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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由你和你的女朋友來討論,畢竟她也付出了代價,無論是感情還是時間,有些事情不是用金錢和貨物來衡量的。
即使你真的搬出去了,也不代表你必須從頭開始,你只能重新開始。
既然只是和她的不和,應該更容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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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樓上處理她的事情更重要,不管你做什麼,只要對得起她,別人,女人最寶貴的時間都在你身上,分手後你幫她處理事情,你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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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說出來,如果你還愛她,你可以去,如果她還愛你,她也會去,有時候你要有不虧錢的精神,你能有多少錢,那一點家具和家電,最多5萬。 你覺得你們的感情值不到5萬塊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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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他們喜歡找脾氣不和作為分手的理由!
最好搬家,把所有東西都搬到你租的新房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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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傻。 反正分手了。
誰去誰留不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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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如果他還愛你,他會回來的; 因為他還是愛你,他捨不得放過你,就算你放過他,他也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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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如果對方已經看出了你的決心和決定,就算對方想贖回,也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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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愛你,會回來的。 如果對方不愛你,你就回不來了,對方愛你的原因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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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放過對方,對方就回不來了,不愛你才是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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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經說過,分手後可以做朋友“,出自《生日禮物》。
生日禮物》演唱:江濤。
歌詞:10月6日這一天。
我走過幾條熱鬧的街道。
只是在尋找禮物。
您最喜歡的生日禮物。
今天是你的生日。
我會把禮物送到你家門口。
你說你不必這樣做,但你沒有說沒關係。
我們分手了。
你曾經說過,分手後可以做朋友。
我送了你乙份禮物,但你沒有接受。
並告訴我忘記你不應該再聯絡你。
讓彼此開心。
你曾經說過,賣了手還能做朋友。
我送了你乙份禮物,但你沒有接受。
還說我會找乙個比你更好的女人。
10月6日,我們將談論那一天。
我走過幾條熱鬧的街道。
只是在尋找禮物。
您最喜歡的生日禮物。
今天是你的生日。
我會把禮物送到你家門口。
你說你不必這樣做,但你沒有說沒關係。
我們分手了。
你曾經說過,分手後可以做朋友。
我送了你乙份禮物,但你沒有接受。
並告訴我忘記你不應該再聯絡你。
讓彼此開心。
你曾經說過,分手後可以做朋友。
我送了你乙份禮物,但你沒有接受。
還說我會找乙個比你更好的女人。
我現在忍不住了。
眼淚不停地掉下來。
他用顫抖的雙手,手裡拿著乙份禮物走了回來。
你曾經說過,分手後可以做朋友。
我送了你乙份禮物,但你沒有接受。
並告訴我忘記你不應該再聯絡你。
讓彼此開心。
你曾經說過,分手後可以做朋友。
我送了你乙份禮物,但你沒有接受。
還說我會找乙個比你更好的女人。
最好把禮物留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