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朋友。 這不應該是你的責任。 因為你已經離職了。
離職時沒有工作交接嗎? 如果你在交出工作的時候沒有發現問題,那就證明這不是你的錯,也不關你的事,因為是發生在你離開公司之後,可以這樣理解,是公司故意讓你這樣做,這樣你才能補償他們的損失, 這太過分了,解釋不上,主要不涉及違法,與你無關。相反,你可以告狀他們,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的就業就沒有保障,他們應該對問題負責!
希望它有所幫助,朋友。 --聯聯家店(**店)。
-
諸如此類的事情??? 我沒有向公司索要賠償,但咬了一口!!
做起來太容易了,只有乙個**。
老闆,你覺得你什麼時候能給我雙倍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如果我不給,我就得去勞動監察投訴,然後你怕你要上上下下交罰款,還要滿足我的要求,你覺得哪乙個最好? 順便說一句,我不認為我是公司裡唯一乙個像我這樣的人。
-
離開公司後,如果工作上出現問題,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
法律分析:辭職的員工可以被追究責任。 勞動者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一年勞動仲裁時效期限內,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維護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
總結。 解析中,請稍候。
解析中,請稍候。
您好,這取決於具體工作出了什麼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辭職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者也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勞動者與勞動者的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盧凱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如果你已經離職了,如果你的工作在交接後有問題,與你無關。
-
在我們的工作過程中,我們與工作場所的關係本質上是一種契約關係。 也就是說,我們為公司付出了腦力、體力和時間,並得到了相應的勞動報酬。
因此,既然是在契約關係的基礎上形成的勞動關係,就必須考慮這種契約關係是否平等互利,是否有利於自我完善,是否有利於自我能力和財富的增加,是否有利於自我健康的維護。
如果你與公司簽訂了不平等的僱傭合同,那麼小櫻的回報就相當於不平等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不言而喻,受苦的人是個人,而不是公司。 幾乎沒有任何公司與員工簽訂對他們不利的僱傭合同。
因此,如果你無意中簽訂了對你不利的勞動合同,如果你在工作中發現這五個問題中的任何乙個,你應該毫不猶豫地辭職。
-
果斷離職是個人決定,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考慮離職通常是合理的:
1.沒有晉公升機會:如果你在目前的職位上沒有晉公升的機會,無論是因為公司結構的限制,還是缺乏職業發展計畫,這都可能限制了你的職業發展。
在這種情況下,尋找新的機會可能更有利於您的個人成長和職業發展。
2.惡劣的工作環境:如果您的工作環境存在嚴重問題,例如工作壓力過大、工作與生活平衡、人際關係緊張或管理風格不佳,可能會對您的健康和福祉產生負面影響。
如果這些問題無法解決或改善,離開可能是一種選擇。
3.缺乏挑戰或學習機會:如果你的工作變得無聊、沒有挑戰性,或者如果公司沒有提供持續學習和成長的機會,你可能會感到停滯不前。 尋找乙個能激發你潛力並提供新挑戰的工作機會可能更適合你。
4.薪酬福利問題:如果您覺得您的薪酬和福利不公平或不合理,並且公司沒有提供解決方案,考慮離開以尋求更好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也是合理的。
5.價值觀錯位:如果您發現自己與公司的價值觀存在重大分歧,並且無法與公司的文化和理念相匹配,這可能會導致長期的錯位和不滿。
在這種情況下,尋找更符合您價值觀的工作環境可能更有意義。
6.糟糕的領導或管理團隊:如果你覺得你的領導或管理團隊不誠實、不公平、缺乏有效的溝通,或者不支援你的成長,這可能會對你的職業發展和個人幸福產生負面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擺脫這樣的環境和領導,離職可能是明智的。
在考慮離職之前,建議評估和權衡您目前的工作情況,仔細考慮您的職業目標和長期發展計畫。 如果您決定離職,請確保您有乙個備用計畫,並在尋找新工作之前做好充分準備。
-
法律分析:提交辭職信後我必須去上班。 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維梁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迫勞動者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離開小組的感謝詞是:
1、山河有路,以後還會再見面。 感謝一路走來對我的關心和支援,感謝各位領導一直以來的默默支援和幫助,永遠銘記伯樂的恩寵! >>>More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More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付給你雙倍工資,補發社保,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More
如果你想創業,建議你選擇乙個合適的創業專案,看看你是否具備相關專案的資質,找到合適的專案後再努力。 當然,資金也是創業過程中要考慮的問題,如果你的啟動資金有限,可以通過小額貸款來解決。 >>>More
如果你以後在外地工作,又不會回去,可以轉三險一房公積金,公積金也可以轉,但很大一部分會被扣除,根據北京的公積金制度,這些錢是不能提取的,除非你是農村戶口, 而且辭職後,戶口就要搬到鄉下或者退休拿出來,如果只是去田裡看看,說不定以後回去,別碰他們,放在那邊也沒關係,暫時凍結一下,繼續還錢再用, 而且你可以隨時四處走動,沒有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