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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學校沒有確鑿的證據和材料證明努某某行為不端,後來學校發現他的情況比較嚴重,所以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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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學校也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但後來由於群眾反應過大,改變了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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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學校想把學生查清楚,不想太草率地懲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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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女某的情況,我是大學老師,又是家長,給他一條出路是無可非議的,浙大沒必要改變,讓他接受更深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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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嚴查深挖浙大背後的政治問題! 很棒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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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校早就應該打破溫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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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開除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懲罰,會影響你的餘生,所以開除你的處罰的決定應該非常謹慎,所以以前一直是一種不開除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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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學校之前想保住學生的學生身份,但後來社會批評很大,所以被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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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學校肯定是想平息事態,不想鬧大事,不想毀了學校的名聲,但後來可能是個大麻煩,因為外界壓力而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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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要被開除,可能怕反應不會很好,畢竟對方是少數民族學生,還有很多事情比較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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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進行調查或起訴,就必須根據事實的真實性來決定是否處決乙個人,畢竟這是關係到他人生命的事情,不能草率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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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響。 他的行為會留在自己的檔案中,一輩子跟著他,應該不可能進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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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被稱為犯罪少年,這樣的人來工作。 很少有公司會使用它,所以他將來不會有良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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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到還有很多大專文憑的人沒有工作,更何況是被學校開除的人,以後找的工作也不會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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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有道理,如果乙個人做錯了事,就會受到相應的懲罰,留校察看的處罰對他來說太輕了,只有開除才能證明浙大教育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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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學生不僅要在學校學習專業知識,還要注重道德修養,這種行為是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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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結果是合理的,學校應該嚴格禁止學生犯罪,必須嚴厲處理,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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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的言行來看,女某某被開除是他應有的懲罰,結果也很合理,哪怕他沉溺於眾多網友的爆料中,他的行為更是可恥可恨,社會會給他應有的懲罰,而他被開除學校只是他進入社會的第一步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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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非常合理的,因為他在學校所做的事情超出了正常學生應該做的事情,開除是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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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浙大最後的處理還是比較合理的,也算是補救了。 而且,浙江大學是名校,很多人還是想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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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當之無愧的。 因為他嚴重觸犯了法律,他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受到社會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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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學校的所作所為有什麼問題,學校有校規,你不能因為乙個人而違反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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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是對的,不管是大學生還是普通人,我們都不會問別人怎麼辦,但社會不能容忍女某某這樣的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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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學校都應該一視同仁,無論他來自哪裡,無論他的身份有多大,只要他違反了學校的相關規定,就應該嚴肅對待。 作為學生,我們也應該遵守學校的相關紀律,做乙個遵紀守法的合格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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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如果學生違反學校相關規定,應該嚴肅處理,每個學生都應該得到平等對待,無論他是否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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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的底線是不侵犯他人財產和生命安全。 這一次,迫於網友的壓力,浙江大學開除怒某,還更正了浙大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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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底線,道德是底線,我們決不能越過道德底線,也不應該挑戰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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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的底線是他們是守法公民。 學習不僅要教給學生專業知識,還要讓他們成為乙個人,而不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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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底線是,它一定不能給高校帶來廣泛的負面社會影響,本來浙江大學並不想開除怒學生,只是留校檢查的懲罰,然後很多****,面對社會批評和寫作,影響不好, 所以有開除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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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違反校規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學生要像學生一樣,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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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對學生的底線是國家法律和校規紀律對學生施加的道德行為約束的底線,而高校的校規和紀律往往是在國家法律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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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違法犯罪,否則學校不會容忍這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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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的最低要求是不負刑事責任,如果負刑事責任,將立即被開除出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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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浙大的壓力特別大,如果努某某不被解雇,他就會被網友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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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浙江大學確實是因為壓力才解雇了這個人,之前浙江大學只是對他做了一些小小的懲罰,卻沒有傷到根,在網友的壓力下做出了開除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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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當初,浙江大學對女某某的處罰是留校察看,雖然他有一些違法記錄和不良行為。 這件事在網際網絡上大做後,決定解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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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只對女某某的行為下達了拘留處罰,引起了不小的軒然,對浙大的考核和招生非常不利。 所以,浙江大學現在選擇開除努某某,很大程度上是迫於社會壓力做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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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浙江大學之所以被開除,是因為當初女某只被處以留校察看處分時,大家都覺得自己對這個處罰不是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