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半年多,女方偷偷上門,毀了男方的東西

發布 社會 2024-06-05
4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要看是誰的房子,如果房產證是女方的名字,她可以隨意進出,如果不是她的名字,而且她已經離婚了,她偷偷溜進去然後擅自闖入房子,她可以報警處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然後更換鎖芯。 畢竟夫妻倆,不要再追求了。 她的不平衡和怨恨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你弄壞了什麼東西,你只會生氣。 不要再擔心了,要慷慨。 換鎖芯就好了,她進不去,算了。

    糾纏在一件事上,彼此都會身心健康。 讓自己走,讓她走。 她會慢慢反思。

    記住,明天太陽就要公升起了,微笑著面對生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是非法的! 因為對方已經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這是對他人財產的破壞。 你可以報警警告對方。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當然是非法的。 分了就忍不住同意了,連保護別人都不能禁止,破壞別人的東西也不容易。 當然,這應該是離婚時對你的財產的不公平分割。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現實中,離婚就等同於做乙個陌生人。 如果你說你偷偷進入別人的房子,根據法律,這是不允許的。 這也是盜竊。 如果他們倆商量好了,就可以進屋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房子屬於男人,那就是對私人財務的破壞,如果屬於兩個人,那就是對自己家庭的壞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要看女方是否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和居住權,如果有,應該是家庭內部的擋箭牌,因為室內物品很難分開,如果沒有,進入別人的應該是違法的......的家園來摧毀他們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不能被任何人踐踏,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趙都不能隨便闖入黃某的住所。 因此,趙某的行為已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住所,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對於這個問題,就你說的這絕對是違法的,就看你要不要報警了,這東西值不值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恭喜你,警察會請你喝茶的。 而且問題不清楚,問題可大可小。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當然是違法的,如果情節嚴重,也構成刑事犯罪。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只要離婚協議是在協商一致、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就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就離婚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般來說,只要協議內容沒有特別規定,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協議對雙方都有效且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除離婚外,協議的其他內容僅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效力。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履行離婚協議的內容,並讓法院裁決。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當事人半年前離婚時,向民政局備案的正式離婚協議書有效。

    2.離婚半年後,女方提出再寫乙份關於離婚後財產歸屬的協議:只要丈夫自願簽署協議,同意丈夫的全部不動產和土地補償歸女兒所有,協議有效,原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的部分不再有效, 屬於雙方變更的原協議的財產部分。

    3.如果男人不同意,他根本無法簽字。 因為在辦理離婚手續後,如何處理男方的財產完全是男方的私權,無論是女兒還是前妻,他都沒有權利處理,也沒有權利要求他簽署任何財產協議。

    把所有財產都交給女兒,不利於保護男方的權利。

    4.如果男方已經簽署了協議:除非男方提供證據證明該協議是由女方在欺詐、脅迫或威脅下簽署的,否則他可以起訴法院無效。

    在缺乏上述證據的情況下,所有財產歸女兒所有協議,經丈夫簽字後生效。 它在男人簽字後生效,無需等待女人簽字。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這樣的協議是無效的。 離婚半年後,女方提出修改離婚協議的協議:所有的房產和土地補償都將歸女兒所有,因為中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協議中規定財產歸子女所有是無效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至於男人的家庭,不會只是名義上的空,沒關係,按照實事求是的精神,可以直接預設給家人,直到你有乙個完整的家。 特別要注意的是,家庭幸福是無止境的,無論有多少東西,家人都能容納。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一般來說,夫妻離婚時,會考慮如何分割財產,是給男方的嗎?還是對女人? 還是讓雙方都來生婚生子?

    這是夫妻離婚時經常考慮的問題。 離婚就是離婚,孩子總是自己生的,所以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選擇把房子讓給孩子,這個協議有效嗎? 是有效的,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孩子所有,其實是送給孩子的禮物。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處置的房屋必須由夫妻雙方或配偶一方擁有,才有權處置。 離婚協議是雙方協商簽訂的,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將房屋贈與婚生子女,即贈與條款,只要沒有合同無效的理由,贈與內容有效。 它只是說孩子如何行使這項權利。

