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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派出所的戶籍視窗受理。
要求:公民有充分理由要求改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受到刑事處罰、正在接受勞動教養的,不准改名)。 更改名稱的正當理由通常是指:
1.有丈夫姓氏的婦女去掉了丈夫的姓氏,或者改名改姓; 2、僧侶、道士、尼姑等恢復俗名,將法定名改為俗名; 3.名稱包含不易被公眾識別的晦澀字元。 原則上,取得身份證後,沒有正當理由不改名。
提交材料: 1、《戶口專案變更更正申請批准書》及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已按要求填寫。 (收到原件)。
2、提供“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口簿的位址頁和申請人的“永久居民登記卡”)和居民身份證。 (副本將在提交原件以供驗證的同時收到)。
3、受僱於事業單位、機構、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批准變更證明(同意變更並在《戶口專案更正審批申請書》中加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 (收到原件)。
4、入學(托兒所)時,需提供學校(幼兒園)同意變更證明(如在《戶口專案變更補正申請書》中加蓋同意變更同意書,並加蓋公章,視為有效證明); (收到原件)。
5、失業或務農者,提供村(居)委會同意變更證明(如在《戶口專案更正審批申請書》中加蓋公章,視為有效證明)。 (收到原件)。
辦理流程: 1、戶籍所在派出所戶口視窗受理。 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查和審批手續,受理視窗為派出所,同時將批准的材料轉交當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視窗經公安局戶政部門批准,應當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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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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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來的,這麼慢,還不如直接拿著你改名的申請書和材料證明到公安局戶口辦蓋章,我們這裡都是這樣,一天就能辦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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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還沒到,你的名字是原來的! 只有那乙個是法律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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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去公安機關更名需要對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一般如下: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3條.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戶籍工作。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 沒有公安派出所的鄉鎮,對有轄的鄉、鄉鎮有管轄權。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戶籍機關。 對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對零散戶籍的,由戶籍機關直接辦理戶籍。 非現役軍人居住在軍事機關、軍事場所,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農、漁、鹽、林、牧、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戶籍,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由戶籍機關直接登記。
第十八條 公民姓名變更,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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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需按規定申請變更姓名,可攜帶戶籍本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未滿18周歲的申請需有監護人陪同。 但是,由於戶籍名稱的變更會影響公民的戶籍、學生登記等資訊,因此一般難以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被選中的人的姓氏,因為他或她是由作為法定支援人的法人以外的人支援;
(三)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的。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受制於其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
改同志的名字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簡單。 首先,你去派出所申請改名的時候,工作人員會問你為什麼改名,你會說名字不好,不喜歡或者迷信什麼的。 那麼工作人員絕對不會接受你改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