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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離婚的人只要自願就可以住在一起,但現在想不出門了。 徒勞。 我要上大學了,所以讓我們離開視線。
都說有繼母,就有繼父,這根本不是真的,他能忍受每天吹進你耳邊的風。 可憐的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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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這是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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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是你爸爸的問題!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爸爸對你沒事,別擔心她! 努力學習,考上好大學! 走自己的路,不要擔心她!!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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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因為房子或其他原因同居是很常見的,但這不是婚姻生活嗎? 不一樣,是你的父親最懂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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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上大學,住在一起的機會不多,你們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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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由你來決定是否離開家......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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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也可以同居,因為法律不禁止離婚後同居,離婚後繼續同居的,只要不違反法律相關規定,不構成重婚罪,就可以繼續同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百零百零條 離婚時,離婚一方生活困難的,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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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你們仍然可以住在一起。 離婚只是解除婚姻關係,但沒有規定不允許同居。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在中國大陸的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自願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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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他們仍然可以同居,因為法律並不禁止雙方離婚後同居,如果離婚後繼續同居,只要不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不構成重婚,就是合法的。 婚姻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離婚是指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式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行為。
婚姻的解除將導致離婚的一系列法律後果。 婚姻關係的終止將導致夫妻之間個人關係的終止、共同財產的清算、子女撫養方式的改變、共同債務的清償等一系列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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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爭吵和娛樂行為。
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名譽權、私隱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姓名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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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雙方能否同居,取決於雙方協商,是否約定離婚後同居屬於同居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054條 無效或宣告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拆遷取得的財產,經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因重婚罪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本法關於父母和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王雲當事人所生子女。
如果婚姻無效或無效,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一起工作的弟兄姊妹應該分開住,即使他們住在一起,也應該分住乙個房間。 雖然是兄妹,但男女之間是有區別的,有時候會很不方便。
如果和婆婆住在一起,我想你能忍受,畢竟兩代人之間都會有一定的代溝,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猜也會有的,所以如果你覺得不開心,那就看看你能不能忍受,跟他講道理就行了, 右?如果沒有,那就算了。
最近幾天,乙個“自從衝動離婚後,我就一直和前夫住在一起,我提出再婚,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已經成為乙個熱門話題,我會給你我的意見。 首先,你需要了解你為什麼要離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