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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融資目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和國家關於設立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規定。
3、淨資產不低於4億元,近一年稅後利潤不低於6000萬元,且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融資金額不低於5000萬美元。
4、具有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較為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具有較為穩定的高階管理層和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後,分紅分配有可靠的外匯**,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 上市的一般條件是什麼?
根據《**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申請上市股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 經*****監管機構批准公開發行;
2)公司總股本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向社會發行股份比例應當在10%以上;
4)近3年無重大違規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錄。**聯交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監管機構批准。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均按照《**法》的規定制定了自己的《**上市規則》,並明確規定了**上市的條件,但除“公司股本總額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外,似乎與《**法》的規定沒有太大區別。
2)公司債券的上市條件 根據《公司債券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公司債券期限在1年以上;
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第二,如何上市。
公司上市要經過以下步驟:
1、編制公司上市計畫及可行性報告;
2、聘請律師介入,完善與公司管理相關的法律文書,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組織架構,準備整理公司上市相關法律文書。
3、聘請註冊會計師介入公司上市審計,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聘請經紀公司進行上市輔導(輔導期為一年)並推薦;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及相關上市法律檔案報證監會審批;
6、審批; 7. 上市;
8、註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後進行財務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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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須滿足以下法定條件才能進行海外上市:1、必須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的投資環境,積極穩妥地開展海外投資; 2、自身條件和能力符合境外投資要求; 3、辦理備案或審批手續; 4、遵守投資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土人情。
[法律依據]。
第六條 商務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備案審批管理。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應當實行審批管理。 其他情形下企業境外投資,應當實行備案管理。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和能力,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的投資環境,積極穩妥地開展境外投資,注意防範風險。 如果國內外法律、法規、規章對資質有要求,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檔案。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要求投資物件境外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建設、勞動保護建設、企業文化建設,促進與當地社群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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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1、境內企業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境內公司名義向境外主管部門申請發行**(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到當地**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 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交所發行上市,名字名字為H字H; 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名稱為Newyok的第乙個字N; 同樣,S股是指中國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海外直接上市是以IPO的形式進行的。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難點在於,由於國內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
2、境內企業境外間接上市,即通過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借殼上市。
借殼上市是指境內企業不直接發行境外公司上市,而是使用境外註冊公司名稱境外上市,通過資產或業務注入、控股等方式實現上市公司與境內企業的聯絡,使境內企業達到境外上市的目的。 借殼上市有兩種模式,分別是借殼上市和shell上市。 無論是買殼還是建殼,本質都是通過向空殼公司注入國內資產來達到上市國內資產的目的。
借殼上市是指境內企業收購境外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然後向其注入資產,以達到境外間接上市的目的。 借殼上市可以避免國內法律下境外上市審批程式繁瑣,企業財務披露相對寬鬆,既可以節省時間,又能達到實際上市的目的。 購買空殼房源的缺點是:
1)購買空殼成本高(例如,在香港市場,由於空殼公司的原因,收購成本大幅增加),這與國內大多數企業出海上市的初衷背道而馳;
2)風險比較大。由於他們不熟悉境外上市公司,一旦收購完成,無法達到上市的目的(如收購垃圾**,不僅控股後無法從市場籌集資金,反而背負著債務負擔)或收購失敗,成本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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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海外上市有哪些方式?
1、夢潭海外直銷。
境外直接上市是指直接以境內公司的名義向外國主管部門申請註冊,並出具證書(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申請在當地交易所上市交易。
2、境外間接上市。
由於直接上市複雜、成本高、時間長,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免國內複雜的審批程式,紛紛在海外間接上市。 即境內企業在境外註冊公司,境外公司通過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對境內資產的控制權,然後將境外公司帶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型別:殼牌上市和殼牌上市。 其實質是通過向空殼公司注入境內資產來達到境內資產上市的目的,空殼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待上市公司。
2. 海外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境內股票,可向中國**監管委員會申請境外直掛融資,符合下列條件的上市申請由中國證監會依法批准:
1、融資目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和國家關於設立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規定;
2、申請公司淨資產不低於4億元,上一年度稅後利潤不低於6000萬元,境外融資金額不低於5000萬美元;
3、擁有規範的公司治理架構,較為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穩定的高層管理人員;
4、上市後的分紅及分紅必須有可靠的外匯**,並符合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規定;
5、申請公司應嚴格按照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程式提交申請材料。 由於境內公司境外直掛是一項系統性的資本運作專案,需要海外裁判、境外管理人、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境外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深度參與。 為此,中國證監會規定,境內公司在確定中介機構前,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乙份擬選的中介機構書面名單,供備案。
一般需要2-3個月左右才能順利進行,工商和稅務的流程可以同時進行,首先工商局需要辦理登出備案,然後公布報告,45天後才能提交正式的登出資訊, 批准需要一周時間。 >>>More
上市公司是指公司發行的經管理部門批准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未上市、未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