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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的人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但司機雖然沒有主觀過錯,但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當事人無過錯的,應當承擔對方經濟損失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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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的人一般要承擔全部責任,要看對方是否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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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停綠燈,當然,闖紅燈的人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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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當事人逃跑或者故意毀壞、偽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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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發生車禍,誰來負責?
紅燈是法律,是停止命令,你必須遵守它。
只要普通車輛被“破壞”(救護車和消防車除外),越界就是違法的(交通法)。
如果闖紅燈發生車禍,誰負責:闖紅燈的車自然要負責。
不幸的事情:碰瓷器的人在看到機會時碰到瓷器。 就連闖紅燈的車都是“碰瓷”,當時也是“跳入黃河洗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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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出了什麼事,闖紅燈的人就要負責,最後的責任分工是交警大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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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現場的其他情況,如果對方沒有超速或其他違規行為,則由其全部負責闖紅燈,如果對方也有違規行為,則取決於交警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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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發生車禍,這應該是闖紅燈的人負主要責任,然後是對方次要負責。 總之,出遊結束後,雙方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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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闖紅燈而發生車禍,車主一般要對行人負責,正常情況下,他會得到賠償,因為無論如何,車是需要的,必須做新人的規則永遠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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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闖紅燈造成事故的,機動車負全部責任,非機動車闖紅燈造成事故的,必須根據雙方的責任進行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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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闖紅燈,誰就要負責!
交通事故有過錯,過錯誰就負責。 闖紅燈是違法行為,違法就是違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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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闖紅燈的車禍,那絕對是闖紅燈的責任。 只要別人正常駕駛,而你闖紅燈,你就要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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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的一方負全部責任,如果在正常駕駛過程中因闖紅燈的行為而發生車禍,那麼闖紅燈的一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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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後發生車禍,那麼闖紅燈的人必須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因為闖紅燈本身就是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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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問的問題不是故意問的嗎? 當然,負有主要責任的還是闖紅燈車。 如果對方無證駕駛或酒後駕車,雙方各承擔一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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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為闖紅燈而發生車禍,當然要對闖紅燈是違反規則負責的,你要對事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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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是你,那麼你就應該負全部責任,因為是你不遵守交通規則先行,闖紅燈是很嚴重的,如果被闖紅燈的人撞到,當然是別人的責任,這些都是要區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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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後發生車禍,應該有闖紅燈的人承擔全部責任。 沒有紅燈,正常出行的人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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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般來說,在十字路口,闖紅燈的人或車是主要責任人或車,其他因素是次要責任。 紅燈是禁止交通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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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造成的車禍我承擔大部分責任,闖紅燈本身就不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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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發生車禍,誰來負責? 駕駛闖紅燈的車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必須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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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並呼叫監控人員檢視具體情況。 誰違反規則,誰就誰負責,一切違規行為都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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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闖紅燈的時候發生了車禍,那麼主要責任就是誰闖紅燈了,誰對車禍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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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車禍是誰負責的,一定是闖紅燈的人負全部責任,但司機應該對少量的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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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闖紅燈,誰就出車禍,誰闖紅燈,誰就負責。 這種責任是很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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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太含糊了,交警一般都會出具責任書,不滿意可以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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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出車禍,誰來負責? 我想一定是闖紅燈的人負責,因為他沒有正確駕駛。 這就是發生車禍的原因,他必須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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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的汽車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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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以及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
2)交通事故原因無法查明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事故責任:
1、當事人逃跑或者故意毀壞、偽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當事人有條件報案但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3、各方當事人均有條件報案但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同等責任; 但是,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機動車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與行人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完成後,應當起草書面責任認定書,並按照規定予以公告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滿意的,應當在收到責任認定後十五日內,書面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申請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提交書面申請或者填寫申請表。 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重新認定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申請的決定,起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並告知當事人權利。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允許直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超車;
3)紅燈亮時,車輛不得通過。
在未安裝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指示通過。
當紅燈亮起時,右轉的車輛可以通過,而不會阻礙被釋放的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3]
第39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指示:
1)綠燈亮時,允許行人過人行橫道;
2)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超車或在道路中心線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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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不一定是闖紅燈的唯一責任。 該人是否負有全部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起的作用和過錯程度確定。 闖紅燈一方過錯造成事故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雙方有過錯,則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一方故意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處理車禍的過程如下:
1、受理並舉報案件。 公安部門接到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舉報後,按照管轄範圍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到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勘察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的確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根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確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4.審判和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劃定,對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吊銷駕駛執照、吊銷駕駛證或者拘留;
5. 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死亡和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劃定和賠償標準,按照事故責任分工相應賠償比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召集當事人進行調解。 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準備並出具損害賠償調解函;
6. 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雙方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調解不成,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終止調解並出具調解結論函,當事人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過錯造成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雙方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則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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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是否對闖紅燈和造成車禍負有全部責任,需要根據駕駛員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
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當事人過錯造成的, 他們應承擔全部責任;(二)道路交通事故因雙方或雙方以上的過錯而發生,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過錯造成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二)因雙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的過錯,如上述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雙方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則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如果一方故意在道路上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1.闖紅燈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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