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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邏輯是1000總錢-970鞋錢,=30個朋友A朋友B各10元。
980是朋友A和B各加十塊錢加起來的錢。 如果不新增它,它是 960,(980-20=960)。
問題是,如果你買一雙970的鞋,960-970=-10,那麼鞋店老闆有10元,加上自己手裡的10元=0
正好。 所以消失的10美元是鞋店老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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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合乎邏輯的陷阱,根本沒有這樣的 10 件。
980 + 10 = 990<1000 所隱含的邏輯是,未清償債務加上手頭現金應等於先前的債務總額。 這個計算是不正確的,因為未清償債務和總債務之間的差額是清償債務,或未清償債務+清償債務=以前債務總額,即980+20=1000。
簡單來說,908剩下的20塊是已經還清的部分,不需要用手裡的10塊錢還清,手頭的10塊錢屬於未來需要還清的那部分,和980的關係是負債等於資產, 即 980 = 10 + 970,不是加法關係。
這類題的套路是把兩個屬於不同方程的數字混在一起,製造出錯覺,但實際上公式本身是錯誤的,所以沒有1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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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沒有錢,是向父母借來的,他用剩下的錢還了20買鞋,(20是借來的錢)還了父母,所以相當於他向父母借了980,現在他欠的錢不是1000,而是980, 970買鞋,他還有10個快,加起來就是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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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禾元芳; 這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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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父母各還了10塊錢,於是我就借了980塊錢(向爸爸媽媽借了490塊錢),買了一雙皮鞋花了970塊錢,剩下的10塊錢在自己手裡,970塊錢加上我手裡剩下的10塊錢等於980塊錢, 而980元加20元,就等於我爸爸媽媽的1000元,什麼都沒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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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演算法不對,關係沒有明確,具有誤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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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明的母親借了500個人,向父親借了500元,花了970元,還給父親,又還給母親,總價是980元,加上蕭明最後手裡的十塊錢,那十塊錢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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