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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看守所囚犯的武裝看守和押解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負責。 看守所為執勤的武警提供行動指導。 看守所的監管活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看守所24小時值班。 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隨時在監護牢房內巡邏。 被判處死刑但尚未被處決的囚犯必須穿戴額外的裝備。
有事實表明可能暴動、逃跑、自殺的,經看守所所長批准,可以使用武器。 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使用,然後向看守所所長報告。 上述情形消除後,予以解除。
看守所實行一天生活制度,在押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表休息。 在押人員晚上有**看電視時間,電視結束後,按時間表輪班值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條 看守所是依法拘留被逮捕、刑事拘留人員的機關。 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不滿一年,不便送勞教所服刑的罪犯,也可以收押看守所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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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不一定是刑事處罰。 被刑事拘留和被逮捕的人被關押在看守所。 在法院裁定剩餘刑期後,在看守所還剩不到三個月的人也在看守所服刑。 因此,並非所有被關押在看守所的人都被刑事拘留。
《看守所服刑罪犯管理辦法》第二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移送執行前剩餘一年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執行。 對未成年犯,由少年管教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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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管理辦法如下:
1.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成年犯、未成年罪犯,在移送執行前剩餘刑期不足三個月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成年犯、未成年犯,由看守所判刑;
二、看守所應當設立專門的監護所或者監護所,對罪犯進行監管。 看守所安全圍牆內應當設定監護區、監室;
三、看守所管理罪犯,應當堅持刑改結合、教育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轉變為守法公民;
(四)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財產不受侵犯,罪犯享有辯護權、上訴權、控告權、舉報權等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 罪犯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看守所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規定參加勞動;
五、看守所應當維護罪犯的合法權益,為罪犯行使權利提供必要條件;
6.看守所提出減刑、假釋申請,或者辦理罪犯暫予監外服刑,可能存在以權、用金錢影響執法公正的因素的,應當依法嚴格審查批准。
罪犯保外就醫期間,保證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協助社群矯正機構監督保證人遵守法律和有關規定;
2.發現被保監人擅自離開居住地、改變居住地、有違法犯罪行為、保外就醫情形消失或者被保監人死亡的,立即向社群矯正機構報告;
4、監督和協助擔保人定期審查情況,並按照規定向執法機構報告。
綜上所述,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成年犯、未成年犯,在移送執行前剩餘刑期不足三個月的,由看守所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成年犯、未成年犯,由看守所判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13條。
罪犯移送執行刑罰的,移送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送交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二年、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送交監放執行。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下移送執行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執行。
少年犯應當在少年管教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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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看守所的任務是按照國家法律確保被拘留者的安全。 囚犯教育; 管理囚犯的生命和衛生; 確保調查、起訴和審判的順利和延遲進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四條 看守所要堅持嚴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保護犯人的合法權益。 嚴禁毆打、責罵、體罰、虐待囚犯。
總結。 你好親愛的,你可以說孩子,以後過上好日子,一切都會重新開始,其實最好的安慰不是安慰,最不喜歡的人從看守所出來的人都知道自己曾經在看守所裡,即使過去犯過錯,他也受過教育,都是過去, 不要再執著於過去,就把他當成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對他怎麼辦,怎麼對他 不要對他另眼相看 展望未來 多談談未來會發生什麼 不要再想過去了,多給他陪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