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在工作中與客戶接觸是否違法?

發布 職場 2024-07-16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基於以上資訊,我們給您以下答案:1《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你的工資,否則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給予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你在加盟公司時已經與用人單位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那麼你剛剛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且已經私下聯絡了客戶,如果是出於商業目的,那麼你就違反了競業限制條款,由此造成的損失應賠償用人單位。 如果不是為了業務,那麼它就不是競業禁止違規行為。 如果您在加入公司時沒有與雇主就競業禁止達成一致,那麼雇主無權就您現在所做的任何事情聯絡客戶。

    以上建議僅供大家參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沒有問題。

    許多人離職是因為他們與以前的客戶保持聯絡。

    畢竟,人不僅僅是客戶。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如果離職後沒有競業限制等限制,合法地這樣做並不違法。保密條款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中規定勞動者有義務對用人單位的秘密保密的條款,包括保密的內容、範圍、期限和措施。

    保密條款往往與競業禁止條款密切相關。 如果工人違反協議,則屬於非法和混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僅限於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區、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其他與同類產品生產經營有競爭關係或者與同一單位從事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或者自己創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間, 不得超過兩年。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前提必須是公司要求你拿出客戶資料是沒問題,這是乙個有效的要求。 要知道,客戶資訊屬於企業的關鍵商業秘密,所有權屬於企業。 你受僱於公司,為公司工作,所以你開發設計的客戶都是公司的財產,你不能拒絕全部。

    因此,在您辭職的情況下,公司要求您提出客戶是合理的。 如果你沒有拿出客戶,公司可以去人民法院舉報你。 一旦業務如此去做,你就會輸。

    最後還是要拿出客戶,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你很有可能在行業內被“封殺”,所以你以後就不可能在這個領域找到工作了,<>

    換句話說,之後您將很難在您所在的地區找到工作。 既然公司有辦法,有辦法把你的做法告知其他公司,所以就算你當時手裡有客戶也沒用,更重要的是,你的人氣會變臭。 因此,如果你離開了公司,公司要求你提供客戶並沒有錯,你應該遵守紀律,推薦你提供客戶。

    交易量**的客戶的資訊已經被公司掌握。 因此,如果企業想要您推薦的客戶,關鍵是潛在的使用者資料資訊也已被取消。 對於潛在使用者,在管理系統中。

    事實上,它早已被掌握。 由於業務員會在早上執行訂單的訂單,晚上報告結論,然後上門鑑別真假是例行公事。

    如今,公司要求您提供客戶資訊,以顯示業務通常的管理方式。

    越寬鬆只是過程的結論,而不管完整的掩蔽過程如何。 公司想要潛在使用者的資料資訊,目的是在你離職後,將其轉移給另乙個業務員再次與客戶溝通,並將其更改為已關閉的客戶。 因此,您需要積極轉移土豆,以配得上您獲得的薪水和獎勵。

    實際上,您無需擔心,只需慷慨地交出客戶資料即可。 因為與公司沒有競業禁止。

    在協議簽訂之前,您將能夠再次與以前的客戶保持聯絡,簡而言之,這種網路資源<>

    無非是聯絡,以及一些相關資訊、協作資訊內容等,其實就是乙個企業你們有什麼共同點,只要合理安排,就沒有大問題。 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其實很多使用者都是選擇服務專案的人,如果這個人離開了,說不定和原來的企業合作會少一些,甚至沒有合作,換句話說,你付了錢,企業可能就拿不住了。 這樣,對您以後的維護和使用沒有太大的危害。

    一般來說,你在原來的單位經營的客戶來源,我認為你辭職的時候確實應該報告你所屬的所有公司的本質,所以你不應該那麼執著地隱瞞。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是合理的,因為如果你不交出客戶,公司非常害怕你會把他們的客戶帶走,所以對他們的損失非常大,所以會要求你交出客戶。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行為,如果公司強迫你承認或出賣客戶,會侵犯員工的人身合法權益,你有權向當地仲裁委員會提出相應的勞動仲裁。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這是很合理的,畢竟這些客戶是你在這家公司得到的,所以交出來是正常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您好 員工離職後私下聯絡過往客戶,可能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如果員工洩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並涉及刑事犯罪,他或她可以向警方報案並立案調查。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勞動者解除合同。

    您好,我已經看到了您的問題,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片刻 您好 員工離職後,可以未經許可與紫世如的前客戶聯絡,員工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如果員工洩露公司機密,給公核公司的高層公司造成巨大損失,並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警方報案並立案調查。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勞動者解除合同。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親愛的,<>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

    離職後聯絡客戶並不違法。 你是否違法取決於你離職前與雇主簽訂的合同和相關法律規定。 如果您在離職前與雇主簽訂了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並且其中包含禁止您聯絡客戶的條款,則在協議期限內聯絡客戶將被視為違法。

    1.保密協議:保密協議是雇主與雇主之間為保護雇主的商業秘密和機密資訊(包括客戶名單、銷售策略等)而簽訂的一種合同。

    如果您在離職前簽署了保密協議,並且該協議明確禁止您聯絡客戶,則違反該禁令可能會導致法律糾紛。 2.競業禁止協議:

    競業禁止協議是一種僱傭合同,限制離職員工在特定時期內從事與前雇主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如果您在離職前簽署了競業禁止協議,並且該協議禁止您聯絡客戶,則將違反該協議。 離開公司後聯絡客戶是否違法,需要詳細分析合同條款和相關法律規定。

    離開公司後聯絡客戶<>違法?

    親愛的,<>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

    離職後聯絡客戶並不違法。 你是否違法取決於你離職前與雇主簽訂的合同和相關法律規定。 如果您在離職前已與雇主簽訂了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並且其中包含禁止與客戶接觸的條款,則在協議期限內與客戶聯絡將被視為違法。

    1.保密協議:保密協議是雇主與雇主之間為保護雇主的商業秘密和機密資訊(包括客戶名單、銷售策略等)而簽訂的一種合同。

    如果您在離職前簽署了保密協議,並且該協議明確禁止您聯絡客戶,則違反該禁令可能會導致法律糾紛。 2.競業禁止協議:

    競業禁止協議是一種僱傭合同,限制離職員工在特定時期內從事與前雇主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如果您在離開公司前已經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且該協議禁止您與客戶聯絡,則與客戶聯絡將構成約定。 離開公司後聯絡客戶是否違法,需要詳細分析合同條款和相關法律規定。

    <>,你和你的前雇主簽訂了保密協議? <>

    在這裡聯絡客戶的目的是什麼? <

    我離職多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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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7-16

工作上確實有很多困難,比如你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或者你在工作中遇到一些恩惠,上面的一些事情在這些時候都會很困難,但不要放棄,它一定會過去的。 <>

5個回答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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