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十年了,我不能生孩子,我應該和他離婚嗎?

發布 社會 2024-07-27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你不應該和他離婚,婚姻的形式有很多種,孩子不應該是唯一的形式,如果兩個人有感情,沒有孩子也可以幸福,如果他們真的喜歡孩子,他們也可以收養,不要輕易說離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果你的丈夫介意,那麼他應該離婚,如果他不介意,他可以成為乙個丁克家庭。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事實上,如果你的丈夫不在乎你,非常愛你,你就不應該和他離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丈夫不能生育,可以離婚。 如果您與丈夫溝通後達成離婚協議,您可以簽署乙份離婚協議,說明您要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債務和財產等達成一致,並在任何一方都有戶口的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如果您和丈夫意見不合,可以單方面提起離婚訴訟,並提供因丈夫無生育能力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證據,法院會據此決定是否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屢次傳授的惡習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我覺得不應該離婚,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愛情,而不是因為有了孩子,即使沒有孩子,兩個人也可以相愛,幸福地生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你覺得兩個人的婚姻毫無意義,那麼你應該選擇離婚,只有離婚後才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讓你的人生有乙個好的開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不認為離婚就該離婚,兩個人走到一起是因為愛情,而不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生孩子,只要彼此相愛,有沒有孩子真的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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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回答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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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個回答2024-07-27

才十年,你累了嗎? 有必要有乙個......工作和閒暇,長期堅持,終身工作,造福子孫後代,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