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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傳貫徹國家對外開放、吸引外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介紹中國投資環境,提供資訊、諮詢等服務,促進海外客商來華投資;
2、組織會員企業在企業管理等相關方面交流經驗,表彰先進企業,促進共同改進;
3、受理會員投訴,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外國投資者對改善投資環境的意見;
4、根據主管部門的授權或委託,組織協調會員企業參與出口商品配額招標、反傾銷應對等事宜;
5、組織培訓班、研討會、研討會、考察活動,滿足會員企業需求;
6、組織會員企業在國內外舉辦產品展示和銷售活動;
7、組織友誼活動,增進會員之間的友誼與合作,增進會員與相關部門的聯絡和相互了解;
8、與境外經濟組織開展友好交往,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出版吸收外資工作的圖書、期刊;
10、處理相關部門和成員委託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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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部。
1、負責與協會各級會員的日常溝通和聯絡;
2、促進會員與會員之間的溝通與交流,籌備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等活動。 收集並受理相關會員企業和當地外資協會對協會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的補充和調整申請;
3、承接商務部及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類座談會、說明會、培訓等活動,幫助會員企業提公升創新能力,改善經營管理,向商務部及其部門反映行業和會員的需求,對行業發展和立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4、了解會員企業需求,與當地外商投資企業協會保持密切聯絡,組織會員企業參加相關調研檢查工作,召開會長辦公會議、全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聯席會議、全國外商投資企業資訊工作會議;
5、聯絡下屬五專業工作委員會,積極發展會員,協助會員公司加強與優秀公司的交流與溝通;
6、通過“中國外商投資企業視窗”和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發布資訊,對會員進行宣傳,及時向會員企業傳遞政策法規、投資環境、國內外經濟執行趨勢、行業發展趨勢等相關資訊,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 和市場;
7、組織會員開展各類活動,增進會員之間的相互了解,取長補短,互學互補,倡導會員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8、與國內外組織或機構進行溝通合作,共同組織投資、管理、金融、法律等國內外活動;
9、推薦外商投資企業500強,表彰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先進企業;
10、整理會員資訊,收取會費。
諮詢和協調部。
1、作為出口招標協調辦公室成員之一,負責招標通知、成員企業的組織實施、反傾銷應對等事宜,調解成員之間的商業糾紛;
2、負責會員企業的招標培訓,為會員企業提供商品資訊、海關資料及相關法律法規服務;
3、提供資訊、諮詢等服務,促進海外客商來華投資;
4、組織會員企業參加國外各類展會、交易會、博覽會、交易會,承辦部門在國外主辦的各種非商業性展會;
5、聯絡和組織海外展覽機構和企業來華舉辦各類展覽和銷售洽談會;
6、負責針織展會組及廣交會的組織協調工作。
綜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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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於1987年11月在北京成立,是商務部主管、民政部註冊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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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以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發展為基本願景,以不斷的制度創新為動力,以服務功能的不斷公升級為基本手段,逐步從注重政策協調的協會組織轉變為以社會化功能和服務為基礎的國際商會組織。
協會的宗旨。 協會的宗旨是“服務”:致力於推動巨集觀經濟政策和投資環境的改善;
致力於維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致力於為企業和企業提供雙向服務;
致力於微觀經濟執行秩序的維護;
致力於協會、會員企業和員工的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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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質量品牌保護委員會。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專業委員會.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投資公司工作委員會.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紡織服裝專業委員會.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醫藥研究開發行業委員會(以上五項已獲民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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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按照國家對外開放、鼓勵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努力服務會員和投資者,引導會員依法經營,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增進各成員、各成員與各成員之間的相互了解、友誼與合作,促進各成員在我國社會發展、經濟建設和國際經濟合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法成立商會、協會。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託人證明書》及指定代表人或受託人拆解身份證影印件; 3、公司章程的修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及業務範圍變更; 4、登記機關出具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資料; 5、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的,需註明“與原件一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