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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由以下法律規定的計算方法確定。
《流通票據法》。 第一百零七條 本法規定的期限的計算,適用《民法通則》關於計算期限的規定。
期限按月計算的,應當在到期月份的相反日期計算; 如果沒有日期,則月底是截止日期。
民法總則。 第一百五十四條 民法所稱期間,按照公曆年、月、日、時計算。
規定按小時計算期間的,按規定計算。 規定期間按日、月、年計算的,不計算開始日,從次日開始計算。
如果該期間的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其他法定假日,則該假期的第二天應為該期間的最後一天。
該期間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是 24 點。 如果存在業務時間,則業務活動停止的時間將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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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您可以直接去銀行詢問有效期是按天計算還是按工作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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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有效期為10天,如遇節假日,支票將延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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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支票的有效期只有10天,由簽發之日起計算,如遇節假日,支票有效期會相應延長。
支票是銀行應付的即期匯票,可視為匯票的特例。 支票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存入付款人的支票金額。 如果存款低於支票金額,銀行將不兌現對持票人的付款。
這種型別的支票稱為拒付支票,出票人負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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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現金支票在週六和週日有效。 支票持有人應自簽發之日起10天內及時付款; 支票在異地使用的,提示繳費的時限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如果超過及時付款期限,付款人可能無法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流通票據法
第九十一條 支票應當即期支付,不得單獨記賬。 如果單獨註明付款日期,則該宣告無效。
第九十二條 支票持有人應當自簽發之日起十日內及時繳費; 辦理其他地點使用的支票的催繳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如果超過及時付款期限,付款人不得付款; 付款人不付款的,出票人仍應向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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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支票在週六和週日有效。 現金支票的有效期為簽發日期翌日起計的 10 個日曆日。 逾期付款時限,付款人可以拒絕付款。
現金支票是存款人用來從銀行提取現金或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現金支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流通票據法》第91條。
支票持有人應自簽發之日起10天內及時付款; 辦理其他地點使用的支票的催繳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如果超過及時付款期限,付款人不得付款; 付款人不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票據持有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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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如果恰逢節假日,現金支票的截止日期可以延長。
現金支票的有效期為5天(在背書轉移地區轉賬為10天),有效期為簽發次日起的第二天,公共假期除外。 現金支票的有效期為簽發翌日起計10天(曆日),如遇法定假日,將順延至下乙個營業日。
但請注意,假期展期意味著當最後一天是假期時,它將順延至下乙個工作日,例如,如果 10 月 10 日是星期六,則截止日期為 10 月 12 日(星期一),如果 10 月 10 日是星期日,則截止日期為 10 月 11 日(星期一)。 如果最後一天不是假期,無論中間有多少天,都正常計算。
1. 如何計算現金支票的有效期。
說到現金支票的有效期,有乙個概念必須提到,那就是簽發日期。 在一般情況下,現金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由簽發之日起計算,如遇節假日,現金支票的有效期會相應延長。
首先,讓我們談談出票日期。 如果現金支票沒有填寫簽發日期,最好不要接受。 銀行規定,沒有簽發日期的現金支票無效,出票人不必因疏忽而對票據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出票人未填寫,授權出票人填寫日期,當出票人收到現金支票時,同時應要求出票人出具《委託書》作為證明,沒有委託書的可能被偽造有價值的訴訟。 如需改寫出具日期,須在改寫地點蓋章。 如果沒有蓋章,則無效,現金支票將由銀行退回。
現金支票的有效期僅為 10 天,較短,因為它們是代替現金的現金支付工具。 根據我國《票據法》規定:收到轉賬現金支票後,現金支票持有人應自簽發之日起10日內及時付款,收款人填寫賬單到貴行付款,其他地方使用的現金支票,提示付款的時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付款到賬後,銀行會給您一張收據,如果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付款人的銀行將無法付款。 收款人到開戶銀行後,拿到銀行收據後就可以做賬了,如果是以前銷售的應收賬款,這個時候在公司的賬簿上應該填寫: 借款:
銀行存款,貸:應收賬款。 簿記完成。
如果是當時開具的銷售發票,並且當時收取了猜到的現金支票,則應在此時填寫公司的賬簿: 借方:銀行存款,貸方:
主要營業收入是孝道。 如果銷售成本在月末結轉應繳稅款,則應在公司的賬簿上填寫: 借方:
主營業務成本,貸方:存貨。 提取現金時,應填寫公司賬簿:
借款:手頭現金,貸方: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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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和週日也包括在內。 支票有效期為支票簽發翌日起計的10個曆日。
由於支票是一種即時支付現金的方式,因此它們的有效期較短。 我國《票據法》規定,支票持有人應當自簽發之日起10日內及時付款; 在其他地方使用的支票的催繳時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存摺遊行另行規定。
如果超過及時付款期限,付款人不得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一條:支票持有人應當自簽發之日起10日內及時付款; 辦理其他地點使用的支票的催繳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逾期付款時限,付款人不得付款; 付款人不付款的,出票人仍應向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
1.人臉資訊不同。 現金支票需要公司背書,而轉賬支票不需要公司背書,現金支票的收款人與金融賬戶上的收款人相同,轉賬支票的收款人是需要開給對方的收款人。 >>>More
出票日期必須用中文大寫。 為防止票據簽發日期被改動,在填寫月日時,如月為一、二、一選,日為一至九、一選、二選、三選,則應在其前加“零”; 如果這一天要把一提公升到九,應該在它前面加上“一”。 在阿拉伯文小寫金額前面,應填寫貨幣符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