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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許可申請程式:
1、申請人向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經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初步審查後,於2個工作日內報送轄區派出所;
3、經市公安局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明;
4、申請完成後,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取證書。
居留許可申請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 近期裸頭2張**2張(1寸彩色或黑白,淺色背景);
3、流動人口結婚、生育證原件及影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地證明;
5、半年以上社會綜合保險證明;
6. 就業或投資和商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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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您有營業執照,則可以申請居留許可。
居留許可申請流程:
1、申請人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及符合要求的近期無頭**進行登記;
2、派出所民警或輔助人員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訊,填寫《臨時居民登記表》,並錄入電腦;
3、市公安局將上傳的資訊和資料內容轉換到指定的證件製造商處,完成居住證的製作。
1.一年有效期居留許可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查驗流動人口的結婚、生育證明材料;
2)住房租賃合同、單位或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等;
3)用人單位出具的經商證明、醫療證明、就學證明等。
上述第(2)項和第(3)項只需提供其中一種材料。
三年有效期居留許可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查驗流動人口的結婚、生育證明材料;
2)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
4)購房證明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五)居住地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第(2)、(3)和(4)項只需提供其中一種材料。
2.居留許可申請表。
3.我最近有1寸(背景顏色為白色背景)顏色裸頭標準**1。
[法律依據]。
居留許可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繼續學習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居住證。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居住位址證明包括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房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購房合同或住宿證明等; 就業租賃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入學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證明繼續學習的材料。 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
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或者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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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營業執照,無需提供居住證,需提供:公司監事、股東、財務人員的身份證明檔案,辦公用地租賃合同影印件及房產證件,以及註冊資本、股東比例轉讓、公司名稱、 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予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批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社會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宜,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頒發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的頒發日期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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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是不夠的,具體情況如下: 如需申請“居留證”,申請人可前往現居住地的社群事務接待服務中心辦理。 申請《居留許可》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根據您自己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請攜帶以上材料)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 或因在市內有戶籍的親屬避難、學習、學習、學習等原因,需要在城市居住6個月以上。 (請根據勞動、社保記錄、學生註冊檔案或學生證、親屬戶口資訊等的巧合攜帶以上材料,請攜帶以上材料) 申請人應根據申請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各地每個人的實際情況可能略有不同,收到申請材料後,如果材料齊全,社群事務驗收服務中心應出具驗收證明; 材料不全的,應當通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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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營業執照,您可以申請居留許可。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具體規定如下:公民離開常住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繼續學習條件的,可以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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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你們說的這種愛情應該和打架應該半個小時左右,周一到周五處理一下,來來去去,就是拿星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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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居留許可,現場做,現場取證,不要等待,現場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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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臨時居留許可需要多長時間?
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大約需要10天,最長不超過30天。 暫住居民到達暫住地後3日內,應當向公安派出所暫住人口管理站報到暫住地,入住旅館的,可視為已登記暫住地。 對於居留許可試點開展前簽發的臨時居住證,持證人憑有效的臨時居留許可可免費兌換居留許可。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申請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居住位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購房合同或住房出租人、用人單位、在校學生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在職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輪換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是的,不需要其他材料。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的,申請人或者受申請人委託的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託其下屬工商辦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應當向營業場所所在地工商辦登記。 申請人或受申請人委託的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營業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More
健康證明是針對個人的,你說的是食品許可證,對吧? 當然不是。 對方無證經營,或者許可證不匹配,如果出現問題,就會對你的公司產生影響。
營業執照號碼有乙個 15 位數字。
前六位數字代表工商辦在註冊地的編號,第7位至第14位數字是工商辦按照您申請許可證的順序填寫的數字,最後一位數字是校驗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