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方家人不讓我見孩子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22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孩子是你生的,是你養大的,男人不讓你看你一直擔心的那個孩子,孩子不好看,好像男人不親近人,理由不合理。

    不想看就得看,只要真的想看,總有機會。

    在這個世界上為我們而生的東西,我們永遠不能放棄。 即使你暫時沒有能力照顧孩子,也要試著參與孩子的發展。 那就好好工作,給孩子攢錢,在他(她)需要的時候給他(她),如果媽媽不關心孩子,世上還有誰會心疼孩子呢?

    愛孩子的男人和愛孩子的女人是有區別的。 乙個沒有父親的孩子在形式上看起來很可憐,但孩子身上有母親可以依靠? 但有爸爸沒有媽媽的孩子長大後可能會有更大的心理問題。

    一開始,可能是因為離婚的衝突還在發酵,男方懲罰女方不讓孩子走,但衝突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弱,男方的態度也會發生變化。

    在極端情況下,起訴的唯一方法是爭取探視權。

    一般來說,在正常的離婚中,男女還是有很大的格局的,他們不是渣滓,不會為了孩子的成長而被拒絕探望。 此外,隨著時間的流逝,雙方的生活和心靈都發生了變化,他們可能不再把自己的孩子當作仇恨的籌碼。

    我有個女同事,年輕時因故離婚,男方心懷怨恨,不肯見孩子。 後來,他們各自重組了家庭。 男方和繼妻又有了孩子,所以他們再也不想照顧大孩子了,讓他們去看望,種種費用讓孩子去找媽媽,我等不及孩子跟同事一起去了。

    關鍵是你的孩子是否想見你。

    如果你願意,作為孩子的父親,你不應該干涉,父母應該希望他們的孩子在無憂無慮的環境中成長。 你的離婚對你的孩子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害,你怎麼能把自己的意識強加給作為父母的孩子呢?

    你現在不是想辦法對付孩子的父親,你應該想辦法讓對方同意,你看到孩子的問題,你會為對付他付出更大的代價。 你可以和小區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商解決問題,如果不能訴諸法律,相信法院會支援你的訴求!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這是違法行為,我建議你先和對方談判,告訴他,如果你不讓我看到,我就直接起訴你。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此時,將對方當事人起訴到法院更為合理,通過法院解決也更為合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找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調解解決問題。

    未取得子女監護權的一方直接將判決書或調解書提交法院申請執行,實現見子女的請求。

    3.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約定了子女的探視權,但實踐中,父母一方以各種理由拒絕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的,有探視權的一方可以通過當地居委會進行溝通協商,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離婚後,丈夫不允許他見孩子,他可以找中間人與他談判,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離婚後,雙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如果南方不允許女方探望孩子,可以找中間人,與南方溝通協商,如果沒有結果,女方可以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探視孩子的權利。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母親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子女由男方直接撫養的,女方有權探視子女,男方拒絕女方行使探視權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准許女方行使探視權; 人民法院立案後依法作出相應判決。

    人民法院在審查婦女具體情況後,認為該婦女的探視不會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允許婦女依法行使探視權,並依法判斷探視的時間和方式; 發現該婦女的探視會造成不利影響的,應當不予行使該婦女的探視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恢復探視權。 但是,如果雙方對兒童的身心健康有一定程度的損害,法院可以中止雙方的探視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6條 離婚後,不直接接受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視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 中止原因消失後,應恢復探視。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夫妻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男方所有,但男方不允許女方探望子女,女方可以通過雙方所在地的居委會與丈夫溝通,協商子女的探視權; 雙方協議不成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即使離婚後,女方仍有權探望子女,人民法院會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好宿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由友明里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屢次傳授的惡習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前一段婚姻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後,男方不讓我見孩子怎麼辦,下面我做簡單的分析。

    例如,女方的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約定了女方探視子女的權利,但在實踐中,丈夫以各種理由拒絕讓對方行使探視權。 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以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進行溝通協商。 協商不成的,申請人在收集相關證據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對方當事人拒不執行探視兒童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負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對兒童的人身不採取強制措施。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謝謝。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探視權的行使涉及權利人、未成年子女和義務人之間的關係。 對於申請人來說,探視權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行為,對於被執行人來說,協助申請人探望子女是其義務,如果他拒絕或阻撓申請人探視或不提供協助,則違反了法定義務, 法院可以依照有關行為執行的規定執行。

    如果對方提起訴訟後仍未執行訴訟,您可以以對方不允許您行使探視權為由要求重新分配監護權! <>

    你好! <>

    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

    離婚後,丈夫不允許他探望子女,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迫使他讓步並要求行使探視權。 根據《民法典》第1086條的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探視權的行使涉及權利人、未成年子女和義務人之間的關係。 對申請人來說,探視權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行為,對於被執行人來說,協助申請人探望子女是他的義務,如果他拒絕或阻撓申請人的探視義務或不提供協助,則違反了法定義務, 法院可以依照《執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果對方提起訴訟後仍未執行訴訟,您可以以對方不允許您行使探視權為由要求重新分配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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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22

你好。 1.離婚可以協商,簽訂離婚協議處理子女財產問題,然後拿著離婚協議和結婚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More

12個回答2024-07-22

具體說明如下:<>

首先,父母雙方都需要協商。 畢竟,父母要為孩子的幸福著想,離婚不讓他們見孩子、不去看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關係,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果父母能坐下來友好地協商如何探望孩子,那麼不准探望孩子怎麼辦的問題就很容易解決,最後大家都會很高興。 >>>More

17個回答2024-07-22

如果你們真的相愛,合適,那麼就不應該放棄,畢竟緣分來之不易,至於你的父母,只要你堅持,軟硬的,他們也會屈服的,但我覺得既然要活下去,兩個人還是要在一起的,雖然這樣會犧牲父母中的乙個。 >>>More

5個回答2024-07-22

然後去法院起訴離婚。

30個回答2024-07-22

1.盡可能多地帶孩子。

對於孩子來說,如果不養不見面,自然不會親親媽媽,因此,如果離婚了,如果有能力帶走他們,就必須帶走孩子,而孩子不在身邊,什麼都不確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