面小橫幅,媒人還會邀請男方“去相親”。 如果你什麼都不做,如果你不結婚,你父母的命令就行不通。 比如,根據一些學者的研究,廣東永源縣有鬼妻,民國初年有“鬼妻”,河北定縣、浙江定海縣有“打結的親戚”,廣州習縣有“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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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談論鬼婚。 其中有一些。 並不是說它不正常。 如果它與鬼故事有關。 我認為沒什麼好說的。 不如傳說。 當鬼魂尖叫時。 人們確實不走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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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婚就是鬼婚。
黑社會婚姻是為死者尋找配偶。 一些年輕的男孩和女孩在結婚之前就因某種原因而死亡。 當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他們不嫁給他們,他們的鬼魂會惹麻煩,擾亂家庭。
因此,有必要為他們舉行葬禮,最後將他們埋葬在一起,成為夫妻,將他們埋葬在一起。 免得在男男女女的田野裡有一座孤獨的墳墓。 也有尚未訂婚結婚的男孩和女孩。
出於愛和思念孩子,老人們認為他們死前沒有為他們(她)選擇配偶,死後應該嫁給他們(她),履行父母的責任。 其實,這是人類感情的寄託。 此外,在過去,人們普遍迷信墓地所謂的“風水”,認為孤墳的出現會影響家族後代的繁榮。
當時,一些“風水大師”(古代稱為“侃玉”)為了多賺一點錢,千方百計地鼓勵這種秘密婚姻。 秘密婚姻多見於貴族或富裕家庭,貧困家庭從不從事此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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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婚是否是中國獨有的,我還沒有做過具體的研究。 然而,這種特殊的哀悼形式,傳達了生者無限的悲傷,最近在一些地方變得越來越強烈。
鬼婚,通俗地說,就是嫁給乙個已故的親戚。 當然,她娶的那個女人剛剛死了。 說他剛剛死了,真的一點也不誇張,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女孩子特別搶手。 女人的母親家人沒有必要擔心不能結婚。
乙個女人,不幸從樓上摔下來死了,經過幾個小時的努力,挨家挨戶的求婚層出不窮。 在死者家屬的無限悲痛中,彩禮飆公升。 最終,乙個據說家境不錯的家庭,以6萬多元的價格,爬上了這條特殊的親戚之路。
並舉行了盛大的葬禮。 在大多數情況下,男人已經死了很長時間,等不及女人結婚了。
女B,大學生。 由於情緒混亂,他自殺了。 男方以7萬多元的彩禮感謝女方的好意。已婚婦女的骨灰被埋葬在一起。 遵循了男孩結婚的遺願。
女C,研究生,車禍身亡,家庭殷實。 父母都是高階知識分子,只生了乙個心愛的女兒,被視為掌心明珠。 這名男子是與女孩同一所學校的校友,三年前溺水身亡。
據說,男孩多次夢見自己的母親,說有個校友被判終身流入黑社會。 於是男方以特別豐厚的彩禮來表示誠意。 按照天下整套禮儀,盛宴上演了一場盛大的表演。
這些是一些例子。 對於這種特殊的婚姻,鬼婚,因地略有不同。 但這只不過是生者父母的遺願,更何況,他們會偷走被埋葬的人的骨灰。
由此,我想起了在救贖前死去的女人的古老習俗,她們中的大多數都被埋葬在棺材裡,棺材上刻著第一次獻身的男人的名字。
婚姻,承載著人們特殊願望的東西,如何影響我們的文化? 這種世代繁華的生活,在人們心中有多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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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活人與死人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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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個死去的人,沒有血緣關係的男人和女人,埋葬在一起,有一位法師作證,他們成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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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談論鬼婚。 其中有一些。 並不是說它不正常。 如果它與鬼故事有關。 我認為沒什麼好說的。 不如傳說。 當鬼魂尖叫時。 人們確實不走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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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由於重男輕女的心態,只有在男方死後,他的家人才迷信,讓死者在冥界時可以在陽上燒香進貢,在人間會有乙個好的家,所以他一般都會找窮人家的女兒嫁入男方的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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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靈婚姻。 又稱冥界的婚姻,冥界的婚姻,即冥界的婚姻。 起源很早,至少在前秦時期。 名字很多,冥界配對,匹配骨頭,鬼婚,圓墓。
幽靈婚姻。 中國古代講究成年禮,男人20歲加冕,女人15歲就算是成年人,但若不結婚,死後就不能享受祭祀。 而且,如果死者沒有結婚就死了,生者死後無人陪伴是非常可憐的。
鬼婚類似於活人的婚禮,宋代郭炎在《上書》中記載:“晉國習俗,男女應當年結婚,未婚者由媒人求婚,稱為'鬼媒人',鬼親之後的兩家人如姻。 ”
幽靈婚姻。 主要盛行於舊山西邊界,明代《書院雜記》記載:“風俗山西石州,凡男娶死,父母有女夭,必求死,協商麗娜千婚,率如生,喪葬也是宴親,女兒夭折, 父母想當女婿,儀式是一樣的“;清代《臨汾縣志》載有:
也有男人不招沒話的女人,然後商量婚事,兩口棺材埋在一起,這叫'黑道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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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有一種為已故未婚者尋找配偶的習俗,稱為“鬼婚”或“秘密婚姻”。
鬼婚早在周時期就開始流行,當時**已被明確禁止。 《周離地關》中“不動葬不嫁死者”中的“移葬”和“嫁死者”,指的是鬼婚。 但這種習俗已經流傳下來,並得到了統治者的肯定和推廣。
曹操聘請了甄世音死去的女兒,與他的小兒子曹沖一起埋葬。
鬼婚不只是兩個死人之間舉行,一些有錢有勢的家族甚至僱傭乙個活女人娶乙個死人,以防止他們死去的兒子有不娶老婆的缺陷。 婚後,女長河人只能靠木板生活一輩子。 她既不能再婚,也不能冷落她的公婆和“丈夫”。
古往今來,也有許多女性深受禮儀的影響。 訂婚後,如果未婚夫突然去世,守書乃勤派抱著“婚姻命中註定”和“好女人不娶第二任妻子”的觀念,用木牌舉行結婚儀式,自願守護丈夫牌位一輩子。
由於鬼婚的盛行,在古代逐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鬼婚習俗。 當時,甚至有很多鬼媒人專門做這件事。 這些鬼媒人接受了父母雙方的感謝金,舉行了鬼婚儀式。
鬼婚的習俗在清代之前頗為流行,但隨著西方文明的大量傳入,在清末逐漸衰落。 然而,來自Sonsy Dortmund的美國資本繼續在一些地區流通,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把“山市”稱為“鬼市”是迷信的說法。 一是因為山城的景觀很逼真,“與世隔絕”; 第二個原因是當時科學還沒有發展起來,無法解釋海市蜃樓這種自然現象。
傳聞黃爹中也有不崇拜的鬼,他們就是鬼,曾經有個鬼叫齊闊(或者叫食惡者,琥珀認為食惡者應該是他的混名)黃父鬼,每天早上吃三千只惡鬼,晚上吃三百隻惡鬼(早上吃飽了, 晚上少吃,談健康)。沒有黃父鬼的蹤跡,也沒有辦法對付他,不過好在世上活動的記錄很少,也沒有殺人的記錄,反而讓人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