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朋友向女朋友借錢。 這是他們結婚前借來的,如果他們結婚後把錢還給女朋友。 這筆錢還是應該算是女方的,你的私有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你借錢發生在他們兩人結婚之前,當時兩人還沒有結婚。
個人的錢都是個人的,稀有的錢是男人的,女人的錢是女人的,男人借給女人的錢一定是女人自己的錢,婚後還錢,錢還1000,婚前借的錢。
-
婚前借錢,婚後還款,雖然借錢時是夫妻關係,還錢時是夫妻關係,但這一筆錢還是屬於婚前財產。 它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
1.丈夫借錢結婚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嗎?
借錢結婚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一方婚前個人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債務是在婚後為家庭的共同生活而產生的。 連帶債務和個人債務之間有明確的界限,其範圍和償還方式存在明顯差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下列情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作為個人債務處理,一方當事人應當以個人財產清償:
(一)夫妻雙方同意單獨承擔的債務,但為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為其無義務撫養的親友的債務提供資金;
(三)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未用於償還共同生活產生的債務;
(四)其他應當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為維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產生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以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償還。
2、夫妻之間的連帶債務範圍是什麼?
(一)一方在婚前借入的購置財產所產生的債務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雙方為家庭共同生活而負債的;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欠的債務,經營所得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共同承擔的;
(四)夫妻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因醫療和有法定義務的人的治療而欠下的債務;
(五)撫養子女的債務;
(六)負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配偶一方或者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而產生的債務;
8)為支付合法和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產生的債務;
(九)夫妻雙方約定的連帶債務。
大多數情況下,婚前借的錢不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除非是類似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那麼自然借款就會轉化為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 個人婚後的一些違法債務不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
-
結婚前,男友向女友借錢,屬於女友的婚前財產,關鍵是男友有婚前財產要還給女友! 即使有,也是女朋友的婚前財產,不是共同財產。
-
如果男朋友向女朋友借錢,如果他結婚了,他會不會作為共同財產還給女朋友,如果他婚前沒有借錢,婚後男方把錢還給女方,這不算共同財產。
-
當然,它不被視為共同財產。 結婚前你借給女朋友的錢,屬於你女朋友的婚前財產,你還沒嫁給別人,就開始數人家的錢,如果你的心思被別人知道了,你還會嫁給你嗎? 一句忠告:
紳士愛錢,並以正確的方式對待它!
-
男方婚後返還給女方的錢,雖然還給女方,但不能算是共同財產,是女方自己的,女方可以自由配套。
-
作為男人向女友借錢,即使婚後還錢,也是女友的,不可能是兩個人的財產,除非女友願意做兩個人的財產,如果女孩不願意寫書布,錢是婚前借來的, 而且婚後不是兩個人的財產。
-
這不算數,因為借來的錢是婚前女孩的個人財產。 即使還款是在婚後進行的,還款仍然是女孩的私有財產。
-
如果男朋友向女朋友借錢,婚後會還給女朋友嗎? 這個問題就看你們倆怎麼解決了,如果女方不願意算共同財產,那就是自己的錢了,如果女方不在乎,那麼就算雙方有共同財產,那就看你們倆怎麼解決了。
-
結婚了,就不用還錢了,因為那個時候錢在女方手裡,男方沒錢,但還是要看錢是女方自己的還是女方父母的,如果是父母的,還是要還的。
-
當然不是,婚前的錢是屬於個人的。 婚後,你把錢還給,這筆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當你用共同財產償還個人財產時,就相當於你用女朋友的錢還了女朋友。 非理性。
-
如果有借條。 其實婚後還也是閨蜜的婚前財產,但是如果沒有借條,這可是一筆糊塗的賬。 即使歸還,也是婚後的共同財產。 顛倒會讓男人更不被珍惜。
-
不,如果男方在婚前向女方借了錢,那這筆錢就是女方的私有財產! 不是共同財產!
-
當然不能算,最好不要借。 你說你們倆現在處於這種關係中。 少借錢,少借錢,你不好意思找男朋友還。
借更多。 你現在和他成了男女朋友。 如果有一天不是,那就是敵人。
我們來談談這種人。 找個女朋友借錢。 發自內心地說,人們看不起它。
-
不算,婚後賺的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是你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婚前欠的債。 而這筆錢就是你婚前欠的,就是這樣。 你欠的錢是婚前財產。
-
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創造的財產。 所以你們都結婚了,只要借的錢不大,就不用那麼擔心,反正1、結婚後,他賺的錢就由你負責。
-
算了,這是她的。 不能說是兩個人的共同點。
-
不能算,所謂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夫妻婚後共同創造的作為共同財產的勞動財富。
-
那麼訂婚的人的個人借款就不能被視為共同財產,它仍然是女方的錢。 那麼婚後必須拿出共同財產。
-
如果這筆錢是在婚前借來的,則不應被視為共同財產。
-
總結。 您好,它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它是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而改變。 如果丈夫在婚前借給你屬於自己個人財產的錢,這筆錢在婚後和離婚時都是丈夫的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雙方有特別的書面協議。
您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禪宗脊柱 這是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而改變。 如果丈夫在婚前借給你屬於自己個人財產的錢,這筆錢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無論是在婚後還是在婚時,除非夫妻之間有特別的書面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百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
如果丈夫在婚後為婚姻和家庭生活借錢,則屬於連帶債務。 《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署或者後來由夫妻一方承認的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而產生的債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
一般來說,沒有還款義務。 一方的婚前債務仍為個人債務,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如果該債務確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債務購買的貨物也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債務人的配偶所承擔的債務不得超過他或她所接受的財產的價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當事人婚前的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但是,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所產生的債務是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夫妻一方事後承認共同意願所承擔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家庭日常需要而以自己名義承擔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圖。
當然不要借,咱們就不說他是不是**,如果愛情裡有錢,那就不是愛情了 我個人認為這個男人不靠譜,不管是客觀還是主觀 多想想幾天,你也從中摸索出了問題所在,希望你冷靜地想一想
其實男人比女人更需要自己的空間,他們有很強的自尊心,有些男人不想讓心愛的女人擔心自己,他們想扛著自己的空間,這是可以理解的。 其實她們的心理壓力有時比我們女人還要大,當然,在兩個相愛的人眼裡,他們應該坦誠相待,分享,但這只是女人的看法,男人可能喝醉了,會背靠著你傾訴內心的悲傷, 但平時他會對你微笑,對你說沒關係,沒事,不要想太多等等,我覺得如果你愛你的男朋友,就應該從細節上關心他,不要審問他,哦,問太多,他可能會生氣,也許有一天,在某個時候,他會發現身邊有乙個一直默默支援他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