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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安置房土地補償標準,按照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國家未實行統一標準。
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安置條例》,規定如下:
第二十二條 為建設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移民安置補貼,按照鐵路等基礎設施專案用地的補償標準,按照省規定的標準執行, 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自治區、直轄市。
被徵土地上散落的樹木、苗木的補償標準,按照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屬建築的補償,應當按照其原有的規模、原有的標準或者恢復原有功能的原則; 對補償費用不足以建造基本住房的貧困移民,給予適當補貼。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使用國有耕地的,參照徵用耕地補償標準給予補償;未指定供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未使用的國有土地,不予補償。
遷徙者遷遠後,水庫周圍淹沒線以上屬於遷徙者的散落樹木和房屋,應當按照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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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是移民,你必須先在水庫建設徵地範圍內(徵地紅線)內有戶口,並在紅線內擁有房屋等房產,這樣才能確定移民資格。
一旦確定移民可以享受水庫的移民安置政策,如果水庫工程是大中型水庫,每年可享受600元,並享受20年的補貼(小型水庫沒有這個基金)。 但是,該基金不一定非要直接補貼給人們,也可以由專案支援,例如修復機械化道路等)。
安置人將獲得與安置區居民相同的生產資料(耕地和其他生產資料),並按照安置政策取得安置地(宅基地),原房按評估金額直接補償,安置人將在安置區內的宅基地上建房(也可要求專案業主在安置地上建房)代表專案)。所有其他屬於紅線的個人資產都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
但總的來說,水庫移民的補償並不高,因為這是乙個社會福利專案,與房地產開發和其他商業專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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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支援範圍。(2nd Mess) 支援標準。 (3)支援期限。 (4)支援方式。 (五)支援募集資金。
法律依據: 答:
《水庫安置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安置資金按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安置條例》的規定執行,用於無償安置。
第三條 移民安置資金的使用應當貫徹落實發展移民政策,使移民與庫區建設、資源開發、水土保持、經濟發展相結合,促進庫區和移民區的發展。
第四條 移民資金使用實行分級一次性責任制。 省級人民負責國家批准的洪水物理指標和移民安置規劃方案; 各級有關地方政府應當利用上級分解的資金完成水庫淹沒治理和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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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期內,對2006年6月30日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遷移的現有水庫移民人口一次性核實,不作調整; 流動人口自然變化的具體政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決定,已轉為非農戶籍的農村流動人口在中斷後期不再納入扶持範圍。
支援標準搜尋褲。 對於納入支援範圍的移民,每人每年將獲得600元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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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被徵用的,按照被徵用土地原有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移民安置補貼費、土地附著物和苗木補償費。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土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補貼標準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被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原有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移民安置補貼費、土地附著物和苗木補償費。
被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應當按照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平均產值的6倍至10倍計算。 耕地安置補貼,按照擬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 擬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應當以徵用耕地量除以徵地單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數計算。
每安置農業人口的安置補貼標準為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均產值的4至6倍。 但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移民安置補貼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年均產值的15倍。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土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補貼標準規定。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苗木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用本市郊區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新菜地開發建設費用。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繳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貼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維持原來的生活水平,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貼。
但土地補償費和移民安置補貼之和不得超過徵用前三年土地年均產值的30倍。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補償和安置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