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拿回工資卡時是怎麼想的?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2-22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他覺得自己可以管錢,你就讓他管,但你得問他,生活費、水電費、人情費都是家裡的一半,他想自己買衣服,讓他自己花錢,你不在乎, 稍後再試。這樣的男人,真的不知道如何珍惜。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房東的工資不是比他高兩倍嗎,那你就不用擔心了,以後煤氣、水、電、餐等公共開支,都是大家平分的,看他能省多少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還愛他,還不如交給他去管,我老婆的工資和我一樣。 但是我們的工資比你們差得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兩個人越親近,越要客氣,才能長久。

    制定乙個計畫,每個人每個月拿出固定金額的錢,放在公共存摺裡作為生活費,其餘的錢分開存放,這樣更合理、更民主。

    你不能僅僅因為你是夫妻就認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否則事情就會逆轉。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也許他想用這筆錢,但不能告訴你...... 而且.. 他可能認為乙個男人必須在他身上放一些錢。 所以。。。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太嚴格了,不能這樣,其實有時候可以一眼一閉,現在他受不了同事要面子,把牌拿走,這就是傳說中的錯誤......

    你可以要求他每月給固定的500元,剩下的怎麼花是他的事情。 不好的是,他已經習慣了你給他買這個那個,嘿嘿,如果他穿得不好,人們會認為他的妻子不好。 只要固定每月500塊錢的原則不變,還是要把做男人自力更生的機會還給他,畢竟男人的娛樂性很多,有時候也不容易得到。

    他想裝大方,讓他假裝多吃虧,他實在做不到,他知道這沒什麼意思。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我家的錢全是掌管,沒有自己的差別,有錢就一起存,花的時候大家都在一起。。。

    我丈夫會告訴對方他買什麼,我自己買什麼。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我覺得婚後夫妻可以多商理,不是所有丈夫的工資卡都一定要給妻子,因為餘生都是夫妻倆贍養的,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需要夫妻協商。

    在我自己的心目中,我覺得丈夫的工資卡應該交給妻子保管,因為妻子的工資卡可以算是丈夫婚後給譚端琪的一種安全感,她會很放心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家庭中, 因為這張卡帶來了丈夫對自己的信任和對自己的愛,而女人全身心投入到家庭之後,男人就應該把工資卡給妻子,畢竟有句老話說得好,男主在女主之外。而且,我覺得把工資卡交給老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老公的亂花,畢竟很多男人有錢都會學不好,所以這也是為了維護家庭和睦。 或者如果妻子揮霍無度,婚後不打理資金,這時,丈夫的工資卡也允許凌某不交給妻子,但前提是要徵得妻子的同意。

    在我國大多數家庭中,婚後丈夫都會主動交出妻子,有些人在經濟上與妻子獨立,因為夫妻雙方都比較獨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協商獨立也是很平常的事情,更何況現在的社會要求男女平等, 而女性的獨立已經成為這個社會的常態,所以她們不在乎丈夫的工資卡,而我在乎的是丈夫對我的心。

    一般來說,乙個家庭的和諧在於夫妻之間的溝通和包容,如果只是因為生活中的小事而吵架,那麼夫妻之間的感情也會受到傷害,這樣的婚姻不會長久,所以我們要學會相互理解和包容。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總結。 我從來沒想過要老公的工資卡,結婚前,老公說要把工資卡給我,我沒要,我覺得男人在外面什麼都沒錢,就很沒面子了! 更何況,如果他這麼亂七八糟的人,不管你怎麼阻止,都收效甚微。

    我沒有要他的工資卡,但他對我更好! 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有工資卡。 如果你的丈夫對你很好,沒有惡習,那麼你就不需要這樣做。

    您好,我是大邦情感兄弟,我很樂意為您服務,我盡我所能幫助您。

    你們倆有矛盾,還是因為你們隨意花錢,是因為你給娘家錢,事情不要想太多,就算他真的表現出來。 你要睜開眼睛,早點熬過去,慢慢來,相信你會等到他主動把牌交給天王,加油。

    我從來沒想過要老公的工資卡,結婚前,老公說要把工資卡給我,我沒要,我覺得男人外面有事沒錢就很沒面子了! 更何況,如果他這麼亂七八糟的人,不管你怎麼阻止,都收效甚微。 我沒有要他的工資卡,但他對我更好!

    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有工資卡。 如果你的丈夫對你很好,沒有壞習慣,那麼你就不需要這樣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先協商,如果對方拒絕,另一方可以起訴對方。

    法律基於粗略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陵園櫻花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他在上海郊區打工,掙了很多錢,但他工作很辛苦,週末經常加班。 為此,我們不能天天見面,就連“週末情侶”也捨不得。 結婚前,我並不在乎他的工資,但結婚後,我又想了一遍,他喜歡亂花錢,幾乎每個月都是“月光族”,於是提出讓他交工資卡。

    他不是很願意,但最終還是同意了。 不過,距離他交上來還不到兩個月,他已經多次要求退回工資卡。 他說我現在讓他感到不安,乙個身上沒有三四千美元的人沒有安全感。

    我很矛盾,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在限制男人的自由。 我們度過了一段非常糟糕的時光,我真的錯了嗎?

    答:每個人都想挽回面子,尤其是男人。 如果他想讓你保留他的錢包,那是兩全其美的; 但如果他反抗,就會引發家庭衝突。

    兩害相權取其輕,在做出選擇之前自己權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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