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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的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技術和法律的雙重保障。 法醫報告對電子證據是否被篡改進行了一致的評估,避免了法官因缺乏專業知識而無法信任電子證據的麻煩。
電子簽名最常見的實現方法:1、數字簽名; 2、權威機構認證; 3.可信的時間戳。
《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規定:
如果電子簽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則該電子簽名被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當用於建立電子簽名的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它是電子簽名人的專有財產;
2)在簽名時,電子簽名建立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iii) 可以檢測到簽名後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
iv)可以檢測到簽名後資料電文的內容和形式的任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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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對電子合同中的證據問題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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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電子合同有四個要素:
1. 真實身份(電子簽名生產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 2.真實意圖(電子簽名生產資料僅在簽名時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名未更改(簽名後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均可發現) 4.原始文字未更改(簽名後資料訊息的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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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判定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1、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確定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達真實,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當事人以電子資料方式訂立合同的,可以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雙方可以書面、口頭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合同、信函、電報、電傳、傳真等內容可以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在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中可以有形地表示並且可以隨時訪問的資料電文,應視為書面形式。
第472條.
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向表達,意向表達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體確定內容;
2) 表明如果要約人承諾接受意向書,則該意向書受意向書的約束。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2. 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簽訂合同的流程如下:
1、信用審查,包括資質審查和信用審查;
2、經談判和談判,雙方就合同條款達成一致;
3、起草合同檔案,完成合同條款;
4、當事人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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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可以直接儲存在計算機或雲端,不占用物理空間,易於分類,並且比紙質合同更方便訪問。 一般合同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只要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就可以簽訂根據公司法有效的合同。 因此,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實際上是電子合同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問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最新規定,電子證據(包括電子簽名)與書證屬於同一類證據;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此,具有可靠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並沒有通過司法鑑定來加強,這只會提高法院或仲裁庭對電子證據的識別效率和準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2條。
本法所稱電子簽字,是指以電子形式載於資料電文中,並附在資料電文上,以識別簽字人身份、表明簽字人認可其內容為目的的資料。
本法所稱資料電文,是指通過電子、光學、磁力或者類似方式產生、傳送、接收或者儲存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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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只有以可靠的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當用於建立電子簽名的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它是電子簽名人的專有財產;
2)在簽名時,電子簽名建立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iii) 可以檢測到簽名後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
iv)可以檢測到簽名後資料電文的內容和形式的任何變化。
締約方還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商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字。
以我們的平台為例,簽字人進行實名認證後,需要向第三方CA機構申請簽發CA證書,對原始內容進行雜湊處理後,使用私鑰進行數字簽名,輔以第三方可信時間戳,形成可靠的電子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