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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想象成乙個好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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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的《鐘樓古怪》曾經說過:"我想有尊嚴地生活,而不是像乙個只會敲鐘的怪物! "
有尊嚴地生活應該是我們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要求。 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可以沒有地位,可以沒有錢,可以失去歡笑,可以失去美麗,但最重要的就是尊嚴。
失去尊嚴,曲淵投河自盡,項羽自殺,失去尊嚴,寧願死也不願活在世上做一具行屍走肉!
英雄英雄們寧願面對死亡,也不願面對餘生失去尊嚴,因為他們心中有著最基本的標準,乙個聲音在呼喊:“有尊嚴地活著! ”
活著,就不是為了讓你在遇到挫折時為自己感到難過,魯迅說:“乙個真正的戰士,敢於面對淒涼的生活,敢於面對滴落的鮮血。 “背負屈辱的重擔不是失去尊嚴,不要打著'有尊嚴地活著'的藉口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韓信能忍受'胯部屈辱',司馬遷能忍受腐刑的屈辱,孫子赤腳,韓非囚禁秦國。
他們所遭受的挫折和侮辱,是非人的忍受,但他們的偉大在於,他們知道自己只是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了絆腳石,而不是“失去尊嚴”。 “尊嚴”依舊跟著他們進退,一起表達憤怒,看著人生的起起落落,看著生命的泉水流淌久久。
有尊嚴地生活,讓你冷靜地面對真實的自己,尊嚴和生命是你的共同點。 你同時擁有生命和尊嚴,它們是交織在一起的,它們是不可分割的,彼此不可分割的。 如果你無情地把你的尊嚴從你的生命中拉出來,你的生命將失去它存在的意義。
毛姆曾經說過:“我願意放棄我所擁有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來維護我的尊嚴。 魯迅寫道:“乙個民族的尊嚴關係到民族的強弱,關係到民族命脈的興衰。
尊嚴對民族和國家都如此重要,更何況我們個人?
尊嚴是我們人生最基本的準則,也是人生意義的關鍵。 做乙個有尊嚴的人,不管你是窮人,不管你是窮人,不管你是窮人,不管你是無所事事,但你必須有尊嚴,尊嚴與地位、財富、容貌、家庭背景無關,它不是用世俗的標準來衡量的,當你有意識地維護自己的尊嚴時,你的生活也會閃耀出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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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尊嚴,但有些人在貧窮的時候會放棄,有些人會在權力和金錢的交易中放棄,這些人會失去人格,失去生命中最寶貴的東西。 著名畫家許悲鴻說:“人不能狂妄,但又不能狂妄自大。 ”
在陽光明媚的日子裡,陽光照耀著大地。 我和媽媽在春熙路購物。 我看到許多年輕的乞丐在乞討,其中一些人跪在地上說:”
給我一些錢..他們中的一些人在那裡豎起了木牌,上面寫著:“我在家裡,因為我母親病得很重,沒有錢治療。 也有乞丐,他們發揮自己最好的一面,靠勞動賺錢。
乞丐們個個衣衫襤褸,臉上布滿了灰塵,眼前的景象讓人不得不掏出幾塊錢扔進破碗裡。 突然,我聽到一首優美的曲子,從天空的另一邊傳來,小提琴的音符沿著“軌道”歡快地跳向天空,我彷彿被一塊大磁鐵吸引住了。 是的!
我驚呆了! 原來是乙個十幾歲的女孩,和我差不多大。 她把一張爛得發黑的紙鋪在地上,寫了幾個歪歪扭扭的字,一副城裡沒錢的孩子,努力掙錢讀書的樣子。
我聽了,陶醉其中,扔錢給她買零食,不僅記得:她是個孩子,也是乙個有尊嚴的人,她知道尊嚴是生命的命脈,是一切價值觀的基礎。 為什麼不投票給其他乞丐?
因為我鄙視他們的年輕人,他們乙個個跪在地上,丟掉自己的尊嚴,不知道人類被賦予了工作,這就是尊嚴的成長。 如果他們還有良心,可以像個小女孩一樣,那麼請站起來,做乙個正直的人,維護你的尊嚴。 女孩不是為了自己的尊嚴而跪在地上,她是靠自己的力量賺錢的。
尊嚴會讓人不再醜陋,尊嚴會讓美永恆,尊嚴是人們活下去的理由。 尊嚴是人與人之間平衡的需要,就像自然一樣。 不尊重別人的人,最終只會惹惱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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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和媽媽去菜市場買菜。 一路上,我看到很多人圍成一圈,大概是因為四川人愛看熱鬧,忍不住擠了進去。 原來,正在彈二胡的是乙個失明、斷腿的中年男子。
二胡的聲音時而高亢,時而低沉,時而悲傷,時而輕盈。 他旁邊有乙個比我大一點的男孩在彈豎笛,他的眼睛只是微微睜開。 他們就像一對父子,每唱完一首歌,男孩就會拿著一頂舊草帽,向圍觀的人“乞求”。
當男孩正在“乞討”時,一位穿著時髦、化著濃妝的阿姨突然尖叫起來:“啊! 有多少乞丐!
沒想到,男孩聽了這話並沒有感到羞辱,他不緊不慢地說:“阿姨,我們不是乞丐,我們是唱歌的。 “看到這一幕,我深受感動,心想:
一父一子,一輩子不死不屈地忍受著生活,怎麼能叫乞丐呢? 我忍不住把手伸進褲兜裡,把我要去買零食的錢給了他們。
那天晚上,我夢見他們住在大房子裡,過著美好的生活。 我衷心祝願他們生活幸福,以換取他們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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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發生在我們城市甘東大道的文化廣場,我記得那天是“五一勞動節”,街上擠滿了人。
有個聾啞人在廣場上擺桌寫書法,他寫了唐詩《人閒桂花落,夜靜春山空》。 他的書法如此有力有力,可以與書法家的美貌相提並論,圍觀的人群讚不絕口,有的買了幾對書畫,帶回家掛在牆上作為紀念品。 就在這時,乙個年輕人從人群中走了出來,見他西裝革履,一副大老闆的樣子,把五十塊錢扔在地上,走開了。
然後,聾啞人撿起錢,立刻追了上去,咿咿呀呀地指著他,給了他一捲書畫,意思是“我不要你施捨,書畫是賣給你當紀念品的。 這時,少年撕下書畫的一角,扔在地上,不停地說:”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時,聾啞人一把抓住他不放手,於是兩人吵了起來,聾啞人把錢還給他,還要求年輕人歸還他的書畫,年輕人別無選擇,知道自己錯了,不尊重別人的人格和勞動成果, 在眾人的譴責下灰溜溜地跑了,聾啞人保護了自己的尊嚴。
年輕人應該因為破壞他人尊嚴而受到社會的譴責,每個人都會更加關心社會上的殘疾人,世界會變得更美好、更可愛。 尊重他人等於尊重自己。
我為我的國家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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