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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非常沒有必要的,因為這對雙方都是比較不負責任的,如果離婚了,就要放手對方,讓對方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沒必要強迫他們一起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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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應該是他們有一些說不出的秘密,大概是不想讓父母擔心,在等待合適的機會告訴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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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之所以選擇離婚,就是覺得這段感情真的長不了多久,雙方都是自由的,但是他們不想讓家人傷心,所以選擇隱藏自己的家庭,繼續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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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雖然已經離婚了,但可能是因為沒有和家人商量過,或者不知道該怎麼說,離婚並不意味著兩個人不能住在一起,所以很簡單,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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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應該只希望家庭穩定,不想讓別人太擔心他,更不想讓家人知道他離婚的事情,我個人對這樣的人有幾分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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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分居了,就意味著他們真的無法忍受對方,真的沒有愛情,但是由於兩個家庭的離婚或者生活環境帶來的壓力,他們假裝外面什麼都沒發生過,有點無奈和難過,可能只是感情上的不和和分離, 但在別人的口中,不知道會怎麼形容,繼續住在一起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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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為某種原因,我不得不繼續住在一起,這不會讓我的家人感到擔心,我會繼續為我的孩子擁有乙個幸福的家庭,但我就是控制不住火,所以我還是要告訴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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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如果離婚了,雙方可能沒有感情,但還是要住在一起,也許是為了孩子,或者是為了雙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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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家裡人同意這門婚事,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過得好不好,所以他這樣滿足家人,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過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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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隱瞞,你必須告訴它。 其實,最重要的是什麼時候告訴他們。 我想,大多數離婚的人,最糾結於這個“時代”。
我離婚了,當時一定是心情不好,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此,不告訴親人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我私下裡覺得,等我有了一些解脫,等我接受了離婚的事實,就應該通知父母。
選擇在這樣的時間點讓他們知道。 雖然他們會擔心,但這種“擔心”也會低很多。
離婚要隱瞞,不要瞞著家人 離婚了要不要告訴父母?
說實話,離婚帳篷盯著看,就算是告訴父母的。 他們也幫不了你太多。 對於自己的情緒問題,他們還是要靠自己來解決。
當然,這個時間點的選擇還是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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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沒必要隱瞞,也瞞不住,既然離婚了,就要勇敢面對,還不如早說。
社會是複雜的,同時生活也是複雜的。 談戀愛不容易,但在一起更難,要珍惜,但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要考慮的因素很多,比如家庭、生活條件等等,社會上什麼樣的婚姻都是基於經濟的(僅代表我個人意見), 愛情不能變成婚姻,婚姻也不一定有愛情。那些有愛人並最終成為眷屬的人也存在,但絕大多數人仍然出現在愛情中**。 >>>More
我相信緣分,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我自己掌控,沒有信心的時候就去算命,有些事情不能完全否定他,我寧願相信自己擁有的,也不願相信自己沒有的。
大張偉的《為什麼我這麼好看這首歌》,給人一種很俏皮的感覺。 但它給人一種很好的節奏感。 至少在我看來,這還是一首比較不錯的歌。 雖然不是特別有名,但它可以調節乙個人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