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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如下:
1、燃氣設施投資建設,應通過招標投標方式選擇燃氣經營者。 對於用社會資金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投資者可以自行運營,也可以選擇其他燃氣運營商;
2、燃氣經營者應當為燃氣使用者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持續、穩定、安全的燃氣,引導燃氣使用者安全、經濟地使用燃氣,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1、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天然氣開發計畫的要求;
2)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氣源和燃氣設施;
2、申請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發證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1)申請燃氣營業執照。
2)氣體質量檢測報告;與氣源**企業簽訂供氣合同。
3、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經營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重新申請營業執照:
(一)燃氣經營企業經營類別、經營領域、模式發生變化;
2)燃氣經營企業分立或合併。
法律依據
《城市燃氣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燃氣經營許可制度。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天然氣開發計畫的要求;
2)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氣源和燃氣設施;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操作、維護、維修人員均經過專業培訓,具備合格條件;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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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燃氣管理,保障燃氣安全,預防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維護燃氣經營者和燃氣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
第二條 城市燃氣發展規劃和應急保障、燃氣執行與服務、燃氣使用、燃氣設施保護、燃氣安全事故防治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天然氣、液化石油。
第三條 燃氣工作應當堅持統籌規劃、確保安全、確保安全、規範服務、節約能源、高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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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標準化服務方面,燃氣經營者承擔燃氣設施的執行、維護、應急維修和改造責任,有義務為燃氣使用者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持續、穩定、安全的燃氣。
《城市燃氣管理條例》。
第17條. 燃氣經營者應當向用氣者猜測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連續、穩定、安全用氣,引導用氣者安全用氣、節約用氣、埋氣,定期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燃氣經營者應當公示業務流程、服務承諾、收費標準和服務等資訊,按照國家燃氣服務標準提供服務。
《城市燃氣管理條例》。
第25條.
燃氣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事瓶裝燃氣輸送服務的人員和車輛的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事瓶裝氣體充裝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關於氣瓶充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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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家對燃氣業務實行什麼制度你好,親證制1《城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國家實行燃氣作業許可證制度。
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符合燃氣開發規劃要求; 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氣源和燃氣設施; 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商業計畫;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操作、維護、維修人員均經過專業培訓,具備資質;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燃氣管理部門出具燃氣經營證書。 圓。
1.學校安全責任制。
學校實行安全責任制,嚴格遵循“誰負責誰負責”“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 實行班主任、班上教師制度。 >>>More
明朝的科舉考試<>分為四個步驟:第一步是每三年在各州、州、縣選拔其帥氣的學生,被認為有資格參加鄉考的,將送到省內,這稱為“縣考”,又稱“小考”; 第二步在省會城市舉行,稱為“鄉試”,中國風是“舉人”; 第三步在京師舉行,由禮部主持,稱為“回考”; 第四步,天子親自策劃了朝廷的考驗,這被稱為“朝試”,又稱“宮試”。 在聖殿測試中被選中的人被稱為“金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