    如果孩子是成年人,這項權利可以獨立行使。 如果是8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有限民事行為能力人,則贈與為純粹營利性的法律行為,贈與有效。 如果是未滿8周歲且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純利益的贈與仍需有法定代理人**。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只要是當事人的真實意圖,不違反國家的強制性規定即可。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這個人不會寫,當然他寫是有效的。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經雙方同意,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協議有效。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簽署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對方同意將其交給女方,否則不能退回。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雙方的真實意圖是有效的。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這應該不違法,只要你的婚姻沒有離婚,就不違法。 但是你的做法有點淫穢,為什麼非要鑽床底下,就不能公開去找人嗎?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這並不違法,男女雙方沒有離婚,彼此還是一家人。 男人躲在女人的床底下,沒有觸犯法律,也沒有傷害任何人,根本沒有觸犯法律。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擅自闖入私人住宅已經是犯罪行為,未經徵得您的同意就來到您的家中並將其藏在床底下,您可以報警處理。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離婚前,戀愛期間似乎並不違法! 我只是真的想離婚,門鎖最好更換,保護自己才是關鍵!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簽了離婚協議是違法的,沒有協議只是口頭離婚,只能說是道德問題!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沒有真正價值的傷害,也沒有真正價值的離婚,所以不構成犯罪。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快要離婚了,男方偷偷溜進了女方的家。 不算數。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法律上沒有關於欺詐婚姻的規定,因欺詐而登記的婚姻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如果雙方不同意,可以起訴法院離婚。

    如果一方以婚姻為誘餌,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為目的,隱瞞真相,以結婚為幌子騙取財產,事後帶著錢跑路,金額比較大,涉嫌詐騙罪,建議及時報警。

    婚姻欺詐是否構成欺詐罪,取決於婚姻的目的,是婚姻還是金錢。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如果不登記,可以要求返禮金,這是《婚姻法》規定的,至於能拿回多少,就看法院怎麼判定了,女方是否年滿14周歲,如果沒有,最好還是把事情解決掉,不要把事情鬧得太大, 最終它變得無法控制。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如果結婚時尚未達到結婚年齡,則為法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法院應當判令婚姻無效,並全額退還已支付的彩禮。 (申請婚姻無效)。

    《婚姻法》中關於非婚生子女的規定,與非婚生子女的地位類似。

    財產問題根據合夥關係處理。

    不過,還是建議冷靜處理,如果有孩子,原則上將母乳餵養的寶寶判給女方,對方支付贍養費直至成年。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4)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

    第十二條 婚姻無效或者宣告無效的,自始無效。雙方沒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經雙方同意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因重婚罪導致婚姻無效的財產處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對於雙方所生的子女,應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和子女的規定。

    《婚姻法》解釋一

    第八條 當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宣告的,申請時法定婚姻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的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的,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關於婚姻有效性的判決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者撤銷的,雙方在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應當作為共同所有制處理。 但是,有證據證明它歸其中一方所有。

    《民法通則》第61條。

    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後,當事人因此獲得的財產應當返還遭受損失的一方。 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對方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的,應當追回雙方取得的財產,返還國家或者集體或者返還第三人。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如果你經濟條件好,想養孩子,法官可以判給你,但彩禮可以退一半左右,如果女方要贍養法官,就要看家裡是否負擔得起合適,如果真的判給女方,可以拿回彩禮, 但是您必須每月支付部分維護費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它仍然應該被計算在內。 建議與丈夫討論孩子的監護權問題,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見。 把孩子帶走後,如果孩子吵著要爸爸,他就不能抱怨他。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分居兩年以上後可以離婚。

  35.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最好想清楚,孩子一定要有乙個長期適合的住處,不像大人遇到困難就能克服困難,孩子就不能,否則會後悔一輩子。

  36.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違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7.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那你為什麼離婚,如果是家暴,可以提出離婚,現在看來,分居兩年後婚姻就自動解除了。

  38.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不是很合法,孩子是兩面的。

  39.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在這個問題上,婦女的行為顯然相當於破壞丈夫的婚前財產。 男方可以向法庭提供女方的行為作為證據。 男方可以起訴女方要求賠償。

    此外,該女子將賺來的錢帶回了娘家,她的行為顯然是共同財產的轉移。 因為,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此外,根據《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一方在離婚時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在分割時可以得到少量份額或者不獲得份額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分。

  40.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打架鬥毆、毀損他人財產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沒有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故意破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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