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等功績待遇: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例。
1、第十三條,對個人和單位的獎勵專案: (一)表彰; (2)三等功績。
3)二等功績。
4)一等功績;(五)榮譽稱號。 對於前款規定的獎勵專案,嘉獎為最低獎勵,榮譽稱號為最高獎勵。
2. 第14條,收購。
三等、二等、一等功績分別頒發。
三等、二等、一等功勳獎章。 對獲得榮譽稱號、獎項,經軍區級單位批准的個人,授予二等英雄模範獎章; 由**軍事委員會。
如果獲得批准,將頒發一等英雄模範獎章。 是的,得到。
三等、二等、一等功功獎勵單位頒發證書; 獲得榮譽稱號的單位將獲得獎勵旗幟。
3.第十五條 獲得三等以上功績獎的應徵入伍者。
你可以提前晉公升; 獲得二等以上功績的士官,可提前提高軍銜、軍銜的薪金等級; 獲得一等以上功績獎的軍官,可以提前晉公升或者提高崗位(專業技術)職級薪級; 對獲得一等以上功績的文職幹部。
您可以提公升職位(專業和技術)級別的級別或提高工資級別。
延伸資料:一等功績評定細則:
1、在邊防、海島、高原等困難地區,不怕困難、安心工作、成績突出者,可記為三等功; 功績顯著的,可以記入二等功績; 成績突出、影響重大的,可記為一級功勳。
2、在執行緊急、困難、危險、繁重的任務中,或在其他關鍵時刻,英勇冷靜,不怕犧牲,成績突出,立下巨大功勞,可記入三等功; 功績突出,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 成績突出、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為一等功。
3.在完成建設生產任務時,科學管理,勤勤儉儉,確保高質量、高產量、安全、低耗、成績突出、貢獻更大,可記為三等功; 功績突出,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 成績突出,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為一等功。
(四)在開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證軍隊集中統一和完成各項任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和作出較大貢獻的,可記為三等功; 功績突出,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 成績突出,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為一等功。
(五)保守秘密,堅決同洩密和敵人的盜竊滲透活動作鬥爭,行為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為三等功; 功績突出,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 成績突出,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為一等功。
-
就個人而言,據了解,國家授予的一等功可以授予其他有重大貢獻的行業,而軍級一等功則適用於軍事序列。
-
乙個是國家一級的一等功,乙個是軍事一級的一等功,國家一級肯定要高一點。 但是這兩個一流的技能非常強大。
-
不同的是,國家比軍隊大,但無論這兩個人得到哪乙個,那個人都值得欽佩。
-
乙個是全世界的代表之一,乙個是軍團的代表之一,前者自然更大。
-
1、等級差異:特殊功績高於一等功績。
2.含義不同:特殊功德是一種獎勵,高於一等功德。
中國人民解放軍勳章分為英雄模範獎章和功勳獎章兩大類,由總政治部統一製作。 英雄勳章和模範勳章有兩種型別:一等和二等; 功勳獎章積分。
一等、二等、三等功勳獎章有三種。
獎勵等級分為從高到低五個等級:1個榮譽稱號、2個一等功、3個二等功、4個三等功、5個嘉獎。
-
特殊功績這是獎勵,比一等功還要高,但其榮譽程度不如戰鬥英雄的稱號。
二等功、一等功和榮譽稱號,榮譽稱號從低到高分為二等戰鬥英雄、二等模型、一等模型、一等戰鬥英雄和特殊戰鬥英雄。
在對待有特殊功績的軍人方面。
特殊功績可增加15%的退休生活費。
法律依據]根據《軍隊幹部退休暫行規定》第三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幹部,可以酌情增加退休生活費:
(一)榮軍級以上單位授予英雄、模範稱號,授予一等功、特殊功勳或者同等獎勵的,加收百分之十五;被授予二等功、大功或者同等獎勵的,加收百分之十; 獲得三等功勳或同等獎勵的,加收5%。 符合本項兩項條件的,按最高標準發放。
2)高原缺氧、特別困難的邊防、海島等地區連續10年以上,增加5%;連續工作15年以上,加薪10%; 連續工作20年以上,加薪15%。
-
法律分析:一等功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前晉公升為警銜。 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個人三等功5000元,二等功1萬元,一等功2萬元,國家公安系統二等英雄模範5萬元,國家公安系統一等英雄模範8萬元。
集體發放的獎金一般由集體作為工作費用使用,原則上不能發放給個人。 獲得一等以上功績獎的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前晉公升為警察。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獎勵規定》。
第三十四條 對獲得獎勵的集體和個人,按照下列標準發放獎金:集體表彰5000元,集體三等功1萬元,集體二等功2萬元,集體一等功3萬元,集體榮譽稱號5萬元。個人嘉獎2000元,個人三等功5000元,個人二等功10000元,個人一等功2萬元,國家公安系統二等英雄模範5萬元,國家公安部門一等英雄模範8萬元。
集體發放的獎金一般由集體作為工作經費使用,原則上不得發放給個人。
第三十六條 獲得一等以上功績獎的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前晉公升為警銜。
-
普通人是不允許做一等功的,因為一等功屬於軍隊內部的立功,一等功是授予有巨大貢獻的士兵的。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個人的獎勵專案:
1)表彰;(2)三等功績。
3)二等功績。
4)一等功績;
(五)榮譽稱號。
6)8月1日獎章。
對於前款規定的獎勵專案,嘉獎為最低獎勵,8月1日獎章為最高獎勵。 根據需要,軍事委員會可以建立自己的勳章。
第二十五條 對在作戰、訓練等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突出或者被評為基層優秀官兵的官兵,給予表彰。
關於一等功績的其他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例》第七十四條 軍事級單位有權批准下列獎勵:
1)應徵入伍者的一等功績;
2)高階士官二等功績,初級、中級士官一等功績;
3)對師級和專業技術官員VII(高階專業技術職位),VI,5和IV以及禪宗藝術的團和專業技能的表彰。
九、八、七級軍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三等功勳、營級、專業技術級。
十。 一、十級軍官二等功績,連級以下軍官、十二級以下軍官專業技術技能一等功績;
4)排以下單位一等功,連級單位二等功,營級單位三等功,團級單位嘉獎。
以上內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例(試行)》規定。
這位老人是一位老兵,曾兩次打過一等功,參加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幫助中國人民趕走了日本帝國,也解放了全中國,立下了大功。
“排雷英雄”杜伏國是一名士官,曾任南方戰區陸軍掃雷爆物大隊四等軍士長。 在他身受重傷,通過運動恢復了基本肢體功能後,軍隊安排他在“南大陸之聲”廣播電台工作,並創辦了一系列名為“富國與你一起讀好書”的廣播節目。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