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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對貸款人逾期還款的責任主要取決於擔保是一般責任還是連帶責任,兩者在合同中的擔保不同,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由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屬於一般擔保。 一般擔保的保證人可以在主合同糾紛未審理、未仲裁,債務人財產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之前,拒絕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發生變更,造成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重大困難;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連帶責任擔保具有以下特點:
1、連帶責任擔保是擔保人與主要債權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並依法推定的一種擔保方式。 作為擔保的一種形式,當事人應當在擔保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擔保的方式。 但是,我國《擔保法》規定,如果保證人和保證人未就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擔保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推定為連帶責任擔保。
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這意味著擔保人和主債務人都有責任完全履行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未履行債務的,由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在連帶責任擔保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未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主債務人償還債務或者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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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就擔保形式約定,您應承擔連帶責任。
司法機關有權查封、凍結銀行存款,查封銀行的,保證人分為連帶擔保人和一般擔保人,由連帶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人,一般擔保人只有在債務人無法償還的情況下,才承擔補充擔保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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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這是擔保人擔保的,如果債務人到期未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找擔保人償還。 只不過這裡的擔保人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如果沒有約定擔保的,則為連帶擔保)。
對於一般擔保,債權人應首先找到債務人承擔責任,如果無法償還,可以找到擔保人; 連帶擔保:債務到期時,債權人可直接找擔保人償還;
擔保人還款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注:對擔保時效期限約定的,保證期為六個月,六個月後連帶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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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特別約定的,保證人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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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將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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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付款人不還款的擔保人應承擔什麼責任:人民法院在採取查詢、凍結、劃撥措施時,可以不經上級主管單位同意,直接向銀行盲燒營業所、儲蓄銀行、信用合作社查詢並提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查詢、凍結、轉移資金的措施,可以直接向銀行、儲蓄銀行、信用社報送,無需上級主管單位同意。 銀行、信用社等單位必須協助辦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拒絕協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處以罰款、拘留,並可以建議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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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付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將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規定,一般擔保的保證人可以在主合同糾紛未審理、仲裁前拒絕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認為銀通依法無法履行債務人財產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86條。
保證的形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對擔保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一般擔保承擔擔保責任。
第688條.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屬於連帶責任擔保。
連帶責任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對方不還錢,可以拿著借條,直接去起訴對方,然後做出判決,對方繼續不還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你可以多給債務人打電話,只要讓對方覺得麻煩,那麼他也許可以還錢。 >>>More
不付款的解決方法如下:
1.如果存在銷售合同,債權人有證據證明與客戶公司存在銷售或供應等法律關係。 如果沒有銷售合同的,客戶訂單、債權人發票等證據也可以證明存在事實上的銷售合同關係; >>>More
不付款的解決方法如下:
1.如果存在銷售合同,債權人有證據證明與客戶公司存在銷售或供應等法律關係。 如果沒有銷售合同的,客戶訂單、債權人發票等證據也可以證明存在事實上的銷售合同關係; >>>More
教師作為擔保人債務人有錢不還,所以到期後,老師的工資就會被扣除,所以目前這種現象非常多,作為教師,一定要睜大眼睛,不要隨意擔保別人。
如果沒有還款日,一般情況下,貸款人要求還款後,會在合理期限內還款,具體還款期限可能需要諮詢法院或法律援助中心。 如果要起訴,寫訴狀,怕寫不好,可以找律所幫你寫,這個費用很低,起訴狀好像是原件,三份還是兩份,寫完之後,可以多找幾份證據來證明這件事情, 連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庭,再按照規定按照標的金額繳納訴訟費,也就是15000元的百分之幾,我不太清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