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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能叫審計,新接管的物業公司只能和老物業公司調和,主要是物業管理費等一些費用,至於審計,如果覺得有什麼問題,可以讓所有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根據實際情況,由主管部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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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物業費、取暖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熱水費、**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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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資訊,如社群總體規劃; 公用事業的完工資訊; 給水、用電及各種管線圖; 所有者的詳細資訊; 收費憑證原件; 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協議原件; 家庭保養**是使用細節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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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業資訊: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檔案及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四)其他物業管理所需的資訊;
2)物業共用部分竣工資訊:提供以下資訊:
1)主體結構、外牆和屋面。
2)地板、地板、內牆、天花板、門窗等常見部位。
3)公共衛生間和陽台。
4)公共走廊、樓梯及其扶手和護欄。
3)常用設施裝置竣工驗收資料:低壓配電設施、柴油發電機組、電氣照明、插座裝置、防雷接地、給排水、電梯(含電梯竣工驗收證書、電梯許可證)、消防系統(包括消防竣工驗收證書、消防水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排煙、送風系統、安全系統等)、通訊網路系統、供暖製冷系統、外幕牆百葉窗系統、燃氣系統。
4)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1)園林植物:(包括花卉、樹木、草坪、綠(花)籬、花壇等)。
2)園林建築:(包括草圖、花絮、園林走廊等)。
5)其他配套設施裝置驗收資料:物業大門、圍欄、道路、游泳池、停車場(車庫、棚屋)、物業標識、垃圾房及轉運站、信箱。
7)物業竣工驗收記錄表。
8)物業管理專案變更時,除上述資訊外,還應提供以下資訊:產權資訊、業主資訊、管理資訊、財務資訊(原始賬簿、憑證、各種財務報表、公示資訊)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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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資訊。
1)產權資訊、綜合竣工驗收資料、施工設計資料、機電裝置資料等。
2) 所有者資訊包括:
1)業主的入住資訊,包括入住通知書、入住表格、身份證影印件、照片;
2)房屋裝修資訊,包括裝修申請表、裝修驗收表、裝修圖紙、消防審批、驗收報告、違規記錄;
3)管理資料:各類值班記錄、裝置維修記錄、水質檢測報告等服務質量原始記錄。
4)財務資訊包括:評估資產清單、收支賬戶、債權債務清單、水電抄表記錄、其他需要轉讓的憑證。
5)合同協議,內部和外部簽署的原始合同和協議。
6)人事檔案資訊,雙方統一移交留用在職人員的人事檔案培訓、考試記錄。
7)其他團體移交的資訊。
移送材料應當按資料分類列出,是否一致、完好,應根據目錄名稱和數量逐一統計,移交後雙方應在目錄清單上加蓋印章和簽名。
2.物業公用部分及公共設施裝置管理權的移交。
1)物業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包括消防、電梯、空調、給排水、供配電等機電裝置及配套配件、共用部位的門窗、各機房鑰匙、管井、公共門窗等;
2)共享配套設施,包括環境衛生設施(垃圾桶、箱子、車輛等)、綠化裝置、公共秩序及消防安全管理設施(值班室、崗亭、監控設施、車輛護欄、消防配件等)、文化娛樂設施(會所、游泳池、各種球場等);
3)物業管理空間,包括辦公空間、活動室、員工宿舍、食堂(含設施)、倉庫。
停車場、會所等需要營業執照和資質的,由轉讓單位協助辦理變更手續。
3.人員、財產和貨物的轉移或移交。
1)人員。物業管理轉讓時,可能會有專案中原物業管理機構人員的轉讓或交接,承接物業的管理企業應與轉讓方進行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共識。
2)財務。轉讓雙方應當做好結算、資產盤點等相關轉讓準備工作。 交接的主要內容包括物業服務費、維修費、業主各項押金、停車費、未付款項、代業主代收代付的水電費、應付賬款、債務等。
3)材料效能。包括建設單位提供並購置物業服務費的材料和財產,主要包括辦公裝置、交通運輸、通訊裝置、維修裝置及工具、備品備件、環衛綠化養護工具、物業管理軟體、財務軟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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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舊物業想要離開時,必須明確通知業主委員會,其管理的所有檔案必須提交給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批准並指示將新物業移交給舊物業。 如裝置數量、可操作數量、故障數量、報廢裝置等。
施工圖紙等 批准檔案、裝置清單、重要裝置驗收報告、供電供水相關協議、業主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