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尋:聽證會和其他規定有哪些方法?
-
法律分析:申請人必須是公安機關擬對其處以下列行政處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1、對個人處二千元以上罰款; 違反出境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處6000元以上罰款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處1萬元以上罰款,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1萬元以上罰款; 對生產經營者處以罰金,責令停產經營4項,並吊銷許可證、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六十三條 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請求聽證,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一)罰款數額較大; (二)沒收數額較大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價值較大的違法財產的; (三)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執照的; (四)責令停產、停業、限制用工的;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對不承擔行政機關的聽證費用表示遺憾。
-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開庭的條件如下:(一)當事人請求開庭的,應當自行政機關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開庭前七日將開庭時間和地點通知當事人; (三)公開開庭審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私隱的除外; (四)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案件偵查人員主持聽證; 當事人認為審判長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迴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庭審,也可以委託一人指導二人**; (六)偵查人員在開庭審理時,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提出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 當事人進行辯護,交叉詢問證據; (七)聽證會應當製作筆錄; 筆錄經審核更正後,應當交由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應該怎麼做?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人必須是公安機關擬對其實施下列行政處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一)對個人處二千元以上罰款; 違反出境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處6000元以上罰款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處1萬元以上罰款,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1萬元以上罰款; 對生產經營者處以罰金,責令停產經營4項,並吊銷許可證、執照。
綜上所述,有關開庭條件的法律政策已經比較完善,條目也非常明確,開庭應嚴格遵守法律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請求聽證
1)罰款額較大;
(二)沒收數額較大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價值較大的違法財產的;
(三)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執照的;
(四)責令停產、停業、限制用工的;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要尊重他人。
-
法律分析:聽證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的聽證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發出聽證通知書的公安機關法務辦公室(部門、科)提出書面聽證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六十四條 聽證會應當按照下列程式組織:
(一)當事人請求聽證的,應當自行政機關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開庭前七日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三)聽證會公開舉行,但依法對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私隱保密的除外;
(四)查清浩庭審由行政機關指派的非案件偵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審判長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迴避;
5)當事人可以親自出席聽證會,也可以委託一兩個人**;
(六)當事人及其**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席庭審或者擅自退出庭審的,視為放棄庭審權,行政機關終止庭審;
(七)開庭時,偵查人員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提出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由當事人進行辯護、辯論;
(八)聽證會應當記錄在案。記錄應當交由當事人或者其人員在核實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或者其**人拒絕簽字、蓋章的,由庭審主持人在筆錄中註明。
-
法律分析:聽證會是指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的法律程式。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聽證制度是行政機關在作出影響對方權益的決定之前,將決定的理由和聽證權告知行政機關,行政相對人發表意見並提供證據,行政機關聽取意見、採納證據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作出對旅行模特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實施行政處罰的內容、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陳述的權利, 抗辯,並依法請求聽證。
-
法律分析:聽證會是指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的法律程式。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不承擔向行政機關傳送案情摘要組織聽證的費用。 聽證制度是行政機關在作出影響對方合法權益的決定之前,將決定的理由和聽證權告知行政機關,行政相對人發表意見並提供證據,行政機關聽取意見、採納證據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當事人依法作出陳述、答辯、請求聽證的權利。
-
聽證條件:1、對個人處二千元以上罰款; 違反法律、法規和邊境出入境管理規章規定的,處六千元以下罰款; 2、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萬元以上罰款的; 3、責令停產停業; 4. 吊銷許可證或執照。
法律分析
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舉行聽證的情形一般如下:
1.行政處罰案件重大或者複雜,需要極其審慎決定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組織聽證,有利於作出正確的行政處罰決定;
2.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審理範圍,當事人對事實認定確實有不同意見,當事人願意聽證,但當事人因客觀理由或者正當理由未在行政機關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開庭請求的,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組織聽證;
3.行政處罰案件屬於行政機關職權範圍,影響一般或者非常大的,可以通過舉行公開聽證會擴大影響,有利於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真守法,行政機關可以組織聽證會。
公安機關擬適用聽證程式作出行政處罰前,應當向當事人送達聽證通知書,明確下列主要事項: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頭銜;
(二)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理由和依據、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
(四)告知提出聽證請求的期限和組織聽證的機關。
聽證通知書必須加蓋公安機關印章。
開庭通知可以直接送達、委託送達或者郵寄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請求聽證,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1)罰款額較大;
(二)沒收數額較大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價值較大的違法財產的;
(三)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執照的;
(四)責令停產、停業、限制用工的;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
年限的聽證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行政機關應當在開庭前七日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和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予以公告; (二)聽證會應當公開舉行; (三)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擔任聽證主持人,申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認為主持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迴避; (四)開庭審理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證據和審查意見的理由,申請人和利害關係人可以舉證,進行答辯、質證; (五)應當製作聽證筆錄,聽證筆錄經確認無誤後,交由聽證人簽字或者蓋章。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一條 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未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告知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的,行政處罰決定不予成立; 當事人放棄陳述或答辯權的除外。
法律分析:年假天數從5天到15天不等,年假是員工依法工作一定年限後,每年享受的留工帶薪連續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國家根據工作型別和繁重勞動程度和實際連續工作年限規定。 >>>More
關於哺乳期離婚子女的所有權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子女應當以哺乳期母親為原則撫養。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 >>>More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吊銷許可證、執照或者處以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 “2.b 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上一級的機關提出復議。 求。