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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和你妻子結婚期間,你妻子購買的房子當然是共同財產,如果以後需要分割財產,你只能提供每月的銀行還款單或記錄作為你的出資證明(但在目前的貸款政策中,主貸款人和參與貸款人的名字都需要在地契上, 這與你說的不一致)。如果想在分割房產時獲得更多的好處,應該說服婆婆不要使用房產證,而是以婆婆的名義在房產證上設定抵押登記,登記金額就是婆婆首付的金額。 當然,這種方法只適用於你預計後期房子會漲的前提,否則你應該根據你婆婆的投資比例,在產權證上做清楚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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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籍戶主,以產權證上的姓名為準 登記時,最好在房產上寫上房產所有人的共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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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意義上講,這所房子由你的岳母和你的妻子共享,他們擁有一半的股份,而你擁有四分之一的財產。
對於這筆錢的首付,您需要保留存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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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名字是寫在你兒媳婦的名字上,但你們是夫妻,這是你們的“婚姻”共同財產。 而不是“婚前”。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所房子有你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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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第三人,B是原告,C是被告,D是訴訟的第一人。
對於本案,應有約定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但當事人先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方當事人未提出異議,因此法院也有管轄權。
本案中,A地、B地、C地、合同簽訂地、履行地的法院均對本訴B訴B案具有管轄權,D**C訴B案為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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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構成輕傷的,公安機關可以查處移送檢察院,檢察院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打人人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也可以自己在法庭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2.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對哪些物品可以要求賠償有具體規定,在傷害癒合或確定後,可以逐案提出。
3.打人人為成年人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未成年人,他的父母有責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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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給你一些建議。
1.首先,確定這些年輕人的社會背景。 如果是普通人。 如果你想報仇,就報警。 (去醫院並獲得說明您病情嚴重程度的證明)。
2.這種一般是小流氓,哥哥是當地的流氓。 但他們可以做任何事情。 最好不要惹他們。 現在,他們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 去醫院檢查一下是否正常。
你說的是精神影響。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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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問我其他問題,我們可以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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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詞語含糊不清,大體上很具體,但無法估計殘疾程度及其所在城市,因為無法估計每個城市的人均收入和消費水平。 比方說是上海。 北京。
在深圳這樣人均收入較高的發達地區,索賠金額自然會增加。 在三線城市,申領人數仍根據當地收入狀況和消費質量進行估算。
1:我相信學校已經通過了法律**來捍衛學生的權利。 那麼這個時候警察自然會驚慌失措,然後就可以利用警察的權威來約束罪犯支付“初始”全身檢查的費用,例如。
CT掃瞄。 B超。 顱腦檢查。
高科技全身掃瞄,如亞核共振,以檢查身體部位的損傷。 並要求醫院保留測試表,以備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2:精神疾病不容忽視,強烈建議花上萬元請資深教授進行心理教育,如果心裡有陰影,怕放學後被堵,那麼就沒有心情讀書了,影響孩子的未來。
3:這個時候,不是小事,說明學校管理水平的欠缺。 雖然老師及時救了他,但我相信這個高年級學生可能不是初犯,那麼學校為什麼要收留這個學生來危害這個學生呢? 學校承擔第三方責任。
對不起,我不知道你居住地的消費水平,所以無法做出全面的估計,但我可以諮詢當地律師,外國律師幫不了你。 諮詢費12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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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你應該報案,這樣事情就大一點了,如果他被抓了,那他的生活就這樣了,如果那個學生還想考高考,那麼他的父母一定會出面解決的,這樣你要是再要求一點, 他們不會拒絕,為了兒子,他不能拒絕。如果一切都解決了,就去結案吧。 我對這種方法有點失敗,哈哈。
要對付這樣的人,你必須使用這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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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直接聘請律師處理,以達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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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你遇到這樣的事情感到難過。 但對於你的問題,我認為不能這樣定義,主要是必須有證據才能被法院接受。
我們很難在網上判斷這一點。 如果你想在法庭上起訴,你仍然需要找律師。
要是要私密,那你看醫療費用,要幾萬元的腦殘和營養估算也不過分,畢竟要商量再決定。
加不加分都沒關係,希望能給你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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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求學生和他的父母賠償損失,然後要求學校解釋為什麼這麼久沒人關心他! 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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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律師更加系統和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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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舉報案件,然後說賠償問題! 損失10,000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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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同事的兒子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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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它,法院不會支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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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況是:1首先,他們有法律依據起訴你的母親,理由如下:
首先,如果你的主人去世了,如果他沒有留下遺囑,而房子是你奶奶和你主人的共同財產,那麼他的財產由你奶奶、你的母親、你的兩個阿姨和你叔叔共同繼承,也就是說,你主人的財產打5分,每人乙個, 而你叔叔放棄了繼承權(最好有遺囑協議)。然後你舅舅的份額將分成4等份,由你的祖母、你的母親和你的兩個阿姨繼承。
2.他們要求改回地契也是正確的。 你的母親可以和他們協商,根據拆遷費給他們那份,這也是可能的,這樣就不需要改變地契了。
3.如果房子是你奶奶的,你奶奶自己管,和別人沒有關係。
如果不明白,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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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奶奶的那份,房子的一半應該屬於爺爺,爺爺的財產,你兩個阿姨也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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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建議委託律師處理此事。 如果您在上海,可以聯絡我們的律師。
從收據來看,該公司的主張是站不住腳的。 結合你提到的整個案件背景,初步判斷認為,將“明確、無異議”解釋為“明確但未解決”是站不住腳的。 如果對方想要證明這種解釋,很難按照我國合同法的標準條款來解釋規則; 舉證責任不在你這邊。
歡迎來電,我的使用者資料中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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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爸爸和我媽媽一起摔斷了乙個男人的腿,但這不是殘疾。 我爸爸和媽媽當時離他只有幾公尺遠,怎麼可能打他!
