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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的應稅專案包括以下11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三)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5)作者報酬收入;
6)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7)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8)物業租賃收入;
(九)財產轉讓所得;
10)附帶收益;
(十一)財政部門確定應納稅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福華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超彎金額的3%至45%的累進稅率(稅率表見附件);
2)營業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見附件);
3.利息、股息、紅金、財產出租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連終所得應按20%的比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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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包括以下11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三)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經營所得;
(四)勞務空償所得;
5)作者報酬收入;
6)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7)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8)物業租賃收入;
(九)財產轉讓所得;
10)附帶收益;
11. 其他收入。
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
按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居民個人綜合所得額、扣除費用6萬元後各納稅年度收入餘額及法律規定的專項扣除額、專項附加扣除額計算):
水平:不超過10000元,3%;
等級:超過10000元至10000元的零件10%;
等級:超過10000元至30萬元的零件20%;
等級:30萬元以上至42萬元,佔25%;
等級:超過42萬元至66萬元的零件30%;
等級:超過66萬元至96萬元的零件35%;
等級:超過96萬元的零件加收4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唯一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見後);
2)營業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見附件);
3)利息、股息和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附帶所得按比例稅率稅率20%。
問題]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與舊稅法相比有哪些主要變化?答案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扣除費用的標準從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 二是工資所得稅稅率結構由9調整為7,取消15%和40%兩種稅率,最低稅率由5%下調至3%; 三是調整個體工商戶和承包租賃經營所得的所得稅稅率; 四是納稅期限由7天改為15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