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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無需聘請律師,購房時只需去公證處公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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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買房不強制支付法律費用。 如果買房時不需要委託**或公證,則無需支付律師費。
但是,如果你對所買房屋的開發商了解不夠,並且對房屋不放心,則需要支付律師費,請律師檢查整個過程,以降低買房風險,省心省力,節省時間。
律師費一般為申請貸款額的3%,低於100元的,按100元收取住房公積金貸款,不收取律師費。
如果買房需要經過公證,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公證費,一般為200元至400元,或按公證處收費標準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可以採取拍賣、競買或者雙方協議等形式。 商業、旅遊、娛樂、豪華住宅用地,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進行拍賣招標; 無條件,不能採用拍賣、競買方式的,可以採用雙方約定的方式。 雙方協議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費,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確定的最低價格。
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長期限由***規定。
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和土地使用人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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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
買房是一般的民事行為,不需要律師,但如果涉及個人私隱或其他原因,如果確實需要,也可以要求。
購買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基本“五證”齊全。
需要檢查開發商是否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許可證,開發商通常還擁有房地產開發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建設專案開發許可證,共計五份工程規劃許可證。
這是買房能否拿到房產證的關鍵。
2. 使用標準合同文字。
務必參考最好採用的,不要隨意修改文字,並根據文字中列出的術語仔細填寫,以了解具體內容。
請勿隨意簽署開發商製作的“訂單協議”並支付定金。
3. 相關證明檔案有效。
4. 商定購買期房的條件和時限。
5、明確違約的具體時間和責任。
6.檢查房屋的質量。
7、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8、著力約定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第3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是要約邀請書,但如果賣方對商品房開發計畫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解釋和承諾是具體確定的,並且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和房屋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 它構成要約。即使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載明說明和承諾,也應當是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商品住房(2020年修正案)。
賣方以認購、訂貨、預訂等方式接受買方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金的,因一方事由未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照定金法的規定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因雙方不可歸責的原因不能訂立的,賣方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5條的規定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商品房的認購、訂貨、預訂等協議,適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且賣方已按照協議約定接受購買價款的,則該協議視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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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買房時的律師費不是必要的開支,如果買房時不需要委託**或公證,則不需要支付律師費。 但是,如果你對所買房屋的開發商了解不夠,並且對房屋不放心,則需要支付律師費,請律師檢查整個過程,以降低買房風險,省心省力,節省時間。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利、惠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客戶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以第一價和市場調節價格為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