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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婚姻,在關係中獲得的財產就是婚前的個人財產。
在婚姻存續過程中,如果不希望獲得的財產成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指定財產只惠及乙個人,例如,如果朋友可以指定財產是給妻子的,那麼該財產就是妻子的個人財產, 丈夫無權獲得它。
婚前財產協議可以明確約定雙方在婚前有特定種類的財產、數量、價值,表明本協議中的婚前財產在婚後屬於個人(其實這也是法律規定的),最好是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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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
男:張浩,1973年11月出生,漢族,海員職業。 戶口位於虹橋區桃園東麗11號樓2號門104號。 現居住於北辰柳城社群2號樓1號門504號。
女:戴紅磊,1973年8月出生,漢族,天津市第八十中學教師。 戶口位於虹橋區桃園東麗11號樓2號門104號。 現居住於北辰柳城社群2號樓1號門504號。
一男一女於1998年結婚,2002年1月生下女孩,名叫章啟月
1、因夫妻關係破裂,男女雙方均同意離婚。
2、婚生女兒張啟月與女方同居,男方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500元,月初以現金支付,女方應向男方開具收據; 未經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更改女兒的姓名; 女方確保男方在休假期間每月至少探望女兒兩次,並由男方負責接機。
3、婚後雙方主要共有財產包括:柳城社群現房75平方公尺,估價48萬元; 南大河鑫海苑樓盤45平公尺(下層22平公尺),估價13萬元; 一套31平方公尺的南大河夏日花園物業,估價9萬元。 物業總價值70萬元。
共同財產還包括:雙方的住房公積金; 雙方醫療保險; 婚生女兒張啟月的保險; 雙方工資存摺上的存款。
經協商,目前北辰柳城小區住房歸男方所有,南大河兩套房子歸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13萬元現金。 原來的室內電器是房屋所有者的財產。 個人服裝歸每個人所有,個人用品和器皿歸每個人所有。
婚生女兒張啟月的保險屬於女方。 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和工資的餘額歸每個人所有。 婚前雙方的財產歸對方所有。
沒有連帶債務。 沒有其他爭議。
4、夫妻之間沒有生活困難,需要幫助。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各乙份,乙份報婚姻登記機關,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簽名,指紋) 女:(簽名,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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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
所以,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某些財產是你的...... 就是這樣,你不需要寫乙個單獨的協議。
可以去律師行做婚前財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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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再婚不被視為第二次婚姻。 二婚,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概念,二婚是指一婚又一婚,強調的是婚姻的次數,結婚的物件一般不是前妻或前夫。
再婚強調後婚物件是前妻或前夫。 男男女雙方之前因感情破裂而離婚; 離婚後,一男一女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處重新登記結婚,即所謂的再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3條 離婚後,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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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再婚和二婚登記與正常婚姻登記相同,但實際上再婚當事人仍是前一婚姻的當事人,二婚當事人一般不是前妻或前夫。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
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及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我沒有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第14條. 離婚男女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 再婚登記適用本條例關於婚姻登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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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再婚也應該算第二次婚姻命理,因為你又結過婚又離婚,證明第一次婚姻已經結束,再婚也是第二次婚姻伴侶,需要再辦理結婚手續,所以再婚算第二次婚姻命理。
問題。 你能問乙個問題嗎?
請說。 問題。
我是1970年8月1日出生的,我有過第二次婚姻,但是2014年離婚後又復合了,這算是第二次婚姻嗎?
算了吧,你是更掙扎還是什麼? 還是不怎麼想再婚?
問題。 回來很多年了,現在是兩場冷戰,好嗎?
是因為孩子嗎?
男人都一樣,不要對他期望太高,你不會失望的。
問題。 我是男人,她因為一件小事就不理我十多天,我想先問問我們可能嗎?
女人很哄人。
這是我第二次下定決心要嫁給你,你要好好珍惜。
女人在乎的是你的態度。 不管合理與否,都得先低頭。
將來,等你老了,就由你的妻子來照顧你了。
問題。 可是我這輩子還有第二段婚姻,心裡總有個結。
希望我能照顧她。
乙個人的一生很短暫,如果乙個人年紀大了,如果他沒有力氣,沒有經濟,他年紀越大,他的妻子就會越糟糕。 現在你的妻子仍然是孩子的母親。 不要為了孩子而離婚。
你的再婚也算是二婚,你命中註定的人就是她,好好待她,大男人不吃虧,如果你覺得離婚後能找到更好的。 除非你很有錢,或者你很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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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婚被視為第二次婚姻。
再婚是指離婚的男女自願恢復夫妻關係,辦理婚姻登記處名譽登記手續,重新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
與再婚不同,再婚是指離婚或喪偶的人再婚。 再婚必須以原婚姻關係終止為前提,否則再婚構成重婚罪。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3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如為友,希望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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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屬於二婚,但因為再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然後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因為再婚是離婚後再婚的過程,所以一般來說,屬於二婚。 再婚的程式與結婚的程式類似,但不同的是,您需要先到婚姻登記處撤銷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然後才能獲得結婚證。
再婚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一)共同向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依法審查檔案和證明材料;
3、雙方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3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處重新登記結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
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及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再婚是一男一女在多次婚姻後結合的行為。 由於再婚家庭是重組的,因此存在許多固有的問題。 比如再婚家庭的贍養,繼承遺產的繼承等等。 >>>More
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規律,並不可怕,有正**,自己的身體很重要,如果夫妻一方生病而另一方不給予照顧和照顧是很不道德的,如果還能照顧好自己,盡快主動去, 照顧好你的身體,然後無所畏懼地離開他,沒有丈夫的生活一樣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