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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損害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工損費、住院餐費補貼、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 如果造成殘疾,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裝置費用和精神慰藉金; 死亡時,應有死亡賠償金、家屬生活費等,各賠償專案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費用一次性結算。
至於交通事故發生後責任的認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以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為基礎的。 我國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法律依據《人身傷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有義務賠償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因醫療**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醫院膳食補貼和必要的營養費用。 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救助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受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費以及交通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親屬因辦理喪葬事宜而產生的住宿費及工費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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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死者生前自身違法行為導致事故發生的,應認定其應承擔責任;
2、交通事故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或救援失敗後死亡的,肇事者對事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如何起訴對方的交通事故。
1、準備起訴狀和證據材料,提交法院起訴;
(二)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立案受理;
(三)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
4、當事人履行判決約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或一方的過錯造成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雙方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則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只要你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你就不負全部責任,從你的賬戶上可以看出你沒有過錯,主要是電單車司機負責,你只需要承擔證明你沒有過錯的責任。 >>>More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一切賠償依據的開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