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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集 羅麗開車出門去電視台,電視台正準備邀請羅麗參加乙個關於婚姻的節目,遲海東打電話給羅麗**,提出請羅麗吃飯,好讓他談談官司,羅麗拒絕了遲海東的邀請,來到餐廳與電視台負責人見面, 出乎羅麗意料的是,電視台負責人還邀請了吳文輝,吳文輝是羅麗的前男友,兩人分手後還是陌生人。
電視台負責人並不知道羅麗和吳文輝談過戀愛,吳文慧是律師行業的高手,羅麗是律師行業的女主角。
雖然電視台負責人的提議很好,但羅麗還是拒絕了與吳文輝的合作。
傍晚時分,遲海東下班回到家,沒有進門,發現羅麗的門外站著乙個男人,這個男人姓秦明玲,不久前在相親中認識了羅麗。
遲海東沒想到羅麗竟然有男朋友,連忙把秦玲迎進屋,秦玲借了遲海東的手機給**打電話,因為手機沒電了,羅麗接到**的時候正和吳文輝一起走出電視台,得知秦玲在遲海東家, 羅麗趕緊向秦玲透露自己在電視台工作,秦玲知道自己不能打擾羅麗的生意,結束通話**後,就和池海東聊起了羅麗的事情。
物業管理 張姐來到池海東家檢視煤氣,進屋後,張姐和池海東聊起了羅麗,張姐一直以為池海東和羅麗是一對,當著秦玲的面提到羅麗曾暫時住在池海東家, 坐在沙發上的秦靈沒想到遲海東竟然和羅離有染,臉上浮現出一絲驚訝,對遲海東產生了懷疑,趁著遲海東離開客廳的時候,秦靈來到張姐面前,謊稱自己是遲海東的弟弟, 張姐相信他真的壓低了聲音,跟秦玲說起了羅麗的媽媽,羅麗的媽媽在羅麗家住了一段時間,張姐知道羅媽媽對遲海東不是很滿意。
秦玲聽了張姐的話後,對遲海東很不滿意,等到張姐離開遲海東回到客廳的時候,秦靈問遲海東當初為什麼要和羅麗住在一起,遲海東一時間無法用最簡單的語言向秦海東解釋原因, 秦靈不滿,接過遲海東手中的禮物,轉身離開。
秦靈將羅離與遲海東的婚外情的真相告訴了母親,秦母來到羅離家,跟羅離的爸爸媽媽聊起了遲海東的事情,並告訴羅離,自己在遲海東家裡住了一段時間。
羅美遠來到法庭外準備出庭與苗錦繡打官司,董大海不想得罪羅淼的兩個妻子也不想打官司,遲海東悄悄讓羅美遠拖著董大海向朝廷的方向走去,董大海沒想到遲海東會幫羅美遠, 在羅美媛的拉扯下,無奈的走向了朝堂。
這不應該是合乎法律的,因為婚姻中的一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權控制,再說了,婚姻期間給的家務是日常開支,他怎麼能再要,以前不是用過嗎? 像這樣的渣男,你可以找乙個更好的律師來起訴他,得到並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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