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有房子的戶口在哪裡?

發布 社會 2024-03-22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離婚後,雙方不得轉移戶籍,但可以辦理戶口分割手續。 當事人需持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並重新辦理戶籍簿,只用當事人乙個姓名。

    根據《戶籍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離婚後出戶戶籍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搬回原籍地,即父母所在地; 二是在目前的戶籍地,單戶獨立。

    離婚後戶口不用搬出戶口,如果必須搬出戶口,離婚後又沒有房子,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安頓下來:

    1、單位有集體戶口的,戶籍可轉入單位集體戶;

    2、可前往居住地社群派出所集體戶口;

    3、可定位於當地人才市場;

    4、柴春可以將戶口轉回原籍地。

    法律依據:《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範圍的,戶主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機關,並在遷出前取得搬遷證明。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如果您離婚後沒有房子,可以將戶口轉移到父母所在地,也可以不轉移戶口,直接申請分居。 離婚後雙方戶口不能動戶口,只需辦理戶口分割手續,即可重新辦理只有一人姓名的戶口簿。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如果離婚後沒有房子,可以將戶口轉移到父母所在地,或者不能移動戶籍,直接悔改,請分割住戶。 離婚後雙方不能移動戶口,只需申請襪基並辦理戶口分離手續,然後即可重新辦理只有一人姓名的戶口簿。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變更戶籍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登記簿申報變更登記。

    是否需要徵得男方的同意才能處理家庭的分割?

    您好,如果您不需要它,您可以親自申請。

    去**申請吧。

    您好,向當地派出所申請家庭分離。

    戶口所在派出所應申請哪些證件?

    您好,離婚後戶籍分割手續如下: 1、向入住地派出所申請; 2、向壽良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3、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戶口登記證明; 4、持戶口登記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入住地派出所申請; 5、派出所出具《搬遷許可證》; 6、持《搬遷許可證》回到戶籍所在地的布舒青迪派出所申請搬出,並簽發搬遷證; 7. 持《搬遷許可證》和身份證前往入住的派出所。

    老師,你申請分戶的時候,戶口不是還在男生家嗎?

    您好,一般離婚後,戶口都搬回原來的居住地。

    有沒有別的辦法從城裡搬到農村,現在很難搬到村里?

    您好,如果材料齊全,可以憑離婚證搬進原來的居住地。 或者如果你在城市裡有房子,你也可以申請細分。

    如果你在城裡沒有房子,你必須搬到你原來的居住地。

    您好,是的,離婚後,您通常會先返回原來的居住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一是回到原籍地,持原籍公安局出具的戶口證到戶籍部門申請證(需有原籍單位或村委會的同意書才能接受證明和離婚協議書), 然後到現在的戶籍派出所申請戶籍轉移證明。二是將戶口與前妻的丈夫分開,將家庭分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在戶籍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登記的居住地居住地居住;慣常居所與居所不一致的,以慣常居所為居所。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服務<>

    離婚後,無房戶籍在單位集體戶籍中結算。 首先,離婚後戶口不用搬出戶口,如果必須搬出戶口,離婚後又沒有房子,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安頓下來: 1、有單位集體戶籍的,可以將戶口轉入單位集體戶籍; 2、可前往居住地社群派出所集體戶口; 3、可定位於當地人才市場; 4. 您可以將戶口簿轉回原籍。

    離婚後,沒有住房戶口**。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服務<>

    離婚後,無房戶籍在單位集體戶籍中結算。 首先,離婚後,戶口不必搬出戶口,如果戶口必須搬出,梁楓離婚後沒有房子,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安家:1、如果有單位集體戶口,戶口可以轉入單位集體戶口; 2、可到居住小區橡膠區派出所集體戶口; 3、可定位於當地人才市場; 4. 您可以將戶口簿轉回原籍。

    延伸資料:離婚戶籍轉移手續、手續 1、向現戶籍機關出具搬出證明。 《戶籍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到,領取出入境證,登出戶籍。 2. 辦理入住手續。 《戶籍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公民自到達搬遷地之日起搬遷的,在城市地區3日內,在農村地區10天內,應當主持搬遷證明,並向戶籍機關報送搬遷登記,並登出搬遷證明。 3、各省區對戶籍手續問題也有較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懂如何辦理戶籍手續,也可以到當地公安戶籍機關諮詢。

    離婚後,女方戶籍還在南方,能不能去男方當地戶口申請分居,將女方和南方戶籍分居到不是家庭關係的情形? 女晉公升嫌疑人的戶口還在男方戶口簿上,但兩人笑著指出,這不是親情。

    可以到男方當地居住地申請將女方與南方戶籍分離到無血緣關係的情形。

    您需要什麼材料?

    所需材料:1、分戶申請; 2、婚姻關係變更等分居原因證明; 3、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人民法院關於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分割後的私人房地產所有權證明書》和《分割後的公共住房租賃使用證明書》; 4.戶主和被分戶人SFZ、居民戶口簿、滑動轎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5)其他導致夫妻軟弱感或宗族破裂的情況。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最新資訊請慎重參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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