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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生證比較麻煩,首先需要開一男一女的出生證明,一般單位有固定的格式,就是證明是第一次結婚第一次生育,然後去戶口所在的小區換一張出生證明, 然後小區在出生證明上蓋章,然後去公證處蓋章,再去街道辦事處蓋章,街道辦事處會給出生證明,記得帶上兩個人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上的那種**兩份影印件,還有影印件什麼的, 或向社群和街道辦事處諮詢詳情,各地可能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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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長子:首先需要結婚證,然後是單位的證件和女方的節育證。
如果不是第乙個孩子,那就麻煩了,按照現行規定,有幾種情況可以生第二個孩子: 1.第乙個孩子如果醫學上被確定為弱智或殘疾,可以申請第二個孩子(必須是省級醫療單位)。 2.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第乙個孩子是女孩可以申請。
3. 如果配偶一方或雙方是少數民族,他們可以申請。 (戶口開戶證明和民政局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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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出生許可需要什麼檔案?去**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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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比女方小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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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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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結婚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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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辦理出生證需要以下檔案和手續: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兩份。
未婚子女或未婚被收養人,應出示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子女收養證明夫妻雙方應當到各自戶籍所在地計畫生育部門領取一子女結婚生育證明,並由村委會、居委會加蓋。 攜帶所有檔案和醫院的懷孕診斷證明到婦女計畫生育部門申請出生證。
法律依據:《中共關於貫徹落實二孩政策全面改革和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八)改革生育服務管理制度。 實行出生登記服務制度,生育子女少於二胎(含二胎)的,無需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完善再婚等生育情況管理。 優化工作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實施網上服務,進一步簡化行政管理,方便民辦。 依法依規查處保單外的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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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生證的條件: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二婚**。 2、夫妻雙方應當到各自戶籍地計畫生育部門領取一子女結婚生育證明,並由村委會、居委會加蓋豎印。
3、攜帶所有檔案及醫院懷孕診斷證明到婦女計畫生育部門辦理出生證。 4、孩子出生後,拿著出生證明到醫院登記,醫院會給出生證明,孩子的名字會拿到計畫生育科登記,計畫生育科會給你醫院出生證明,結婚和生育證明格式。 攜帶雙方戶口簿、身份證、證件到公安局辦理戶口。
登記戶口時,要告訴公安局辦事員,可以和母親一起入戶。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集體戶口,沒有個人戶口簿,但應有個人(每人乙份)戶口,也可以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或街道辦事處辦理出生證明。 獨生子女出生證明可在出生前辦理,手續如下:
1)資格:合法結婚且無子女的夫婦(包括親生子女、收養子女和繼女)。(二)辦理手續:
如余和按照生育政策要求生育,應在分娩前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人**(街道辦事處)填寫《獨生子女證簽發登記表》,並提供以下材料:夫妻雙方身份證; 戶口小冊子; 結婚證(如為再婚,還需提供原離婚原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協議書等相關證明); 計畫生育技術部門出具的婦女健康檢查證明。 符合生育第乙個子女條件的,應當登記,並出具乙個子女的出生證明,同時在夫妻雙方所屬的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村(居)委會名冊上公布。
如果缺少材料,則應將其填充。 不符合生育要求者,恕不處理,原因將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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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先到準備給孩子登記的父母之一的城市計畫生育部門,拿到一張空白的《出生服務證明》。 同時,應計畫生育部門的要求,開始收集材料。
2.婦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出具《初婚初出行滑胎證明》。
3、如果雙方都準備在產婦服務證明上填寫工作單位,那麼他們還必須有雙方單位出具的證明,並且“產婦服務證明”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因此,建議一方可以寫失業。 我就是這麼做的。
4、拿著蓋有單位公章的《出生服務證明》到婦女街道計畫生育委員會蓋章。
5、完成以上4項任務後,持《初婚初生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到孩子日後定居所在城市計畫生育部門申請《出生服務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和生育條例》 第三十三條 公民婚後依法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期間向婦女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 並申請生殖健康服務證書。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及時提供生殖健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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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生證的流程如下:當事人持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夫妻雙方結婚、生育證,向縣級人口計生部門提出申請。 目前,已取消生育證,依法辦理出生登記制度,對生育不滿兩個孩子的夫婦實行出生登記制度,不再進行出生檢查和批准。
[法律依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條例》第十六條。
生育第乙個孩子的育齡夫婦,可以在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或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辦理分娩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結婚、生育證、鄉(鎮)人**或男子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結婚、分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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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生證的程式如下:當事人持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夫妻雙方結婚、生育證到縣級人口計生部門辦理。取消出生證,依法辦理出生登記制度,對生育不滿兩個孩子的夫婦實行出生登記制度,不再進行出生檢查審批。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條例》第十六條。
如果一對育齡夫婦生下了第乙個孩子,他們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程式碼仿(鎮)人**或街道辦事處登記生育服務。 辦理分娩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結婚、生育證、鄉(鎮)人**或男子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結婚、分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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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生證的程式如下:當事人持住戶身份證、結婚證、結婚、生育證等夫妻雙方材料到縣級人口計生部門辦理。目前,已取消生育證,依法辦理出生登記制度,對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下子女的夫婦實行出生登記制度,不再進行出生檢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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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戶口簿。 身份證,在有些地方,派出所還需要出具戶口登記證。 到婦女或男子戶籍的民政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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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 1懷孕證明 當你被發現懷孕時,醫生會給你乙份懷孕證明,這時你可以先拿到懷孕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