如果你想得到乙個準確的答案,最好把事情說清楚,這樣你就可以幫助你弄清楚。
2.我媽媽當時並不知道這件事,也不同意調解。 該處所是否違法。
派出所的調解在法律上是不可執行的,完全取決於雙方的意願。 如果媽不同意,你可以說服你爸爸不同意調解。
在警察局調解是正常的,不違法,除非警察局強迫你調解。
3.很明顯,我爸爸媽媽真的沒有打他。 警察局的所有證據也表明了這一點。
既然你沒有打人,也沒有證據證明你打人或推人,那麼就沒有必要賠償,更不需要調解。
4.那個人後來被確認為根本沒有殘疾,甚至沒有10級。
如果是打架,沒有必要達到殘疾程度10,只要構成輕傷,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有傷害可以追究民事責任。
一句話,如果真的沒有打架,那就不需要賠償,不需要調解,如果打了人,那麼可以調解也可以不調解,但是如果打對方打到輕傷的程度,建議調解,否則有被判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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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派出所和派出所裡的人的名字放到網上,把整個事情發到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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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證據充足,請走法律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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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在局裡有什麼背景嗎?
你母親堅持認為你的猜測是正確的(這是有問題的),雖然沒有證據,但並非沒有可能。
問題的關鍵是,你父親籤的協議裡除了賠錢,還有什麼?
請補充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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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派出所什麼都不做,如果你認為你賠償不了,那你就不賠償了 很簡單,很合理,派出所也無能為力 如果派出所違法,採取強制措施,你可以起訴他們違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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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爸爸同意,你爸爸一定已經做了成績單。
據說警察局錯了,需要證明。
關鍵是當時採用的解決方案是調解:調解是當事人自願的,派出所不負責任。 因為決定做什麼的不是警察局。 所以很難說警察局出了什麼問題。
希望你明白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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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證據,證據,證據,證據,證據是最重要的,派出所必須有證據證明是你的父母傷害了對方,才能要求賠償,同時,你的父母終於可以拿出證據來證明他們沒有傷害對方。
另外,派出所哄騙我爸交3萬塊錢也不違法,你爸是成年人,交錢屬於自己的合法行為,但可以要求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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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絕調解,如果你自願調解派出所的行為,這並不違法。 既然有證據表明這不是你的錯,那就不理他,等他起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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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
補充答案:這與你母親是否同意無關,最主要的是,如果你父親不承認,派出所應該盡職盡責,查明事情的真相。 但是有一定的難度,最好給那個人做個傷勢評估,看看他是怎麼受傷的,就算是自己摔倒受傷了,如果牽扯到你父母的因素,他們也應該承擔一些責任。
不是派出所說要同意調解,調解只有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但是,如果提出這樣的調解行為,法院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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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的,共同侵權人一方願意承擔責任,賠償後可向其他侵權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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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父母是否負責,要看公安機關的調查,如果父母共同實施了違法行為,你父親賠償了你的母親,對方同意不追究此事。 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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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需要確保你沒有摔斷腿,如果是這樣,可能會很麻煩!
《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可能會有推搡在一起的情況,如果那個人因此摔斷了腿,除了賠償醫療費和許多其他費用外,你還可以找人向檢察院申請起訴,要求檢察院起訴你的父母故意傷害罪。 如果是這樣,事情會更麻煩。
你的父母是共同侵權人,雙方糾紛由警方調解,不違法,父親單方面支付也不違法。 如果您認為這個金額太高或您沒有任何責任,您可以上法庭讓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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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親同意賠償,派出所的做法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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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摔倒受傷,如果他希望你支付賠償,他必須出示證據證明你受傷了。
如果你的父親簽署協議承認他傷害了他,那麼你們會更加被動,可能要賠償對方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和其他費用。
派出所滿是泥巴,雙方和解,不能說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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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盜竊罪,但因返還贓物的行為可以減輕處罰。 如果公安機關查明王某僅犯了一次盜竊罪,並在偵查或起訴階段能夠獲得被害人的諒解,檢察院極有可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在法院一審時能夠獲得被害人的寬恕的,法院可以從輕處罰。
總而言之,關鍵是王某是否是唯一乙個盜竊者,能否得到受害者的原諒。 能否獲得被害人的原諒,已成為司法機關量刑的重要標準。
1.這所房子是你姐姐和姐夫的共同財產,每人享有1 2,。 你姐姐去世後,屬於她的1 2將按照正常的法定繼承權,由你的姐夫、女兒、姐姐的父親、姐姐的母親和4個人平均分配。 >>>More
你在E盤中安裝了windows7,他也會替換C盤的一些系統檔案,這當然也包括聲音檔案,當然你解除安裝windows7之後原來的檔案是不會恢復的,所以在**因為沒有支援檔案所以它不能發出聲音。這樣一來,就得重新安裝XP系統,恢復原來的檔案(不能用工具恢復,只能重新安裝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系統因為相容性問題而無法執行,這是Windows的可惡現象),在重新安裝之前要注意資料備份, 然後試試聲音,應該不錯,如果不好,就換麥克風。
我有乙個非常簡單的方法來做乙個U盤啟動,你也可以把你想要的深度放到你的U盤裡,用來安裝系統,然後去我的空間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