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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永遠是親生的,母親因為生病沒有能力撫養,所以你應該做父親,承擔起孩子的生活。 如果你有乙個新的家庭,並且與現在的家庭溝通良好,你通常應該能夠理解。 你幫不上忙,別人也說不出你什麼,畢竟你已經離婚了。
因為前妻在新家庭中引起不和,這並不好。 你別無他法。 最主要的是孩子,和前妻商量如何處理孩子。
不要因此而傷害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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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夫妻100天! 你要拿出誠意去幫忙,有錢還錢,拿東西帶東西,這也是為了女兒的媽媽多活一天,為了女兒著想,盡你所能幫忙! 再婚了,把女兒帶過來好好撫養,再婚不嫁,想盡辦法挽救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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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成年人的事,孩子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誰撫養誰也是一樣的。 你的前妻正在撫養你的孩子。 如果你得了癌症,如果你有經濟能力,你就得幫忙,畢竟她是你孩子的媽媽。
不管離婚是為了什麼,生死盡力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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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說,你一定會自己照顧孩子的,至於前妻,你有心可以幫忙,不想幫忙,沒人會說你什麼,你就得放心了。 現在不要太糾結,最後讓自己後悔,作為乙個人道主義者,你應該把自己當朋友,關心別人多於關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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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沒有再婚,有時間的話,經常可以過去照顧你的前妻,畢竟她是孩子的母親,也是和你同居一段時間的愛人,把孩子帶回去自己撫養,不要讓孩子整天給媽媽添麻煩, 以上是照顧前妻的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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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遇到過。 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看,至少先照顧好孩子,如果可以的話,去看望你的前妻,如果可以的話,可以的話,幫忙。 想念舊愛,可以照顧好前妻,畢竟他們在一起幾年了,人可以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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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的問題,我不能發表任何評論,他們都是人,有好人有惡人,人品,道德,道德,人類是深情的,正義的,但他們忘恩負義。 在這個問題上,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果換位是我,如果女方不改嫁,獨自帶著女兒,我會毫不猶豫地面對所有的變化,盡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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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乙個朋友離婚了,他的兒子又回到了那個男人身邊。 她再婚乙個月後離婚,後來得了乳腺癌,乳腺癌手術兩年後**,身無分文。 臨死前,兒子懇求父親去見母親,給他一些錢,父親說:
我怎麼會有錢給你娘,我會努力工作“,後來拿了500塊錢讓兒子寄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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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前妻對女兒照顧得很好,於是我和前妻談了談,最後我們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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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才意識到自己心裡還有前妻,孩子們也想念媽媽,於是決定和前妻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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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前妻和女兒相處得很好,女兒不願意回到你身邊,看到前妻和女兒相處,你也很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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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前妻把女兒照顧得非常好,女兒也很喜歡媽媽,所以不想再回來了。
這取決於你丈夫前妻的狀況。 不管是離婚還是離世,如果離婚了,就要看妻子如何教育孩子了,如果前妻總是說爸爸和你的壞話,那就很難了,如果孩子很愛媽媽,那麼你就很難進入角色了。 但無論如何,你都要對他真誠,影響對方,只有真誠才有用,一開始可能很抗拒,但只要你真誠,久而久之,你就會看清人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