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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費者法》的規定,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的是消費者,經營者應當保證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因此,上述提示只能免除經營者的部分責任,而不能免除全部責任。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法院對部分責任的數額的確定是不同的。 無論如何,既然經營者提醒過他,作為消費者,也應該履行保管財物的責任,否則,一旦破損或丟失,扯皮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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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乙個責任問題,並不是說沒有必要或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例如,您提供的提示的前半部分,“請鎖好車輛”或“請保管好您的貴重物品”,如果您注意到了這兩者並採取了預防措施,並且您有證據證明停車場是商店為消費者指定的,那麼商店就有責任,一般來說,必須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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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您盡了最大努力但仍然被盜,例如,如果您鎖了東西,或者如果它被盜,商家將負責。 如果您不小心,那麼商家可能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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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停車場開放、無人看管、免費,商場或酒店不對車輛的損失負責。
2、除非能證明商場或酒店管理部門有過錯,否則對貴重物品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例如,如果你去百貨公司買東西時錢包被偷了,百貨公司可能會賠你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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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場有自行管理的停車場,客戶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商場有責任賠償車輛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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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組織者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管理者、組織者未履行安全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所以他們賠償的前提是他們沒有履行自己的安全和安保責任,但你很難證明他們為什麼沒有履行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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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不負責任的。 也有一些法院已經認定了責任。 沒有一致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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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因一方違約導致對方人身權益或者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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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承擔責任:
1)對個人而言:能夠發揮自己的能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社會的認可,在奉獻中提公升自己的價值。
3)對社會:為每個人和我創造良好的人際氛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精神病患者是否應為犯罪負責。
精神病人無法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造成不良後果,經法定程式確認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但責令其家屬、監護人嚴格監督、接受治療; 必要時,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時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精神病患者尚未完全喪失認識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借據上的擔保人是否負責。
借據上的擔保人負責。 擔保人分為一般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 一般擔保人:
當借款人未能償還貸款時,債權人有權要求一般擔保人清償其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 聯名擔保人:無論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償還貸款,只要還款期限已滿,債權人就有權要求連帶擔保人清償其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
無論是一般擔保人還是連帶擔保人,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 對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沒有約定的,視為連帶擔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擔保方式】擔保方式包括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對擔保形式約定不明確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一般擔保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條【民事義務和責任】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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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是對特定法律事實引起的損害進行賠償、執行或接受處罰的特殊義務,即因違反主要義務而產生的次要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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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規定,在下列期限內不得起訴:
法定最高刑期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訴時效為5年。
法定最高刑罰為5至10年監禁的,起訴時效為10年。
法定最高刑期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訴訟時效為15年。
法定最高刑罰為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訴訟時效為20年。 二十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必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仍然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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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您當時是否委託該父母照顧。 此外,如果父母一方是1歲女兒和8歲孩子之一的父母,他也有義務照顧該義務的存在,根據孩子推的過錯因素,8歲孩子的父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但現在父母的責任和遊樂園的責任需要從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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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責任在於你的父母雙方,但因為對方的孩子是受害者,而你的孩子疏忽大意而受傷,也是加害者,所以你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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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應對此負責。 因為受害者的父母沒有好好照顧他們的女兒。 最大的責任在於男孩們。
男孩的父母沒有好好看他們的孩子,把女兒壓了下去。 男孩的父母負有最大的責任。 詳細賠償仍由法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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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很複雜。 如果只是你說的,我個人認為你兒子是主要責任,對方是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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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責任在八歲男孩身上,男孩不能承擔責任,只有他的監護人承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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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家庭是主要責任,遊樂園是次要的。 如果另一方父母確實疏忽大意,他也有責任。 你的家人基本上要承擔50%或7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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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你兒子的責任,因為打人是你兒子,這個時候應該是父母來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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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這種情況下,你的家人的責任更大,因為是你的兒子把人打倒並摔斷了他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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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父母雙方的責任。 兒童玩滑梯時應由父母陪同。 滑梯適合 3 至 6 歲的兒童。
父母太小了,不能一直盯著,如果父母一直去照顧孩子,這樣的事情就不應該發生。 但你也要負責,畢竟是你的孩子不小心把別人的孩子擠下來了,而你不在場。 沒有這回事可商量,有條件多有少的醫療費也不是那麼重要,畢竟是別人的孩子受了苦,如果沒有條件,就跟對方的父母解釋一下,看看對方有什麼樣的情況。
孩子盡快上線,多錢少錢不是那麼重要,也算是為自己積德,同時也要告誡孩子以後玩的時候要注意安全,除了自己的安全, 你也要注意別人的安全,不要只在乎!如果堅持責任分工,責任就佔了一半,都是沒有好好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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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責任更大,活動中心的責任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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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兒子通過擠壓別人的孩子打破了它'責任絕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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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快手找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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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應當承擔對未成年人的侵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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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娜拉·溫多回答;
1.“A提議在工作場所四處閒逛,看看”。
甲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建議讓你進入高壓配電室,即使允許你進入高壓配電房,造成損壞,也與甲無關。 1、對進入高壓配電室有嚴格規定,非人員不得進入; 2、丙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進入後造成損害的,應當自行負責。
2.“B作為供電人員,與C一起進入高壓配電室”。
乙負責,乙作為高壓配電室的管理者,擅自允許他人進入高風險配電室,並承擔責任。
3、丙負責,丙不是機房工作人員,擅自進入高壓配電室,造成損壞,他也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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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C作為被害人可以起訴,但在責任分工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責任的程度。
首先,甲作為提案人,在自己的提案中是不合適的,但由於雙方都有選擇權,甲並沒有強迫兩個人帶他們去高壓配電室。
其次,乙作為供電員,明知丙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資格,將丙帶入高壓配電室,本案由他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投訴人作為個人,在進入高壓配電房時應已注意到相關警告標誌,未經許可進入屬於違反相應規定的行為,因此也應承擔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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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難的,畢竟他們都是成年人,他們應該能夠分辨出安全與不安全的區別......
乙個提議,你可以選擇去或不去。
把你帶進去,但沒有要求你自由走動。
所以 A 和 B 應該只有過錯,而不是過錯。 可以要求他們支付適當的賠償。 但主要的錯仍然是他自己。
以上就是給大家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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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去醫院檢查,發現血管瘤,老闆沒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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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負責任,員工是自己生病造成的。
不行,如果你的電腦上有燒錄機,你可以燒錄磁碟,建行,是老牌子,比較好,首先你是**乙個燒錄軟體,哎呀,如果你買了燒錄機,它應該把光碟給你,步驟,看看你燒了什麼,軟體介面介紹一下,你應該趕緊上手, 來吧,呵呵。
UFO代表不明飛行物,中文為不明飛行物。 在中國古代,不明飛行物也被稱為星查。 不明空中飛行物,UFO一詞起源於二戰期間目睹的碟形飛行物,雖然不明飛行物並不都是碟形的,有些還有其他形狀,但畢竟沒有文獻可以明確定義UFO,在UFO被明確定義之前,它屬於UFO。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