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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36歲的剩女抱怨:這四個要求都“滿足不了” 男人真的沒用,那是因為女人需要更多的照顧,沒有足夠的錢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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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它在物質上不令人滿意; 第二,精神上不滿意; 三是家庭條件不具備; 第四,朋友不滿意; 第五個家庭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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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有房子和車。
收入必須比我高。
不接受比自己年長的男人。
這個人必須忍受他的脾氣。 如果你連這4點都達不到,那麼大一點的剩女就不會看不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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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婚姻中一直有“三大事”的說法,可以算是不成文的習俗。 但隨著不同世代的枯萎灌木,這三件事也發生了變化。 從以前的手錶、自行車、縫紉機,到後來的彩電、冰箱、洗衣機,再到如今的房子、汽車、票據,過去“三大件”更多的是彩頭,實在拿不出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現在不一樣了,很多夫妻會因為沒有“三大件”而分手, 並最終分道揚鑣。
一位38歲的剩女說出了實話:男人不能給我們這些,我寧願永遠不結婚。
1.房子。 房子是家,乙個住宿的地方,經過一天的辛苦工作,你可以回到這個地方擺脫你的疲憊。 你不用擔心房子被重新租出去,你不用擔心房租上漲,也不用擔心因為付不起房租而被房東趕出去。
2. 門票。 柴火、大公尺、油、鹽、醬汁、醋,沒有櫻桃茶,一切都要花錢。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生活成本卻越來越高,沒有錢真的很難移動一寸。
我喜歡旅行,遊歷全國,看看祖國的大江大山; 我喜歡出國旅行,體驗不同的風俗文化,我不想浪費這一生。 而有了孩子之後,孩子的成長和教育是一筆很大的投資,如果經濟不夠,你的孩子什麼都會落後於別人。 所以,沒有錢的婚姻只會是一堆麻煩,最好不要結婚。
3.安全感。
我是乙個非常沒有安全感的人,這可能與我的原生家庭有關。 所以,如果我結婚了,男人一定要給我足夠的安全感,現在很多男人每天早出晚歸,往往在家呆不到幾分鐘,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外面幹什麼,這種婚姻和乙個人生活有什麼區別? 只是多了一張結婚證,多了乙個人要服侍。
小熊結語:現在的婚姻不再是單純的靠愛情就能維持,所謂窮夫妻哀悼,愛情是婚姻的基礎,經濟上的支援也是婚姻穩定長久的保障,沒有人願意在婚姻不如單身後生活,精神不滿足的同時, 經濟不滿意,這樣的婚姻總比乙個人住要好。
38歲剩女的擇偶標準:“有車有房,年薪一百萬,要求不高”,我覺得這已經很高了,為什麼剩女要那麼多,一邊問別人,就應該看看自己值不值那麼多。
有很多頭銜,高高在上,高學歷,挑剔。就能力而言,剩女往往還不錯。 有些人的頭銜太多了,以至於他們不鼓勵男人。 >>>More
你應該嘗試一下,就算你不能做情人,至少你不會後悔吧? 但是,呵呵,沒錯,但是你肯定有顧慮,對吧,恐怕你做不了情人之後,連朋友都沒有了,所以得不了就得不了了,對吧? 但是,如果允許你繼續這樣下去,豈不是更煩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