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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同,這件事情也不容易解決,因為據說你沒有在這家酒店試過乙個星期。 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承認你已經試用了乙個星期,那麼你可以要求酒店給你乙個合適的工資,因為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工資不高,而且不低於酒店的最低員工工資。
如果他還是不付酒店費,你就要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但你沒有根據,而且你來酒店也不承認,你要能夠證明你真的在這裡做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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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局投訴,要求支付你這些天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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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可以依法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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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辭職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應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勞動者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並可解除勞動合同,提交親筆簽署的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成後辦理辭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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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工資,但是,感覺就像你提交了辭職信,他們批准了嗎,如果你不批准,你就離開了,即使你自動離開了,所以沒有補償,如果他們批准了你的辭職,那麼應該有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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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局投訴,工資一定要到位,員工在試用期內隨時可以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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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去吧,你一周就有很多錢了?
如果你不願意付錢,你可以拿走很長一段時間,然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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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法律依據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限期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且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