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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母親被打,兒子會和別人打架! 但這是魯莽,只有當局才這麼認為,你應該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待它。 如果你考慮一下,你有幾個選擇,選擇對你最有利的那個,回去砍掉他,在家裡惹麻煩,或者繼續為未來工作。
家裡有人會解決的,你回去有什麼用! 也許回去比現在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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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親戚幫忙,回去自己打不過他們! 或者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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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旁觀者,我建議你不要衝動,聯絡家裡的人來處理這件事。 我是說,媽絕對不希望你太擔心
如果是我,我會打我媽媽。 如果作業消失了,您可以再次找到它。 現在回家...回去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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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看是認真的,不行,回老家就不要回去,為了一口氣回去,不會是直的,你要是找麻煩,就打電話給朋友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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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賺點錢讓娘搬走才是正確的辦法,你現在回去報仇有什麼用? 就算鄰居不敢因為你惹事,你一輩子就呆在家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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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個狗屎,你還想教書嗎? 誰敢碰我的家人,試試吧! 摧毀他的整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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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馬上回去,他,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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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孝順是第一位的,試想一下,如果今天這件事發生在別人身上,你會讓他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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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開錢,我幫你拽人,你想拿多少就想多少,鄙視打女人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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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如果鑑定是輕傷,公安機關將對打人者進行處罰。 肇事者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用、誤工費和其他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2、鑑定結果為輕傷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打人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拒不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無論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和其他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民事賠償範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必要營養費、 等等。
世上沒有不完美的父母,沒有人是完美的,你沒有當過媽媽,所以不知道是什麼感覺,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除非是他們的所作所為讓父母太失望和絕望了,我曾經和你一樣, 我一直以為父母對我不好,我什麼都要說,什麼都要照顧,我真的很想放手,我現在結婚了,我理解父母的辛苦,所以我現在要努力工作,以報答父母對我的愛, 乙個人不出成就,什麼都做不了,我什麼都不想做,誰會喜歡呢,你爸媽一輩子都陪不著你,現在爸媽還在,需要他們幫忙,你可以幫忙,等爸媽走了,你要找誰。我不希望你後悔當初對父母的態度,冷靜地想一想,認真看看大家對你說了什麼,想想自己應該怎麼做。
你應該是中學生,既然剪短了頭髮,那就帥氣一點,和他們坦然交談,做朋友,開朗,其實異性朋友比同性朋友更真實,相處也更容易。 我放學時和同學們一起散步,上學時和朋友約好。 其他人會很快看到你的轉變。 加油!
你怕什麼,你以為他們不找你,你會比他們更狠,打他們,直到他們怕你。 和解? 你比別人弱,人為什麼要和你和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