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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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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基本法是1950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對婚姻關係的建立、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 離婚,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婚後的財產和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分為總則、婚姻、家庭關係、離婚、救濟措施和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共51條。
1950年5月1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該法於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廢除了已有50年歷史的《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百六十條: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同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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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50年4月13日,第七屆人民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發布命令,於1950年5月1日頒布實施。 這是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新中國第一部制定的婚姻法。
這是中國社會幾千年來家庭生活的一大變化。
它明確規定:“廢除包辦脅迫、男卑、不顧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 實行男女自由結婚、一夫一妻制、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及其子女合法權益的新型民主婚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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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是
頒布的第一部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於1949年10月1日。
1950年5月1日,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它明確規定:“廢除強制、男優劣、無視兒童利益的封建主義。
純潔悔改婚姻的制度。 推行男女自由結婚、一夫一妻制、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新型民主婚姻制度。 ”
通過實施《婚姻法》運動,廣大人民群眾普遍樹立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新的社會風氣開始形成。 佔全國人口一半的廣大婦女從封建婚姻制度中解放出來,社會地位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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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基本法是1950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對婚姻關係的建立、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 離婚,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婚後的財產和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進行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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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雖然當時正在討論和制定其他法律,但《婚姻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實施的第一部法律。 下面就來詳細介紹一下《婚姻法》。
一、婚姻法頒布的時間和內容。
1950年4月,第七屆人民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4月30日,人民總統發布命令,於1950年5月1日頒布實施。 它是在《土地改革法》和《工會法》之前頒布實施的,因此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第一部法律。
《婚姻法》分為:原則、婚姻、夫妻權利義務、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離婚、離婚後子女撫養與教育、離婚後財產與生活、附則,共8章27條。 它側重於婚姻關係的調整,但也平衡了家庭關係的內容。
二、婚姻法頒布的意義。
《婚姻法》是一部具有新民主性質的婚姻法。 該法規定了一種新的民主婚姻制度,男女自由結婚,一夫一妻制,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利益。 《婚姻法》也從根本上確立了新中國處理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原則,體現了新民主婚姻制度的特點,從根本上打破了舊的封建婚姻制度。
《婚姻法》徹底否定了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來盛行的包辦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的舊制度,從而保護了男女雙方的合法權益。
此外,《婚姻法》還規定了夫妻關係和賣絲襪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體現了其新的民主性質。
總而言之,《婚姻法》的存在,真正實現了男女平等,也真正為促進新型夫妻制度和夫妻關係提供了條件。 《婚姻法》是當時我國的一項重要立法,也真正保護了廣大婦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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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基本法是1950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廢止),對婚姻關係的建立、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 離婚,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婚後的財產和生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共6章,共51條,包括總則、婚姻、家庭關係、離婚、救濟措施和法律責任、附則等。
1950年5月1日,《中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該法於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廢除了已有50年歷史的《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廢止)1950年3月3日由政府委員會第22次政治會議通過,1950年4月13日**人民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中國的成立改變了中國歷史發展的方向,深刻影響了世界歷史發展的程序。 實現了前所未有的國家統一,奠定了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確立了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提高了我國的國際地位,開創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歷史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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