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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產是人的,這是肯定的。
2)從法律上講,如果你當時沒有紙條,甚至連匯款單都保留好,或者只給現金,那麼如果你上法庭,他甚至不會給你的家人一分錢。
因為沒有證據表明這筆錢曾經是你的家人支付的。
當然,如果還剩下便條或其他檔案,就很容易說了。
3)如果你和他的關係不是很僵硬,容易說和散,那就好好和他談談,讓他拿你原來付的兩倍,或者20,000,30,000,50,000,80,000,100,000等,根據具體金額。要求原價的4倍是不現實的。 畢竟,事實證明你沒有說這筆錢是投資的。
只不過,他作為準女婿一樣的親戚,只能由你家出錢,而且裡面有“借錢給親戚”的概念。
4)如果你和他的關係很僵硬,那麼,如果是要上法庭,不管你有沒有書面票據,你家最多能拿到的金額就是原來的錢,加上同期幾年的銀行利息。如果你沒有上法庭的書面說明,你的家人可能沒有一分錢,你將不得不支付法律費用。
所以,你必須和你的家人談談,要謹慎和理智。
祝你一切順利,每天都玩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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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師,但我認為既然產權是寫在男人身上的,那麼房子就屬於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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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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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這麼傻,既然你資助他買房,為什麼不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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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馬上還清現在的房價。 如果他做不到,那就讓他在房價什麼時候還清。
法律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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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購買的房產,應當作為一般共有財產關係處理,同居關係破裂或解除時,可以平均分割,也可以考慮到取得房產的實際情況和當事人的同居時間,進行公平處置。 對共有不動產作為共同所有權或共同所有權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應當認定為股份共有,但共有人有家庭關係等的除外。 雙方在戀愛期間共同購房,房產證登記了雙方的公名,且雙方對共同所有權的性質沒有明確約定,戀愛同居關係不能認定為家庭關係,因此,共同購買的房屋應認定為雙方共同擁有。
股份共有人明確約定出資額對共有不動產的比例的,按照出資額比例享有份額。 解除共同買方支付的購買價款。
1. 夫妻共同財產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的房產不一定屬於聯名財產,應根據出資額和房產登記狀況具體判斷
1)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明確約定購買房屋,房地產證明上只寫有一方的名字,則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父母一方在結婚時支付首付購買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房屋付款以及為房屋裝修而支付的相關費用,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這些費用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分攤,父母一方出資部分按當時的具體約定辦理。
3)如果父母雙方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一方的名下,則該不動產可以按照父母出資的份額視為雙方共同所有,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前共同買房,只寫乙個人的名字,不算共同財產。
不一定。 屬於共同財產:
1、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沒有明確約定的,只在房產證上寫上其中一人的名字,可識別的高額來源確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雙方父母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一方的名下,則該不動產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視為雙方共同擁有,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條 共有人對必須由股份共同擁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共有共有人,但共有人有親屬關係的除外。
第三百零九條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共有人對不動產、動產共有人享有的份額,按照出資額確定; 出資數額無法確定的,視為等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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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和分手時的財產分割,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本著對無過錯方給予適當照顧的原則作出判決。 不動產併入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其價值不會因分割而減少的,實物財產應當分割; 分割困難或者因分割而貶值的,按折價、拍賣、買賣所得價款分割。 同居是指一男一女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沒有依法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條 共有人對股份共有或者股份共有的不動產、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認定為股份共有,但共有人有家庭關係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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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同居的男女來說,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分手,對於財產的分割是謹慎的,基本上你們沒有共同的財產,你們只是住在一起,不是合法的夫妻,所以財產的分割還是需要你們兩個人協商才能分割自己的財產, 並且不會有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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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方在同居期間約定財產約定的,以協議為準; 2、同居期間對財產沒有約定的,雙方應當約定解除同居關係; 3、如雙方未能就同居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由李扎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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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要考慮一下,拿回你的財產,你只能和對方商量,達成協議後,寫乙份好的財產分割檔案。 狀態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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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你的財產分成兩半,畢竟你們兩個人之前的同居關係不好,而且關係也是夫妻關係,現在只有平分你的財產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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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時候,你什麼財產都分割不了,因為你沒有招呼法法的手續,登記後鄭先年就是法手續,沒有登記就沒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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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只是住在一起,所以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屬於個人的財產是自己的,不需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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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雙方在同居期間購買的收入、財產,應當作為一般共同財產處理,對元生共同財產的分割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沒有約定的,按照平均分配原則處理,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出資程度,適當考慮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04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法。 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分割共同擁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不降低其價值; 橙色圓形舊物體應分開; 因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價值減少的,應當分割折價、拍賣、買賣所得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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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在同居中,雙方生產經營所得應歸對方所有,如果是共同生產和襪子所得或同居雙方約定為共同財產,則應為共同財產。 在同居期間,當兩人共同使用或處分財產時,沒有必要分割,一旦兩人解除同居關係,就產生了分割財產的必要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償還夫妻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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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同居分手時如何分割財產? 很多同居的夫妻在戀愛的時候,不分你我,但是當他們分手分居的時候,卻因為財產的分割而產生了各種糾紛。 同居,在關係的最佳時刻。
分手,當關係無動於衷時。 很多夫妻在感情牢固的時候,往往會選擇同紅一起生活,一起管理美好的生活。 然而,感情是一件複雜多變的事情,很多同居的朋友因為各種原因沒有進入婚姻的殿堂,財產的分割成了問題。
尤其是當同居分手時,如何分割財產,如何分割財產,更是難倒了不少已經分手的夫妻。 那麼,同居時如何分割財產,又如何分割呢? 首先,對於同居關係的解除,我國法律規定,解除同居關係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
沒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除同居關係。 在非法同居的情況下,即配偶一方與另一人同居,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關係的請求。 對於同居關係的解除,如何分割房產,取決於同居期間誰擁有房屋,即同居期間哪一方出資購買房屋。
為了解決同居和分手的問題,如何分割財產,我們需要分析以下幾種情況:
1、如何分割財產,如何分割同居前一方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財產? 本案中,由於一方在同居前購買的房屋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同居分手時屬於一方的財產,因此不參與財產分割。
2、同居後一方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如何分割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房屋是同居後購買的,由於是一方購買的房屋,而另一方沒有進行任何出資,因此購買的房屋仍然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分居時不會分割。
3、如何分割房產,如何分割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房產? 最高人民法院於1989年11月21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經登記的夫妻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應當作為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換言之,可以按共有制或共有制進行分割。 對於具體的同居和分手,如何分割房產,還是要看法官如何認定,如何處理。 股份共有是指雙方按照分手時原出資份額確定,然後分割財產。
共同所有權是指共同居住的雙方擁有房屋,分手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即按照分割標準平分。 至於法官會採用哪種劃分方法,還是要看當地法官的理解。 因此,在解除同居關係、分割財產時,可以先諮詢當地律師,選擇採取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或在律師的指導下與雙方協商。
選擇對您更有利的解決方案。
你好! 就您而言,只要將房屋轉移到您的個人名下,您就可以聲稱它是個人財產,如果您想確保沒有任何問題,您還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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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結婚了,你有一張紙可以拉,你對自己的想法還是比較保守的,或者因為你的孩子和財產。 一堆不能離開的理由都分不開,如果你們住在一起,一般兩三年後就開始厭倦了,愛情經不起長時間的磨礪,更適合柴火、鹽、油、公尺。 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