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宣布逮捕後多少天

發布 社會 2024-08-01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不到5個月就宣判。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偵查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 案件情節複雜,逾期不能結案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乙個月。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刑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自受理案件日起兩個月以內宣布判決,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可能判處死刑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20天。 與檢察官進行更多溝通。 如果犯罪不確定,請不要自證其罪。 警察大多是退伍軍人或人脈,除了審訊,找證據的方法很少,口供很重要。 囚犯有權保持沉默。

    與檢察官溝通時,採取縮小目標的策略,不談大理由,只談小理由,只談與案件事實相關的法律原則,談人心共情,談家庭,感慨動人,知理知,設身處地為普通人著想, 不要追求光榮和偉大的形象,只爭取對你最有利的案子結果,注重實際結果,必要時選擇妥協,在用盡所有阻力措施仍然無效之後。案件移送檢察院時,檢察官將按照法定程式,在一定期限後對案卷進行審查。 檢察機關訊問是乙個習慣用語,從整體上講,它可能應該由檢察官進行訊問。

    在很多情況下,複核只有一次,但可以重複多次,當他們覺得還有情況需要和你核對時,他們可能會多次來找你。 如果您認為有必要,您也可以在起訴過程中主動要求與檢察官會面。 為了全面了解情況,檢察官也可能很樂意告訴您,您可以通過寫信給他們等方式進行溝通和交換意見。

    此外,還通過律師與檢察官交換意見。 你和檢察官之間有很多溝通渠道。 你的第一次審判對你來說非常重要,你的表現和你如何看待檢察官會對案件的結果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許多檢察官可能從未在你面前處理過人權案件,但他們一定仔細閱讀過你的案卷,深受公安局“惡人先訴”風格的影響,可能主觀上對你有相當程度的偏見,可能已經認定你有罪。 但是,遵循法律程式並聽取您的意見讓您有機會糾正您的偏見,因此請務必利用它。 在這裡,我的建議是以溫和和莊重的方式與檢察官交談,仔細檢查檢察官所說的每乙個字,如果發現它過時和錯誤,不要失去糾正它的機會,避免激烈的爭論,而是在法律判例的範圍內適當地討論不同的觀點。

    在第一次審判之前,公訴人一般都是從公安局的角度看問題,你要假設他們已經聽了故事的一方,而在審判過程中,你要讓他們聽到故事的第二面,全面說明你對案件法律原則的理解,質疑證據。 在聽取你的意見時,檢察官的身份與法官的身份相似,他站在你和公安局之間,不像你在法庭上與檢察官爭論,此時此刻,你的反對意見不是針對他的,你是針對公安局的,所以語言不妨尖銳, 措辭應該切中要害。你努力的目的是說服檢察官放棄他的偏見,然後試圖把檢察官拉到你身邊,讓他成為對抗警察的防線,讓檢察官為你說話,為你使用。

    第一次與檢察官會面時,一定要表現出正直和水平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後,一般需要與犯罪嫌疑人會面一次,進一步確定案件性質,然後根據犯罪證據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人民法院起訴犯罪嫌疑人。 案件複雜、可疑的,可以退回辦案單位繼續偵查和取證,證據充分後移送人民檢察院,撤查次數最多為三次,一次不得超過乙個半月。 但如果是**,法律程式似乎至少自動退出調查一次,以免出錯,希望能幫到你,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繼續問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法律分析: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一般會在3個月內(偵查2個月,審查起訴1個月)起訴,案件複雜可以延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偵查的期限一般為2個月,案件情節複雜的,經批准後最多可以延長7個月。

    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會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乙個月(即向法院提起訴訟乙個月),但檢察機關認為案件事實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補充調查時間為乙個月,補充調查可以進行兩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偵查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件情節複雜,逾期不能結案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乙個月。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公安機關移送起訴之日起乙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疑難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複核起訴、變更管轄的案件,複核起訴期限自變更後的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計算。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有兩個月的調查期; 然後移送檢察院公訴部門,公訴部門有乙個月的審查起訴期,然後起訴書會提交法院,由法院進行審判,也就是三個月。 法院還有乙個月的時間來銷毀或下令審判,並且需要四個月的時間才能得到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移送公安機關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根據檢察院案件的進展和速度而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有必要逮捕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被拘留人,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 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三天。 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偵查結束的案件,應當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訴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必須查明以下幾點:

    (一)犯罪事實和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可信、充分,對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當追究的刑事責任;

    4)是否有附帶的民事訴訟;

    (五)調查活動是否合法。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你好。

    1.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除交通不便的跨區域犯罪、團夥或集團犯罪、流竄犯罪、涉案範圍廣、取證困難的重大案件、複雜的經濟犯罪案件外,普通刑事案件的期限如下: 1、30日刑事拘留;2、審查逮捕7日; 3、調查期為60天; 4.審查起訴45日; 5. 法院將審理案件45天; 以上共計197天,不包括可能發生的期間: 6.審查起訴階段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期限(最多2次,30日,每次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7.在法院審理階段,檢察院認為有必要推遲審理期限(最多2次,30日,各審判階段的期限重新計算)。

    2.檢察機關拒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接到《不准逮捕決定書》後,對不予起訴的,應當立即釋放在押嫌疑人; 對應予起訴但不符合逮捕條件的,可以改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一般來說,大約需要三到四個月**。

    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經批准可以延長,公安機關應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應當在乙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

    有追查或者其他犯罪的,上述期限應當重新計算。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宣布判決,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可能判處死刑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將檢察院移送法院不得超過三個月**。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案件移送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起訴之日起乙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期限;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不能說,每個案例都不一樣,而且差異很大。 但是,還有一些時間要走。 逮捕的批准仍處於調查階段,然後將審查起訴,到達法院後不可能立即**。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並不一定取決於檢察機關何時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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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逮捕後,公安機關應當進行調查,一般為2個月,但最長可達7個月(遇重大困難的)。 >>>More

9個回答2024-08-01

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故意致人重傷後認罪態度良好,賠償被害人損失,獲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的,公、檢、法三部門可以由犯罪嫌疑人申請或者他人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1.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機關“可以”或者“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適用管制、拘役或者增判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依法應當逮捕,但因身患嚴重疾病,或者自己懷孕、哺乳的婦女,不宜逮捕的婦女; (四)已經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訊問、審查,認為有必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